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時語塞。
莊志軍卻緩緩地說了起來:
「沒有,法律沒有嚴懲他們,他們過得很好。」
「這才是我女兒最終崩潰的原因,為什麼壞人能活得那麼好呢?」
「如果他們不出點事,那我女兒可能就活不下去了。」
「所以我才說,不管她做了什麼事,我都不會怪她。」
我只能硬著頭皮反駁道:
「那也不能私法制裁,殺人是重罪……幫兇也是。」
他點點頭,說道:
「是的,你說得沒錯,我都同意。」
「但是,你可以查一查我自訴過的案件,都是公檢法系統,很容易查到。」
「那個曾俊成,他誣蔑傷害我的女兒,卻因為刪帖了取證不足而無法立案。」
「我自訴到法院,但是還沒開庭就被打回來了。」
「他們告訴我,法庭不講事實,只講證據。」
「同樣的,你說有幫兇, 你若是懷疑我是幫兇, 你也得有證據, 而不是僅憑推測,相信你也是懂的。」
我們確實沒有掌握任何證據。
所以我,一時間無法辯駁。
莊志軍又繼續說道:
「你知道我在這件事中,學到了什麼嗎?」
「我弄明白了一個道理, 那就是,規則只能限制守規則的人。」
「你看, 哪怕曾俊成不守規則, 我在規則之內拿他沒辦法, 也就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。」
說到這里,他居然有些咬牙切齒。
我能從他的語氣中, 感受到他的沉重。
「所以我覺得, 我女兒瘋了,也挺好的。」
「我會照顧她一輩子的,只要她活著,就好, 就很好了……」
談到這里, 我已經懂了。
但也背脊發涼。
因為莊志軍在暗示, 莊雪梅, 已經跳出法律這個規則了!
可我們辦事辦案, 卻依然要合法合規……
我懵了。
恰好這時候, 趙俊來找我,也及時結束了我們跟莊志軍越扯越遠的交談。
他找我的原因是,我們找到了全新的證據。
19
我們找到兇器的藏身之所了。
是莊雪梅后來透露的。
上面確實只有她的指紋, 也有受害者的血跡。
還有犯案時穿的衣服鞋子, 上面也被血液染紅了。
衣服與作案工具,都是兩套。
考慮到莊雪梅被捕時全身上下都很干凈,因此,所找到的證據與她犯案后有更換衣物的動作相符。
這堆被藏起來的物證里面, 還有一把李麗紅家中的鑰匙。
證據齊全了。
還有, 那個打給曾俊成送了一把智能鎖的電話號碼,趙俊也查過了。
電話是國外虛擬號段,根本無從查起。
所有切切實實存在的證據, 都只把兇手指向了莊雪梅。
沒有其他嫌疑人。
我呼了一口氣,無奈接受了現實。
哪怕一開始同樣持懷疑態度的趙俊,在所有匯總的證據鏈面前, 也不得不承認事實——
兇手就是莊雪梅。
她是個窮兇極惡的瘋子。
她發起瘋來四五個人都按不住, 所以她有能力殺死那麼多人。
至于她會怎麼判刑……
那就是檢察院跟法院的事了。
20
幾周之后,我恰好碰到樓下派出所民警接待了一個報案者。
之所以會感興趣,是因為我認出來了, 那人是曾俊成。
他拿出一張 A4 紙,說他被威脅了。
那張紙上用報紙剪下來的字, 貼出了一句話:
【滾出這城市, 不然會死】。
接待民警想了想, 很認真地反問他:
「你有沒有得罪人?」
曾俊成斬釘截鐵地回答道:
「沒有,肯定沒有!」
我沒聽到后續,不知道接待民警怎麼跟他說的。
但是我的內心, 自動腦補了幾句:
「不就是開玩笑嘛……」
「沒得罪人就不用怕,真金不怕火煉,不是嗎?」
-完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