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電話中,曲翠云聲淚俱下地傾訴著心中的苦水。
而我同樣絕望地發現,此刻的我,除了嘆息,還真一點辦法都沒有。
因為事實如此!
張揚和凌羽彤的離婚登記,被凌羽彤單方面撤銷。
現在,她和張揚還是法律意義上的合法夫妻,同時還懷了孕。
房產又在張揚名下,張揚生死不明,除了凌羽彤這個合法妻子,就算張揚爹娘都不能輕易處置房產。
讓曲翠云「告或者鬧」什麼的,又不現實。
畢竟凌羽彤懷著張揚的遺腹子,真鬧出事來,曲翠云自己都能心疼死。
我痛苦地撓著頭,只能用蒼白無力的言辭安慰著曲翠云想開。
聊了半個多小時,曲翠云無奈接受現實,哽咽道:
「算了,為了揚揚,為了她肚子里的孫子,我認了。不就是房子嘛,和揚揚的孩子比起來,什麼都不重要。」
我默默掛掉電話,有氣無力地點了根煙。
此時我第一次為自己身為警察,卻什麼都做不了感到愧疚。
線索都那麼明顯了,可我卻什麼都做不了。
因為法庭是講證據的,而線索永遠只是線索,做不了證據!
現在的我,只能和曲翠云一樣,眼睜睜地看著凌羽彤一步步進行她的計劃,將房產變現,再將變現來的錢財,一步步轉到自己名下。
不得不說,凌羽彤這步棋很高明。
她沒選擇直接賣房,而是抵押借貸!
借貸來的錢打到她個人卡中,即便以后不還,對方也是收房。
她全程沒有任何損失,反而還極有可能會房、錢兩得!
因為曲翠云不可能眼睜睜地看著房子被收走……
而只要房子不被收走,凌羽彤就能隨時用肚子里的孩子做條件,一點點榨干曲翠云的全部。
原本,我以為這個案子就這樣定性了——謝志豪犯誤殺罪,凌羽彤收獲億萬家產。
因為我實在找不到任何證據,能證明是凌羽彤引誘謝志豪謀殺張揚。
可就在張揚落水的第十天,曲翠云打算陪同凌羽彤前往銀行做抵押貸款的時候,老劉突然給我打了個至關緊要的電話。
「老王,快來。張揚來了,就在我辦公室!」
6
張揚還活著?
聽到這個消息,我整個人都愣住了。
他可是落水整整十天,到底是怎麼活下來的?
這十天他又去了什麼地方?
我想不通其中的原因,但還是飛快趕往西關派出所。
去的路上,給我曲翠云打了個電話,告訴她張揚還活著的消息,并讓她帶著凌羽彤到西關派出所去一趟。
西關派出所。
我見到張揚的時候,他臉色蒼白,給人一種虛弱無力的病態感。
不等我自報身份,張揚便主動起身招呼:
「王警官好。聽劉所長說,最近我媽媽沒少麻煩你,讓你費心了。」
「客氣,你活著就好,方便聊聊嗎?」
我心里憋著一肚子問題,哪有心思和他磨嘴皮子。
張揚虛弱地笑道:「方便,方便。王警官有什麼要問的?」
我將肩上的執法記錄儀扶正,對準張揚。
「能和我說說你是怎麼活下來的嗎?從十天前你落水后,我們全力搜救。如果你被人救了,為什麼不給家里打個電話報平安?」
我記得張揚落水那天,城西閘正開閘泄洪。
那麼大的水勢,活下來的幾率很小。
當然,不排除他是一個幸運兒,僥幸活下來。
可如果他落水后活下來,為什麼不給家里打電話?
我緊緊地盯著張揚的眼睛,等待著他的回答。
張揚指了指老劉:「這些我和劉所長都說過了。」
老劉將筆錄遞到我面前,道:「你來之前,我大致問了下。這些是筆錄,你看看。」
我接過老劉遞來的筆錄,剛看了幾行,便皺起眉頭。
倒不是老劉的字太丑,而是因為筆錄的內容。
老劉是西關派出所所長,基層出身,辦案很有一套。
他針對張揚的訊問,很詳盡,詳盡到我感覺自己都不需要再問一遍。
根據張揚的口供,十天前他意外落下閘口,被奔流而下的洪水裹挾一路往下游沖去。
但他水性好,知道那種情況最忌諱在水面上,就一猛子扎到水底,潛出不知多遠后,幸運地抱了根木頭順流而下,直到最后體力不支暈過去。
再醒來,人已經出了縣城,漂到下游三四十公里的一個村里,是被村里的人救上去的。
因為落水導致手機丟失,還渾身是傷,剛巧那村里有他高中同學,就住在同學家里養傷。
問及為什麼不給家里打電話報平安的原因,張揚則表示是怕凌羽彤知道他沒死,繼續害他。
所以,他等傷好點,才回來到派出所報案。
這解釋合情合理。
加上老劉還特意備注,已經電話聯絡過張揚口中的同學,證實確有這件事,看上去沒什麼問題。
我合上筆錄,盯著張揚問道:「所以你認為謝志豪約你去城西閘,是受凌羽彤指使,目的也是害你?那你為什麼要去?」
張揚道:「開始我以為謝志豪不敢害我。想著你要是親自過去幫著調解調解,這事就算過去了。誰知道直到我掉下去,你也沒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