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拿出了李慧娟的照片,問他:
「請問,你是否認識這個人?她叫李慧娟。」
蔣俊輝盯著照片,皺著眉思考了好一會兒,才回答道:
「不認識,完全沒有印象。」
我看著整理出來的資料,抽出來一張照片遞過去,又問道:
「那麼請問,你是否經常都有去這個無名山林?」
蔣俊輝又是一愣,然后才回答道:
「確實有,這不就是我住處后面的山嗎?我不忙沒有應酬的時候,傍晚會去散散步,那里出了什麼事嗎?」
「那里沒有出事,但是……」我指著李慧娟的照片,小心地反問道:「你沒有在那里,見過這個女人?」
蔣俊輝的表情更懵了。
「當然沒有!」
他非常堅決地否認了。
但是,我們也不是完全沒有準備就直接把他傳喚過來的。
在此之前,我們已經實地探查過這個地方了。
因為李慧娟的書信上寫的,她與男朋友蔣俊輝偷情的地方,就是這片小山林。
我們也知道,蔣俊輝的別墅,也在旁邊不遠。
這才是我們認為李慧娟所寫,有可能是事實的原因。
而在進一步的勘查當中,我們找到了一個路邊的治安攝像頭,它剛好可以拍到這個山林的入口。
我們按照李慧娟書信上標注的日期時間查過監控,證實了她并沒有撒謊。
至少在三個月內,在書信上標注的時間里,她確實去到過那里。
而且,我們還在監控中發現了蔣俊輝的身影!
沒錯,雖然他們是一前一后進的山林,出來也是前后腳,但好幾次都這樣,這很難讓人不懷疑他們是一起的。
因為那片地方很是偏僻,根本沒有其他人上去。
李慧娟的書信所記載的內容,很有可能是真的。
所以,說謊的是蔣俊輝嗎?
7
但是當我們把以上查到的事實告知蔣俊輝時,他露出了極度懵圈的表情。
甚至不自覺地連連質疑:
「什麼東西?怎麼會……怎麼可能?你們到底在瞎說什麼?神經病吧?我會跟這種女人……?」
看得出來他是非常嫌棄的。
確實,我們只有這麼一小段影像資料,并不能證明他倆是否真的有染。
但是,我也要把事情的利害程度告知他:
「蔣先生,你要知道,這個女人死了,而且有可能涉及他殺,所以如果你知道什麼的話,請如實坦白,好好配合。」
他已經開始有些不耐煩了,直接一口回絕了我們:
「不,我完全不認識她,也跟她沒有任何關系!」
他說得斬釘截鐵。
由于我們沒有證據,只能暫時放他走。
但也因為他堅決不多說的態度,我們不得不懷疑,蔣俊輝有意隱瞞了太多信息。
而且很難不讓我們往一個方向猜測——
蔣俊輝殺死李慧娟的原因,是作為第三者的李慧娟威脅到他了。
那麼問題也來了,李慧娟是用什麼威脅到蔣俊輝的?
如果能找到這個關鍵信息,那一切可能就迎刃而解了。
當然這個大膽猜測的前提,是我們必須找到更有力的,蔣俊輝跟李慧娟有染的證據。
而最直接的方案,當然是在蔣俊輝身上去挖信息了。
這一查可把我們驚呆了。
這人不僅來頭不小,而且身上的黑歷史,更是多如牛毛!
8
蔣俊輝在年少時,曾因為打架斗毆而被勞改過。
成年后的他也并不安分,涉及過多項刑事指控,雖然最后都無法入罪,但還是在檔案上留下了痕跡。
包括強迫交易、非法拘禁等,甚至還涉及到幾單人身傷害以及強奸致死的案件。
明顯,他的問題很大,但他的手段也很高。
當時查這個案件的同事們,幾乎都有一個共識——
李慧娟可能只是他身上比較輕的黑歷史了。
雖然這兩人完全屬于不同世界的人,按道理不可能有太多糾葛。
但我們還是決定深挖下去。
萬一李慧娟的死真與蔣俊輝有關,這說明她手上拿著的,是可以讓蔣俊輝徹底崩塌的把柄。
我們都非常期待能夠查到什麼。
只不過這時候,卻發生了一件非常突兀的事情。
線索居然自動送上門了!
9
我們接到治安大隊的移交,把兩個打架斗毆的犯罪嫌疑人移送到刑偵隊了。
其中一個,正是死者李慧娟的丈夫,丁志杰。
而另一個,居然是糖廠的員工,李慧娟的男同事,名叫陳健。
也是李慧娟操作機器的搭檔,但他在事發時并不在現場,所以一開始是排除了嫌疑。
根據治安大隊同事的筆錄指出,丁志杰因懷疑李慧娟的男朋友是陳健,因此專程去找茬。
兩人先是言語摩擦,丁志杰大罵這個給他戴綠帽的男人,而堅決否認的陳健終于忍無可忍,動了手。
隨后路人報警,兩人也被帶回了派出所接受調查。
但移交給我們的原因,卻出乎我們的意料之外。
因為丁志杰指出,他找到了妻子李慧娟跟丁志杰茍且私通的證據,甚至指責丁志杰是殺死李慧娟的兇手!
我們迅速提審了丁志杰,詢問他找到的證據是什麼。
而丁志杰的回答也出乎我們的意料之外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