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是,該棟樓有另一個出入口,不排除會有其他人進出。
第三,也是最重要的一點——
死者周寧并非夢中就被殺死,他甚至起來跟兇手作過搏斗,只可惜不敵兇手。
但問題是,如果兇手只有莊雪梅一個女子的話……
已經有搏斗機會的周寧,應該有更大的存活空間才對。
所以趙俊認為,現場存在第二兇手的可能性極大。
只不過這個兇手極為專業,不僅下手兇狠,而且還擁有反偵查意識,清理了他存在的痕跡。
趙俊正緊鑼密鼓地去找更多線索,以及追蹤莊雪梅的下落。
他通知我的目的是,讓我通過莊志軍,查一查莊雪梅的親朋好友——
第二兇手,一定是莊雪梅最為親近,也最為相信的人。
而之所以說「兇手可能不是莊雪梅」,是因為,就目前現場的證據而言,只能證明莊雪梅在案發現場,并不能證明人是她殺死的。
我馬上就這問題問取了莊志軍,獲悉了兩個重要情報——
第一,他這一整晚,并沒有能證明自己去向的不在場證明。
第二,莊雪梅有一個非常要好的閨蜜,叫李麗紅。
她從學生時代開始,就一直陪著莊雪梅,即使她患病了也不離不棄。
是在我們眼里足夠成為幫兇的關系。
只是,當我讓同事調取李麗紅的檔案時,同事卻告訴我一件更奇怪的事——
轄內正在發生另一起命案,而報警人,正是李麗紅。
5
我們立刻趕往案發地。
根據數不盡的命案經驗,我們會第一時間排查報警人的嫌疑。
李麗紅是個值班護士,今天值的夜班,卻因身體不適而提前告假回家。
回到家中是凌晨兩點左右,發現同居的男友鄭東明慘死在臥室里。
她立刻就報了警。
在現場勘查的同時,我們也聯系了李麗紅的醫院。
其上級護士長表示,今晚她身體不舒服,所以一直待在休息室里。
之后李麗紅確認請假回家,也是用信息告知。
至少護士長是一整晚都沒見到她人。
即是說,在排查醫院監控之前,不能完全確認李麗紅的不在場證明。
同時,在樓道的監控里,我們找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——
莊雪梅。
周寧與張俊輝兩家的滅門慘案,與鄭東明慘死的時間間隔,在五十分鐘左右。
這個距離,足夠她在那邊犯案之后,再到這邊繼續犯案。
只不過,莊雪梅這種像是故意暴露在監控底下的行為,還是給我們帶來了一定的困惑。
因為鄭東明的被害現場一樣被處理過,沒有留下兇手的指紋毛發等線索。
而在對李麗紅的現場問詢中,我們得知了一個關鍵信息:
這個鄭東明,是個社會混混。
但是,一個擁有編制的護士,為什麼會跟身份那麼不相符的社會混混結為男女朋友?
李麗紅的解釋是:
「因為他是我的初戀,我們是有感情的。」
我突然聯想到,曾發生在莊雪梅身上的事情。
「請問你跟鄭東明的初戀,是在高中時開始的嗎?」
李麗紅警惕地點了點頭。
6
原本我只是猜測,死者鄭東明,或許會跟當年「莊雪梅被堵在電影院」那件事有關。
可沒想到,李麗紅卻坦白得比我想象的要更多。
說事情是因他而起的,都不過分。
因為當時是李麗紅約的莊雪梅,去看那場改變她們人生的電影。
那些把她們堵在電影院里的混混,正是鄭東明的朋友。
因為其中有一個人,想認識追求莊雪梅。
所以他通過鄭東明,拜托了李麗紅做這件事。
但是,連李麗紅也沒想到,莊雪梅會把人拒絕得那麼徹底,連朋友都不想做。
這也讓對方惱羞成怒,最終僵持頗久。
但因為有鄭東明,所以最終確實什麼事都沒有發生。
只不過,讓他們都沒想到的是,這一幕居然被周寧跟張俊輝給看到了……
聽完李麗紅的描述之后,我敏銳地察覺到,這個故事里,存在一個邏輯性的問題。
我也直接把這個問題問了出來:
「如果你倆當時都在場,為什麼只有莊雪梅被傳謠了呢?」
7
「因為,他是在針對小梅。」李麗紅回答道,「周寧也追求過小梅,也被她拒絕了,所以他就懷恨在心……」
原來如此。
我對這個解釋還是頗有感觸的。
我們一年會接到不下百個造謠污蔑有關的報案,大多都是因為懷恨在心。
尤其是造黃謠。
千萬不要低估人心里面的【惡】。
而且這種造謠屬于自訴案件,大多只能以調解道歉為結局,真正告上法庭的少之又少。
此時,偵查取證的同事已經給出初步結論了:
案發現場沒有發現兇器、指紋、毛發等線索。
說明兇手離開之前,刻意清理了這一切。
樓下大門的監控視頻確實拍到了莊雪梅,但無法確定她是否就是兇手。
因為這棟樓有個后門,哪怕鄭東明被害的時間段,監控里只有莊雪梅一個人進出,也不能排除兇手另有其人的可能性。
那就必須要快速找到她,找到兇器才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