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當你被逼到走投無路的時候,不要忘了你身后還有一條路,那就是犯罪,記住這并不可恥。」
相信很多人聽過這句話,但今天,我用自己的見聞告訴大家,犯罪這條路并不好走。
1
八年前,我從法學系畢業,經手了第一起刑事案件,是幫我學弟打的。
這個案子讓我永生難忘。
事先告訴各位,這不是一個多麼高能的案件。
沒有「把人剁碎做成豬飼料」的血腥暴力。
也沒有「婆婆砍下兒媳腦袋」的倫理驚悚。
它就是那種發生在你我身邊,每個人都有可能經歷的平凡。
這是一起農民工殺人案。
案發時間是 2014 年 8 月 14 日,地點是工地宿舍 201。
兇手先是在下午三點給警方打電話,向警方預告殺人的時間和地點,并希望警方現在動身將他抓獲。
期間警方試圖勸阻兇手,但兇手只是和警方簡單溝通一番,就掛斷了電話。
在電話掛斷的同一時間,兇手找了根繩子穿過宿舍頂部掛電風扇的鐵鉤,然后在繩子的一端打了套馬結。
趁著被害人還在熟睡,兇手將繩結輕輕地放在被害人的腦袋周圍。
然后站在遠處,蓄滿力氣,用拔河的姿勢向下拽繩子。
套馬結收緊,勒住被害人的脖子,將其拖拽下床,高吊在半空。
一般而言,吊死一個人需要五分鐘,懸吊期間,被害人會痛苦地掙扎,痙攣,眼球充血,氣管閉合,所以他會不斷抓扯頸部,試圖呼吸。
在這五分鐘內,只要兇手有那麼一瞬間良心發現,只要他收手,被害人就不會死。
但兇手鐵了心要被害人的命。
于是五分鐘后,被害人停止掙扎。
又過了兩分鐘,也就是下午三點十八分,警察趕到,當他們推開門的一瞬間,能看見一個壯年男子被吊在房間正中央。
而那名兇手則坐在下鋪,把繩子綁在了雙人床的欄桿上。
警方當場對兇手實施了抓捕。
事后警方詢問兇手為什麼殺人,兇手的回答讓人出乎意料。
居然只是因為二人在平日里干活的時候有過推搡,所以懷恨在心。
……
我剛才說這起刑事案件是給我學弟打的。
這位學弟在本案中不是被害人,他是兇手。
我學弟叫張和,籃球社認識的,趁著大三暑假去工地打工賺生活費,竟在工地殺了人。
事發后過了五天,他才想起要找我。
理由是法院給他派的法律援助律師不想幫他打官司,私底下已經推辭了好幾次。
張和擔心如果由這個律師幫他打官司,也許會出現律師當庭拒絕辯護的情況。
為了能減刑,他需要一個靠譜的律師,所以他想到了我。
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原因。
張和父母雙亡,家里窮,請不起律師。
我當時也不清楚自己為什麼會接下他的委托,可能是因為大學的情誼,也可能是因為我不相信他會殺人,反正糊里糊涂地就接了。
但是當我真正接手這個案子后,我才明白這是個多麼錯誤的決定。
……
律師行業里,其實也有所謂勝率的說法,所以很多律師都會選有把握勝訴的案子接,我估計張和的法律援助律師就是這種人。
他之所以想要拒絕張和,大概是因為這個案子幾乎沒有辯護空間,是個徹頭徹尾的鐵案。
犯罪現場完整。
兇器在場。
嫌疑人認罪。
人證物證俱全。
這種幾乎板上釘釘的案情,不論任何一個律師接手,都不會得到什麼好結局。
何況是我這個第一次打刑事訴訟案的新人律師。
……
我花了三天的時間研究案件卷宗,盡我所能制定了一份辯護方案。
之后和看守所方面提出了見面申請。
在會面室與張和見面,我第一句便告知他。
「你至少會被判無期。」
張和當時的反應就是很驚訝。
「怎麼會是無期呢?我有自首情節,應該輕判。」
鬧半天他給警察打電話就是為了能獲得輕判,這個行為多少有點法盲,于是我給他科普。
「自首是指犯案后主動投案,你是犯案前主動告知警方,屬于明知故犯行為,罪加一等。」
他大約是后悔,也可能是不甘。
「可我……」
為了讓他認清現實,我告訴他。
「吊死一個人大約需要五分鐘,在這五分鐘里,你會受到強烈的道德折磨,這五分鐘內只要你松手,被害人就能活下來,但你沒松手,你是鐵了心要被害人的命,無期已經是最好的歸宿了。」
「無期……難道我余生都要蹲監獄嗎?」
「如果你服刑期間表現良好,可以減刑成有期徒刑。」
張和側過頭看我。
「如果我表現良好,什麼時候可以出獄?」
「快的話,服刑十三年就可以出獄。」
他當時聽完我的回答,就像放棄掙扎一樣,低下頭,用懇求的語氣對我說。
「麻煩學長了。」
我俯視著他的后腦勺,我那時候是真的想不明白。
這個家境貧困,在校期間老實本分的大男孩,怎麼就會因為推搡而殺人呢?
2
我向張和提出我的疑惑。
「你真的只是因為推搡結仇而殺人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