」
那個男生笑了一下,「有,我希望此刻坐在我對面的女士,有一天能夠愛別人少一點,愛自己多一點,對別人的期待少一點,為自己的計劃多一點。」
我問他,「那麼明顯嗎?」
他說,「你們倆長得一模一樣。」
我說,「不一樣啊,一眼就看到了不一樣。」
他點點頭,「是不一樣的,用不了三秒鐘,就能看出是兩個人來。」
我突然笑了,是的,我和蕭雨菲不同。
同樣是二十一歲的第一天,但是我看起來是成熟版的她,瞧著像是比她大了十歲。
不管是皮膚狀態還是眉眼之間的神態,我比實際年齡成熟,而她,天真無邪像個孩子。
那頂二百多萬的皇冠,若是戴在我頭上,人家一定覺得是假貨。
我在餐廳坐到他們打烊,花了三千多塊錢,只吃了那一塊小蛋糕。
當玻璃上再沒有其他人的倒影,我終于可以好好看看城市璀璨的夜景。
我從餐廳出來,就打車到了湖邊,剛才在樓上看到了,我想來吹吹冷風,叫自己清醒清醒。
我從臺階上一步步走下來,想要坐在最下面別人看不見的角落里,卻被人一把拉住。
「你不要想不開。」
我回頭,是那個服務生,他誤以為我要尋死。
「你跟蹤我?」
「抱歉我只是覺得您狀態不好,而且現在這麼晚了,你一個女孩子,怕你遇到危險,所以跟過來看看。」
「謝謝你。」
我真的很感動,不過是一個陌生人,他怎麼可以給我這麼多關心?
「今天是你的生日,要開心一點啊。」
「嗯,對,要開心。」
今天是我的二十一歲生日,沒有一個人給我打電話,也沒有一個人給我發信息,只有眼前這個人祝我生日快樂,我怎麼可以在他的面前不開心。
「你叫什麼名字?」
「程誠,你呢?」
「莫雨漓。」
「你的名字很好聽,像小說里的女主角。」
「噗……哈哈哈哈哈……」
我坐在臺階上,笑的淚花狂飆,我知道他是想哄我,但是這話真的好好笑,真的。
如果我所在的世界是一本小說,蕭雨菲是絕對的女主角,而我,只是一個替身,而已!
女主角回來了,我替身配角的戲份都已經殺青了,我根本無關緊要。
程誠,「你笑起來很好看。」
我瞪了他一眼,「程誠,你一直這麼會哄女孩子嗎?」
程誠,「不是的,我其實有點內向,話很少的。」
「哈哈哈哈哈……」我再次笑的停不下來。
程誠也跟著我笑,他坐在了我旁邊,跟我之間隔著半米的距離。
「都快一點鐘了,你一個女孩子真的很危險的,不管為了什麼,把自己安危棄之不顧都是最不正確的選擇,回家吧。」
我看著他,笑的我眼淚都飆出來了,他抬手幫我擦了擦,是那只為我送了小蛋糕、給我點了蠟燭的手。
我問他,「那頂王冠好看嗎?」
程誠,「好看,但華而不實。」
我笑的更狠,「送她王冠的女人,是我的媽媽,攤了十年煎餅,攢下一點錢,結果得了腎病,她跟我說全花光了。」
「我為了給她賺錢治病,我去賣身,三年啊,你知道我賣身三年賺了多少錢嗎?245 萬。」
「那頂王冠二百多萬!」
「哈哈哈哈哈……」
我笑得瘋狂,對著寬闊的湖面,眼淚被風吹得滿臉都是,笑到最后,失去了聲音,只剩一臉猙獰。
我媽手里有錢,她騙我沒錢了,她一直一直都在騙我。
為了什麼?為了把我困在厲唯霆身邊纏著他,怕他跑了嗎?
三年,我媽從我這里拿走了厲唯霆給的 225 萬,有沒有一種可能,那頂皇冠剛剛好 225 萬?
我不敢再想了,越想,我的人生就越像個不堪的笑話。
我沒有力氣笑了,如果有人能夠替我繼續笑就好了,但是程誠沒有笑。
他看著我,眼里有我看不懂的憐憫。
一個陌生人,他難道在心疼我嗎?
程誠往我身邊靠近了一點,伸出手抱住了我,讓我把臉埋在他的肩膀。
他說,「多不值得啊,自己好不容易賺的錢,就該自己拿著才對,有那筆錢,你就可以甩了他們,愛去哪兒去哪兒,這樣不好嗎?」
「就算要拿來買皇冠,也該你買來給自己戴。」
「你今天到底許愿沒有?」
「我許愿了。」
「許的什麼?」
我回答不了這個問題,沒臉回答,因為我的愿望是,「希望這個世界上,有人愛我莫雨漓。」。
我在程誠的目送下上了出租車,回到了我和媽媽的小房子,站在門口,發現自己沒有帶鑰匙。
我靠著房門,在門口坐了整整一夜,我不知道我在堅持什麼。
我都二十一歲了,又不是十二歲,怎麼可以這麼幼稚,等著媽媽回家給我開門。
莫女士沒有回來,她十幾年來揪著我的耳朵耳提面命,「敢去找那個姓蕭的男人就不要再回來認我這個媽。」
我做到了,我只有她這個媽媽,怎麼敢不聽話照做。
可是她呢?她今晚為什麼不回家?
天亮,我回學校繼續上課,好像什麼也沒有發生過。
不過我真的得到了自由,不用所有的課余時間都回去做金絲雀,隨時恭候厲唯霆,真是太好了。
我找了一份兼職,是班里同學介紹的,在會展中心,跟著一個叫楊姐的女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