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我打給他,他忙著開車去案發現場,沒有接。
當然,我不能怪他。他本想帶我一起去現場,事畢再送我回家的,是我自己任性不愿意。
他早已長大了,我還像個孩子。以往他跟我講案子,教我明辨是非、保護自己,我都渾當聽故事,心想怎麼也到不了我頭上。
所以現在,我才會如此猝不及防地,直面人世間的惡意。
4.
那個男人用浸了藥物的布,蒙住我的口鼻。我昏昏沉沉地,被他半拖半抱,帶進旁邊一棟爛尾樓里。
十幾分鐘后,我醒過來,嘴被膠布封著,手被綁在一根承重柱上。
這里荒無人煙,樓層在十樓左右,腳下都是碎磚石,窗外沒有燈火,只有漆黑的夜空。
因為藥物的作用,我的頭腦仍然昏沉。我拼盡全身力氣,想掙脫桎梏。
那人就在不遠處,冷眼地看著我徒勞掙扎。
他沒有遮擋臉部,長相普通,身形瘦削,個頭不高,三十幾歲的樣子,渾身散發著陰沉狠厲的氣息。我不認識他,我的生活中碰不到這種人。
下一刻他走上前來,迫近我。
我掉著眼淚,嗚嗚咽咽,瞪大眼睛用力搖頭。
他突然伸手拽住我的長發,狠命往下一扯。
頭皮被撕裂一般,我仰著頭,痛得嘶嘶抽氣。但這只是前奏。
「你是張明奕警察的老婆。」他說著,一手拽著我的頭發,另一手放到了我的褲腰上。
「!」我嚇壞了,拼命扭動身軀,想要逃離,但無濟于事。
隨后就是漫長的噩夢。
尖叫聲壓抑在喉口,眼球充血,眼淚干涸。
痛苦的全程中,我的頭腦里混沌地閃現過男友的臉。
我和張明奕,至今停留在擁抱接吻的階段,其余的,我們珍而重之地打算放在婚后。今年年底我們就要結婚了。
我們對男女之事抱有純粹的幻想與期待,將它視作最神圣的事,但上天給我開了一個可怕的玩笑。
二十多年來,我是第一次經歷,如此滅頂一般恐怖的噩夢。
5.
「我叫韓熾。」那人說,「四年前,我老婆生了重病,需要很多錢。
「我拿出家里全部的積蓄,要給她治病。我帶了一大包現金。可是去醫院的路上,包被人偷了。
「我趕忙報警,可警察抓不到人。錢沒了,老婆還在醫院等著做手術。
「我真的沒辦法了,走投無路了啊。我就等在銀行門口,跟著一個取了錢的女人,跟到人少的地方,搶劫。
「警察抓不到偷錢的賊,抓我倒是很快——
「那姓張的剛好路過附近,聽到女人的叫喊聲,就來追我。我才跑出兩條巷子,就被他抓了。
「我哭著向他求饒,我都跪下了,我跟他講我老婆多可憐,跟他講我的錢被偷了,我也是走投無路才這樣啊……可他不肯放過我,他完全不聽我的難處、我的苦衷,他說『犯罪就是犯罪』。
「我被判了四年,等放出來,我老婆都死了三年半了,涼透了。
「我不是壞人,我是被你們逼成這樣的,你們不讓我好過,我為什麼要讓你們好過?上個月我剛出來,就盯上你們了。姓張的害死我老婆,我也要害他老婆。
「她死了,我什麼都沒了。光腳的不怕穿鞋的,我沒什麼好顧忌的了。」
韓熾一邊實施暴行,一邊狠聲控訴。
我痛得渾身發抖,根本無力思考。
我已經忘了我是誰,一心只想去死。
結束后,他退后幾步。
「咔嚓」幾聲,他用手機拍下了我受辱的照片,并將一張寫了地址的紙條塞進我手中。
「給你半個月時間,你帶二十萬現金,到這個地址給我,我就刪照片。否則我就發給你老公,我還會擴散出去,能擴多大擴多大。
「當然,你也可以直接向你的警察老公告狀,讓他再來抓我。我不怕的,反正我現在活著,也沒什麼意思。
「你帶錢來,我就在外面,能過一天是一天;你帶警察來,我就再回去吃牢飯,大不了一死。你決定吧。」
說完,韓熾給我的手松綁,走了。
6.
我撕開嘴上的膠布,一個人在原地,抖著身子喘了很久的氣。
天旋地轉,世界扭曲。我一步步挪到陽臺,只想跳下去。
可是往下看,黑漆漆的,那樣高。夜風吹來,我頓時清醒了。
身體痛到麻木,幾乎失去了知覺。
我裹好衣服,逐層走下去。
街道空曠。我如游魂一般,不知走了多久。
前方有明黃色的光,是一家麥當勞,我推門進入。店員在聊天,沒注意到我。
我徑直進了洗手間,簡單清理身體,洗手洗臉,整理好頭發和衣服。
抬眼看向鏡子,除了眼睛通紅,倒也看不出什麼來。
這時,手機鈴聲突兀地響了,我一個激靈。
是張明奕。
我接起:
「總算接了,到家了嗎?怎麼一直不接電話?
「我知道你在生悶氣,別氣了啊。這次確實事出緊急,下次休假我一定好好陪你。」
他溫聲哄我。
「怎麼不說話?
「夢夢,你到家了嗎?」
我回過神。
「……到了,」我輕聲說,發了一會兒愣,又說,「沒到……」
「到底到沒到,你怎麼了?現在在哪里?」
「我迷路了……」我忽然哭了,「我在……一家麥當勞。」
「迷路?這年頭怎麼還會迷路,打車直接送到家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