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而令人吃驚的是,小陳去調查畢誠志家里的情況時發現,畢誠志的老婆自從生了他們的兒子后,身體就一直不好,需要長年服藥,那個身體虛得連提瓶熱水都費勁,就更別提行男女之事了。
「哥,你是沒看到畢太太那個柔弱的樣子,好像風一吹就要散了,那是比林黛玉還要林黛玉,走步路都得費牛鼻子勁兒。」
「畢誠志正值壯年,常年得不到滿足,這心里肯定跟貓抓似的。」
這感覺,是個男人都明白。
要不說男大當婚呢!
想到這事兒,我爸媽正到處托人給我做媒呢,要不是剛巧這個案子,我也該跟人家姑娘見上面了。
我去!
瞧!辦著案都能分心。
這就是男人。
我忙著克制住自己的想法,推測道:「畢誠志想要女人,余由美想要鐵飯碗,兩人各有所圖,攪和到了一起,可眼瞅著鋼廠效益不佳,畢誠志不能滿足余由美的愿望,余由美不甘被欺騙,于是就找到了鋼廠,畢誠志擔心事情暴露,就殺人滅口?」
小陳高興地拍起了掌,「沒錯,案子破了。」
「可畢誠志清理現場后,為什麼又折回來呢?」
一時小陳啞口無言,過了一會兒又說:「據說有些罪犯心理變態,喜歡回到兇案現場回顧殺人時的感覺。」
我聽著一巴掌就拍在他的腦門上,「那是說案情過了很久之后,再變態他也不能當天殺人,當天去回顧殺人的感覺吧?」
「會不會是去找那個紙條的?」小陳猜測道。
「有這個可能,」我瞧著那張小紙條,「他脫掉死者衣物時,走得很慌張,后續發現紙條從衣服里掉了出來,所以他回去找?可這時候他的目標應該是紙條,又怎麼會脫衣服呢?」
總之,我認為這種行為是很難讓人理解的。5
我再一次提審了畢誠志,問他與余由美的關系,也問了他廠子里丟失的 80 萬。
這次他不再喊冤,情緒十分暴躁,「胡說八道,我根本就不認識她。」
「我就是擔心那錢丟了,所以,我大半夜地起床去財務室看看,我活了三十年,生平最厭惡的就是雞鳴狗盜之人,我怎麼可能做這種事?」
當我們說調查了他老婆,說他們之間沒辦法有夫妻生活時,他更是怒火沖天,指著我們喝道:「你們這些人,活著就是為了這檔子事兒嗎?我老婆身體不好,妨礙我們做夫妻嗎?非要做那種事才算是夫妻嗎?」
看他的神態真不像是在說謊,我都被他說羞愧了。
「那錢呢?」
「他昨天才把錢放到財務室,我有鑰匙,我是負責人,我監守自盜,我應該逃跑才是,我怎麼還有閑心去殺人?」
「還有,即便我監守自盜,那是 80 萬,不是 800 塊,那是好大一個袋子的現金,我要是拿了,我也得有地方藏啊。」
他也說得在理,事發之后,我們為了找到死者的衣物,就已經把畢誠志有可能藏東西的地方翻了個底朝天,一無所獲。
我把現場發現的那張紙條遞給他看:「這是在現場發現的,我們已經跟余由美的筆跡對比過,就是她寫的,你說你們不認識,那她怎麼會有你的地址?」
畢誠志精神似乎有些崩潰了,雙手抓了抓頭發,「我不知道啊,我真的不知道。」
后續我跟小陳又給他表演了一個雙簧,一個唱紅臉,一個唱白臉。
「畢誠志,我在鋼廠里詢問了很多工人,大家對你的印象與評價都不錯,可你被人當場抓獲,現場發現有你名字的紙條,都是不爭的事實,我相信你沒有殺人,可你得把你知道的一切都老實交代,不然誰也救不了你。
」
小陳兇狠地說:「有 4 個人證,你還想抵賴?一雙眼睛能看錯,4 雙眼睛都看錯了嗎?我勸你還是坦白從寬。」
畢誠志只是低垂著頭,「我沒有欺負女人,我沒有殺人,我也沒有監守自盜。」
「你們要怎樣才能相信我?」
「我從出門到被他們抓到,前后不過一個小時,我哪里來的時間做那麼多的事?」
關于時間這一點,他老婆也是這麼說的,可畢太太是他至親的人,他的證詞,我們并不是十分相信。
后續,我再一次給 4 個證人做了筆錄,他們被反復問同樣的問題,有些煩躁,但依舊很配合。
小陳拿著兩份筆錄作比較,「基本一致,沒有自相矛盾的地方。」
我犯愁道:「可說破天,他們也只是看到畢誠志脫衣服,而沒有看到他實施侵犯。」
根據目前的證據而言,畢誠志有嫌疑,但還不能判罪。
除非能找到證明他與余由美交往的證據證人。
可畢誠志家里沒找到可疑的東西,而余由美身邊的人也沒人見過畢誠志。6
我好歹已經當了三年刑警,大大小小的案子也破了幾個,沒想到此時竟是沒有半點頭緒。
好在法醫給了我提供了一條新的思路,他說:「我聽聞現在北京有一種新技術,叫作 DNA 檢測,就是能通過某些人體組織檢測出我們的……怎麼說呢,反正就是可以通過這個 DNA,能證明人的身份。」
「DNA?」
這是個新名字,我好像在新聞里聽說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