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竟張揚說了,他要我幫忙的目的,只是想保住自己家的商鋪。
但現在凌羽彤懷孕,離婚申請又被單方面撤銷,想要再離婚怕是不行。
因為法律有明確規定——女方在懷孕期間、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,男方不得提出離婚,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。
遇到這種事,就算我是警察,也幫不上忙。
隨他們鬧吧。
真鬧過分了,鬧出事了,自然有法律條款管他們。
可讓我沒想到的是,就在謝志豪被放出去的第二天晚上,張揚突然又給我打了個電話。
電話中,虛弱的聲音透著急迫:
「王警官,不好了。凌羽彤剛去謝志豪家了,我擔心她會有危險。麻煩你去找找她。」
說完,張揚再次掛掉電話。
我愣住了。
鬧呢!
拿我當下人使喚是不?
遇到事就給我打電話,真以為知道南塘水庫的事,就能拿捏我一輩子嗎?
我氣憤地回撥過去,電話中卻傳出「你所撥打的用戶已關機」的提示。
我當時就氣得不行。
好你個張揚,和我玩這一手?
咋,自己媳婦跑了,那只能說明你看不住,是你沒本事,和我鬧個毛線。
我在心里罵了張揚半天,等氣消了,又感覺好像有些不對勁。
這是張揚第二次給我打電話。
上次他打電話后落水,鬧了一出轟動全縣的意外落水案。
這次呢?
會不會真出現什麼命案?
而且凌羽彤已經撤銷離婚協議,還懷了孕。
如果之前的事真是她為了謀劃張揚家的商鋪,那現在跟著謝志豪走,想干什麼?
婚內出軌的話,即便她懷孕,也很難分到家產。
不對。
這里面肯定有我不知道的事。
于是,我立刻拿起手機,翻找到關于凌羽彤、謝志豪的筆錄,調出他們的手機號打了過去。
忙音!
倆人的電話都是忙音。
一個人電話打不通還能解釋,兩個人的電話都打不通,我瞬間意識到可能要出事,飛快地拿起衣服,帶上人直奔謝志豪家。
等我們趕到謝志豪家的時候,隔著防盜門,都能聽到里面播放的勁爆舞曲。
然而不管我們如何瘋狂敲門,都沒人開門。
無奈,我讓同事聯系開鎖公司。
二十分鐘后,房門被打開。
映入眼簾的,卻是滿地的血污。
殷紅的血,流淌一地,整個客廳的地板,到處都是血污。
謝志豪蹲在客廳的沙發旁,背對著我們,手里拿著一把菜刀。
一刀、一刀、又一刀地砍向地上早已沒了生機的凌羽彤。
他的動作,像砍瓜切菜,仿佛他砍的不是人,而是一條狗……
「住手!」
我大喝一聲,引起謝志豪的注意。
他回頭看了我們一眼,瞬間抓狂,瘋一般地舉起刀沖了過來。
旁邊的同事,想都沒想地拔槍射擊。
精準的槍法,一槍斃命。
而我全程麻木地看著持刀行兇的謝志豪被擊斃。
死了!
都死了!
只是我沒想到,兩人會是這種死法。
直到我看到電視背景墻上掛著的照片……
大概十幾張,全都是凌羽彤站在城西閘,以閘口為背景拍攝的寫真照片。
這一刻,我瞬間明白謝志豪約張揚去城西閘打架,所受到暗示的來源。
我轉頭對旁邊握槍的同事道:「給隊里打電話,通知法醫過來。
」
一個小時后,兩具尸體被蓋上白布運走。
而我也拿到了謝志豪的手機。
上面,有一條張揚發給謝志豪的短信。
短信的送達時間,是中午一點。
內容很短,只有兩句話:
「凌羽彤懷孕了,不是我的,我準備和她離婚。孩子要是你的,你就來把她接走。」
「忘了告訴你,我們早就感情破裂了,所以你們同居后,我一個電話都沒給她打過。」
看完短信,我緊緊地抓著手機。
這一刻,我想通了所有的謎團。
是了!
就是他們了!
所有的一切,都是張揚和凌羽彤兩口子搞出來的。
兩個心機深沉的家伙,為了各自的利益,相互智斗;一切,都以殺死對方為最終目的。
很顯然,張揚獲得了最后的勝利。
凌羽彤沒能殺死張揚,卻被張揚借謝志豪的手除掉。
而這一場為了家產、夫妻搏命的智謀游戲中,只有謝志豪這麼一個糊涂蛋,兩次被人利用,成為殺人的工具。
想通后的我,立刻帶人前去抓捕張揚。
可就在警車剛開出謝志豪所在小區的時候,張揚再次打來電話,告訴我他已經到了刑偵大隊。
等我再次趕回刑偵隊,他笑吟吟說道:「王警官,我媳婦找到了嗎?」
「好你個張揚,藏得夠深!是你挑撥謝志豪謀害凌羽彤的吧!」
我咬牙切齒地盯著張揚。
張揚聳了聳肩:「你有證據嗎?如果有,現在抓我。如果沒有,拜托你給我出具一份凌羽彤的死亡證明,我要用。」ӯž
「夠了!別裝了!你真以為是我傻子嗎?謝志豪家里掛滿凌羽彤在城西閘的照片,你敢說去城西閘打架的事,不是凌羽彤暗示的?」
「你早就知道凌羽彤做的一切對吧?」
「意外落水,也是你將計就計。你應該早就提前做好救生準備,才敢去城西閘赴約的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