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一邊走,一邊說話。
我把自己的猜測告訴了老徐,我認為,不管是周俊陽也好,其他犯案老師也好,也許他們,充其量也都只是皮條客,拉「貨源」的而已。
黃房子,是「消費場所」。
而「消費者」,在上一層級。
他,或他們,有錢,有權。
在那個年代,甚至有取走他人生命的能量。
老徐默不作聲,只是猛抽煙。
也許他也猜到了,不過他想得卻更多。
「也許是件好事。」
我大為不解。
老徐皺著眉,吐出一口煙,才緩緩說道:
「哪怕我們弄清楚了一切,也沒有用的,你知道前幾年,有一個很離譜的法條修正嗎?」
我馬上攪動腦筋,聯想當下的案件,立刻就想到了。
嫖宿幼女罪。
1997 年,即此案案發五年前,刑法修訂,使得嫖宿幼女罪成了單獨的刑法罪名。
這個罪名,與原來刑法中的「強奸罪」相區別。
即是說,以本案為例,如果是按我們猜的那樣,幕后黑手不會再以強奸論處,而是以嫖宿幼女罪入刑,一般也只是五年起步。
我頓時,懂了。
就算我們抓到了那些人,也不能嚴懲他們。
也許大局長,是對的。
「等吧,等一個真相。」
老徐再次吐出一口煙,煙霧,淹沒了他的臉。
20
大約半年后,上面刮起了一陣颶風。
幾個不同領域的大領導相繼倒臺。
幾個資產排在前位的大老板同樣被捕。
紀檢與經偵通通介入。
全部入刑。
大部分罪名都很重,甚至還有死刑。
也許,算是惡有惡報了吧?
同時,那個黃房子也終于被拆了。
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大局長所說的,那個「交代」。
也許是吧。
但我們永遠不知道那個黃房子里,曾發生過怎麼樣骯臟污穢的交易。
也許真相真的存在。
但有些真相,我們永遠都看不到。
-完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