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她確實懷孕了!
縣醫院的檢查單,掃碼就能查到真假。
而且,我深信,她敢拿出孕檢化驗單,那必然不會出現造假這種拙劣的小把戲。
因為她應該知道,我們有權隨時對她進行二次化驗。
所以,凌羽彤的懷孕應該是真的。
這也導致我很被動,不光沒證據證明她說謊,更沒證據證明她涉嫌謀殺張揚。
無奈,我只能電話通知曲翠云。
正給張揚辦理「宣告死亡」的曲翠云,在得知凌羽彤懷孕的消息后,直接丟下一切跑來刑偵隊。
二人一見面,我就注意到曲翠云神色凝重,似有萬般糾結。
可以理解。
畢竟她兒子剛死,還留下遺言是眼前哭泣的女人謀害的。
但不管怎麼說,凌羽彤肚子里,都是她老張家的血脈,更是張揚生命的延續。曲翠云即便對凌羽彤有一萬個不滿,也會以大局為重,先想方設法讓凌羽彤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來。
審訊室內,曲翠云聽完凌羽彤的哭訴,糾結萬分,最后還是堅強地說道:「既然誤會已經解開,我們先回家。王警官,麻煩你了。」
凌羽彤也抹干眼淚,起身對曲翠云鞠躬道歉:「媽,之前是我不懂事,害得張揚落水。你放心,不管如何,我都會把孩子生下來。」
曲翠云哽咽道:「都過去了,還提什麼。你能想著給老張家留個種,我都不知道說啥好。」
二人相互客套著走出審訊室,我送她們走出刑偵大樓,心中總有一種說不來的感覺。
因為我并不相信凌羽彤的話。
關鍵時候懷孕,未免太過巧合。
巧合的,好像案件的每一步,都在她的掌控之中。
于是,我帶著一肚子的疑惑,敲開大隊長辦公室的門。
「隊長,張揚落水案,要不要繼續查下去?現在案件看上去脈絡清晰,但我總感覺有哪里不對勁。」
我把自己的猜測全盤托出。
大隊長皺眉道:「是有些不符合常理,那就先別急結案,等到泄洪結束再說。」
我瞬間秒懂。
對啊。
泄洪結束,閘門關閉,水域會相對變得平靜,屆時專業的蛙人下水,就算找不到尸體,能找到張揚手機也行。
張揚落水后,西關派出所在調查到通訊異常后,已經對張揚家里和店里進行排查。
可惜,未找到那張給凌羽彤打電話、發消息的副卡。
打電話過去,也是關機中。
如果張揚的手機上沒有那張副卡,甚至壓根沒登錄過那個給謝志豪發照片的微信,便能側面證明張揚壓根不知道那個微信的存在。
也就是說,這一切極有可能就是凌羽彤利用張揚的手機副卡,自導自演的把戲。
我們現在缺乏證據,不能對懷孕的凌羽彤明著刑訊逼供。
退一萬步來說,如果這一切都是凌羽彤設的局,那以她嚴謹的思維邏輯,此時那個用來假裝打電話、發微信的手機,可能已經被銷毀或隱藏。
不過一旦泄洪結束,我們找到張揚的手機,證實張揚不知那個微信存在,便能向檢察機關,申請到相關權限,對凌羽彤以及那個手機號展開一系列的調查。
在科技大爆炸的年代,很多事情與其盤問嫌疑人,反不如直接上技術手段來得快捷。
我又和大隊長聊了一會,轉身離開。
現在「意外落水案」由我全權負責,雖然看似意外,卻處處透著蹊蹺。
在大隊長的建議下,我一直暗中盯著凌羽彤,等待她露出破綻。
理想很豐滿,現實很骨感。
從凌羽彤跟曲翠云回家后,所有的一切,都和曲翠云一開始說的那般——凌羽彤為了房產,謀害張揚。
然而,我卻找不到證據,只能看著凌羽彤仗著身孕,一步步進行她的計劃。
在張揚落水的第七天,曲翠云就偷偷給我打電話說——剛回家兩天的凌羽彤以待在家里無聊為由,想找個事做。讓她繼續看著工作室,凌羽彤卻說劇本殺正走下坡路,她想開個飯店。
張揚家的商鋪地處商業街,上下三層,約兩千多個平方。
就算是我們小縣城,在商業街那個寸土寸金的地方,兩千多平的房產,也意味著好幾千萬。
張揚父母本就是想開飯店的,只是二人結婚后,張揚為了凌羽彤,挪作經營劇本殺工作室。
現在要開飯店,意味著要重新裝修,又是一大筆錢。
我告訴曲翠云,無論用什麼借口都好,千萬不要拿錢出來。
因為我懷疑,一旦錢到手,凌羽彤極有可能會設法將老張家的商鋪和那筆錢,一步步變現轉到她自己名下。
到時候,她挺個大肚子,又是張揚的孩子,就算我們警察出面也沒用。
這就是傳統!
老一輩的錢,最后不都是要交給子女繼承嗎?
曲翠云懊惱地說道:「我說了讓她安心養胎,賺錢的事等以后再說。哪怕把房子租出去,讓她收租,她都不同意。還說我要是拿不出錢,她就把房產抵押,用抵押的錢開飯店。
」
「王警官,我現在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了。」
「那商鋪本就在揚揚名下,現在揚揚走了,她又懷著孕,還和揚揚是合法夫妻關系,她要動房子,我攔不住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