秧秧瞥了他一眼:“又想挨揍了是吧。”
張天真立馬閉上了嘴巴,老老實實又去搬了一張桌子。
他們從小就在同一個私立學校里面,男生小的時候手都有點欠:喜歡拿鉛筆扎女孩的后背,喜歡揪女孩的馬尾辮。
以此來笨拙的吸引女生注意,搞得女生們煩不勝煩。
然而這種情況在秧秧身上一直都不存在,因為對這個女孩手欠,是真的會被按在地上打。
女孩在慶塵與胡小牛中間的位置坐下,胡小牛低聲問道:“秧秧啊,你聽說王蕓的事情了嗎?”
“嗯,”秧秧點頭:“你們這件事情在圈子里鬧那麼大,想不知道都不行。不過這也不怪別人,跟有問題的人混在一起,出問題也很正常。”
上課鈴聲響起,胡小牛嘆息了一聲不再說話。
一旁的慶塵與南庚辰相視一眼,他們發現,這位秧秧在胡小牛他們的圈子里,好像地位極高啊。
只不過,慶塵有點想不明白,對方為何會坐在自己旁邊。
是認出自己了嗎?
這位女孩一開始明顯沒在意自己,目光都已經從自己身上掃過去了,竟然又重新轉回來。
這樣看來,對方就算是沒有認出自己,也一定是產生了某種懷疑。
第一節英語課,這位叫做秧秧的女孩連頭都沒抬過一次,一直在寫寫畫畫,不知道在畫什麼。
就在快下課時,女孩忽然寫了一張紙條塞給慶塵。
胡小牛和張天真這兩位默默關注著她的同學,看到這動作時都愣住了,什麼情況,秧秧給男生寫小紙條?他倆沒看錯吧?
就以他們素來對這位女孩的印象,對方給慶塵來個十字鎖喉他們都不會感到意外。
但絕對不應該出現遞小紙條這種行為啊!
這事要是發海城高中的同學群里,同學們也不會信的!
張天真也給胡小牛寫了一張小紙條:“秧秧不會是沖著那位慶塵同學來的吧?”
胡小牛搖了搖頭:“我觀察到一些細節,她應該不認識慶塵,也不知道慶塵在這里。”
“會不會是因為慶塵長的比較好看?所以給他傳紙條。”
“開什麼玩笑,秧秧又不是花癡!她肯定有她的理由!”
兩位富二代討論的時候,一旁的慶塵則默默看著面前的紙條上寫著:我知道你認出我了。
他想了想在紙條上寫道:同學,什麼意思。
女孩平靜的寫道:我也認出你了。
他內心一緊。
對方果然認出自己了。
女孩側過臉去,認真盯著慶塵的側臉,等待著他的回答。
那眼神銳利的洞察著,像是正在抓捕著慶塵面部的細節,這種審視,猶如千鈞的壓迫感撲面而來。
慶塵回了一句:同學,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。
他不信對方有百分之百的把握,這大概率是在詐自己。
秧秧又寫:你就是那天夜里老君山上的殺手吧,雖然你改變了發型,但眼睛是一樣的,這個錯不了。
慶塵回道:同學,你真的認錯人了。
這時,秧秧不再廢話。
她從自己本子下面抽出一張素描來,放在慶塵面前的桌子上。
慶塵看著面前那張線條簡單、明暗層次卻極為豐富的鉛筆畫,原來這女孩先前寫寫畫畫,都是在畫他!
那張畫里的慶塵只有上半張臉,眼神栩栩如生。
秧秧寫道:“你那天晚上是第一次殺人嗎,如果是第一次的話,你比我強。”
慶塵看著面前那張畫,畫上的自己有幾分狼狽,頭發亂糟糟的,臉上也有灰塵。
但眼神里,更多的卻是堅定與執著。
殺氣騰騰。
他覺得,若是自己當晚照過鏡子,鏡子里的自己,一定和這幅畫一模一樣。
難道這女孩也有過目不忘的能力?
不僅是慶塵有這種感覺,一旁南庚辰偷偷瞄到這幅畫時,竟仿佛又回憶起那天夜里的一切。
兇悍的歹徒,沖天的火光,尖叫的人群。
還有危機時刻救了自己的慶塵。
時隔多日,南庚辰幾乎已經忘記了當時的畫面。
但這張素描神奇到,一下子又把他拉回了那天的午夜。
秧秧見他不說話,又寫了一張紙條:“我畫畫12年,最擅長的就是抓面部細節,托馬斯勞倫斯是我最喜歡的畫家之一,這麼有特點的眼睛、面部表情,我看過一次就絕對不會忘記。這一點我很有信心,所以你不用繼續否認。”
慶塵知道托馬斯勞倫斯,此人曾是英國皇家藝術學院院長,最著名的肖像畫畫家之一。
他意識到,女孩雖然沒有自己的過目不忘能力,但對方常年訓練的技巧就是抓取面部細節。
就像是一些街頭畫肖像的藝術家,他們總能快速在紙張上體現你的面部特點。
慶塵想了想依舊在紙條上寫道:“同學,你搞錯了。”
秧秧看了他一眼,沒再說什麼。
實際上,慶塵知道對方已經篤定了他的殺手身份,但他不能承認。
他把畫夾進了書里,然后小心翼翼的將寫了字的紙條撕成粉末,確保沒人能夠修復拼好它。
一旁胡小牛瞥到了這一幕,他雖然看不清紙條上寫著什麼,但那上面已經寫了密密麻麻的對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