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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里,是我們。
唐隊眼神深沉又無奈。
「我還在想,你的『我們』指的是誰?據我所知,這個家,就你一人居住。」
我頭痛欲裂地跪在地上,發出野獸一樣的低吼,渾身血液結冰凍結,又在巨大沖擊下解凍。
記憶蘇醒,血液奔騰。
我想起了一切。
18
監控錄像里,清晰地記錄著這一切變化。
無助惶恐的女孩,在一個眨眼的時間徹底改變。
她抬起頭,姿態放松重新入座。
眼神、語氣,甚至身體語言,都跟方才截然不同。
「你們可以叫我小譚,因為我是譚敏敏。」
我帶著睡醒后的倦意。
「同時,也是譚芮芮。」
19
是的,我是妹妹。
那個雪夜我提著保溫壺,去給姨媽送餃子。
可姐姐那樣的勞碌命,怎麼舍得我一個人去?
她不放心,急匆匆掛了男友電話,也追了出來。
「譚芮芮,就是這樣善良有責任心的人。」
我被方大志侮辱后砸暈在地,模糊的視野里,我看到姐姐出現了。
她在跟方大志的激烈搏斗中,哮喘發作。
是的,她繼承了媽媽的好廚藝與孱弱的身體。
方大志逃走了,姐姐的哮喘藥落到一邊。
她無助地蜷縮成一團,雪花好厚,覆住她的呼吸,她的藥離我七八米的地方,我在昏迷前的最后一眼,就是她伸長手去夠藥的樣子。
很久后,有路人報了警。
唐隊抱著上救護車的人,也不是我。
是早就死透的姐姐。
那晚上,我徹底失去一切。
「可方大志只判了十年,我不懂,他明明毀了我全家。」
家沒了,我成了徹頭徹尾的孤兒。
痛苦中,我分裂出兩個人格。
遇到痛苦時,都是由姐姐處理,她替我去處理退回彩禮,去應對男友家人謾罵嘲笑。
姐姐無所不能,縱容我,愛護我,絕不背叛。
其他警官嘟噥:「她這幅孱弱的樣子怎麼對付方大志?還做成香腸?」
「她送的香腸,還有很多人沒吃,我們第一時間就檢查過了,純豬肉。」
「王愛蓮也吃過,嚇得她去洗胃了。」
「吃過的人,體內也沒查出問題,我看她是嚴重幻想癥,幻想了一切,應該送她去精神病院,而不是警局。」
可一個消息,讓所有人臉色變了。
「譚敏敏后山扔的袋子被找到了。」
大家面面相覷。
「里頭,有方大志的血跡與衣物。」
就是那件我在柜子夾縫里看到過的,老鼠灰色上衣。
20
知道這個消息,我也愣了。
難道,那晚柜子里真藏著人,我真搏斗過?
我分不清現實與幻境,姐姐不出來,許多事我壓根不知道。
唐警官抓到重點。
「難道你們的記憶不互通?」
「誰使用身體,誰才有那段時間的記憶,但我們都相信彼此,不會留有秘密,我們會將每天做了什麼,寫在日記本里。」
我痛苦回憶,仔細交代。
「姐姐去拋的骨頭,她說剩下的骨頭分了六次拋,后山山里、寧德路的焚燒廠、江里……」
可唐隊按照本子里的地址找過去,卻一無所獲。
「我們去你說的點找過,壓根沒有骨頭。」
「而且,方大志的手機信號,最后消失的地方是在巷道,不是你家。」
我懵了。
姐姐在日記里寫的,難道是假的?
那她為什麼要騙我,消失的方大志,究竟去了哪?
如果方大志一天不找到,我就一直會是嫌疑人。
我,到底是不是殺人犯?
21
這樁撲朔迷離的案子,被媒體大肆報道。
大家稱之為「臘腸殺人案」
,因為太過聳人聽聞,第一時間吸引了網友視線,熱度居高不下。
「從此無法直視臘腸。」
「我看也是這女的傻,為啥不搬走啊?」
「可笑,為什麼不是加害者離開?受害者做錯了什麼要離開從小長大的家?搬家不需要錢?你給?」
「什麼時候人身保護禁止令可以真正實施起來?精神傷害也是傷害,她的精神病是被恐嚇刺激出來的,方大志自作自受,不值得同情!」
我成了警方與醫生的觀察物。
攝像頭記錄我每一天的衣食住行,每一句話,每一個表情,因為我精神病人的身份,如果警方再找不出證據,我將被無罪釋放。
請來的心理醫生觀察我數日。
最后,提出一個大膽可能。
「她身上,還不止一個人格。」
22
「她的行為模式看似是兩個人。」
「姐姐,愛看書愛做飯,社交能力較強,出去打工時的基本是她。」
「妹妹不愛出門,對高考有很大執念,天天讀書做題。」
「但在家里,我們找到了許多她喝過的酒,還有空的酒瓶,姐姐有哮喘,行為上注重養生,滴酒不沾,妹妹也沒有喝酒的習慣,那這些酒誰喝的?」
唐隊想起來什麼。
「她來自首那天,體內也酒精含量超標。」
「我從不喝酒,滴酒不沾。」
我對他們的推測嗤之以鼻:「我只感知到姐姐,難道我還不了解自己?」
醫生溫和地解釋:
「那個沉默的人格,或許連你姐姐也沒察覺,對方只在最關鍵的時刻出現,保護你們。」
「……」
「你能分裂出了姐姐,為什麼不能分裂出別人?」
醫生十指交叉,面容溫和。
「你們的父親,可是屠夫。」
嗜酒兇悍,沉默寡言的屠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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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話讓我全身毛孔都豎了起來。
「這就解釋了,你只記得放血,之后具體分尸的細節都是你們爸爸在做,他是經驗豐富的屠夫,是他在分尸拋尸,我們在你家二樓窗臺上,找到了屬于方大志的腳印,合理懷疑,那晚他確實潛入你家想欺負你,搏斗中被你們反殺,之后你爸爸人格出現,將方大志分尸處理,日記本上的地址,不是你姐寫的,是你爸爸寫來誤導大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