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好,被旁邊的老警察攔了下來。
我被他按在椅子上,張狂地扯了扯嘴角:「警官,你知道嗎?殺人是會上癮的。」
「當我把他們關在焚尸間,用錘子砸向他們腦袋的時候,全身細胞都在顫抖、在狂歡!」
「將尸體扔進焚尸爐,我仿佛聽到了血肉灼燒聲,尸體很快就變成了骨灰!」
「那種感覺,你真應該體驗一下!簡直無與倫比!」
年輕警察臉色漲紅,破口大罵:「人渣!周彤還有個患有白血病的弟弟,你殺了她,她弟弟怎麼辦?」
「他才十三歲!十三歲!」
我聞言愣了愣,嗤笑道:「還能怎麼辦?這種廢物,不如死了算了。」
要不是有老警察攔著,我毫不懷疑,年輕警察的拳頭,會立馬招呼在我臉上。
可惜,他只能無能狂怒。
或許是我目中無人的態度,連老警察都有些看不下去了,他神色格外復雜:
「要是周萬強知道你殺了他女兒,不知道會不會后悔……」
聽到這個名字,我有些恍惚。
車窗外流影斑駁,許多往事浮上心頭。
「他是該后悔,畢竟……」
說到這,我笑容玩味:「我殺她女兒的那把羊角錘,還是他花錢買的。」
13
認識周萬強,是在看守所。
那年我二十歲,第一次殺人。
我高中就畢業就去打工了,當時發了工資,幾個混混把我逼到巷子里,要搶我的錢。
雙方扭打過程中,我搶了對方的刀,失手捅進了一個混混的心臟,他當場死亡。
事后,我主動自首。
法律規定過失傷人致死,一般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情節較輕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經過審判,法院判了我六年。
還沒判完的時候,我在看守所待過一段時間。
周萬強就在我隔壁。
他表現得很樂觀,見識也廣,經常講些走南闖北發生的趣事,時不時還夾點葷段子。
我當時害怕極了。
畢竟殺了人,對相關法律又不了解,天天晚上做噩夢,擔心第二天就被拉去槍斃。
直到周萬強告訴我,我這種情況,最多也就判個七年。
知道不會死后,我才松了口氣。
當時我問他,「你犯了什麼事?」
「殺了幾個人,這幾天還在走審判流程,不出意外就是故意殺人罪。」
周萬強表現地云淡風輕,「死刑應該是免不了的,就看緩不緩期執行。」
我驚了,問道:「都這節點了,你一點都不害怕啊?」
「怕?」
周萬強搖了搖頭,「殺的人多了,你會覺得人命就那麼一回事。」
「你殺了多少人?」我問。
「我老婆全家,五口人。」
周萬強說的輕描淡寫。
經過他講述,我大致了解了事情的經過。
當時他和他老婆奉子成婚,結果孩子生下來后,他老婆就卷錢走了。
六年后,她老婆又回來了。
騙他說,她被騙去了東南亞,幾經輾轉,才逃回來。
周萬強人老實,想著女兒有媽了,反正是好事,人回來就好。
這女人還說擔心報復,讓他別報警。
他信了。
半年后,女人又懷孕了。
給周萬強生了個兒子,趁著他帶兒子上戶口的時間,女人再次卷錢跑了。
將一個老實人往死里整,逼急了他會比任何人都極端。
周萬強開始追查女人的下落。
罪惡真相,開始浮出水面……
14
女人家里五口人,全都從事一個行當——詐騙。
準確地說,是騙婚。
她們專挑那些老實人騙,不知讓多少個家庭,墜入黑暗的深淵。
為了讓男人們信任,她們會懷上對方的孩子。
那時互聯網沒這麼發達,小地方的人觀念質樸,女人都為男人生孩子了,肯定是有愛的。
利用這種手段,這個騙婚團伙屢試不爽。
知道這個惡心的真相后,周萬強再也忍不住了,一怒之下,把五個人全殺了!
「那天去自首的路上,我腦子都是空的。」
周萬強揉了揉臉頰,「在路上遇見個人,對方看你一眼,你都有種想殺了他的沖動。」
「殺人上癮?」我咽了口唾沫、
周萬強搖頭道:「不清楚,就像過了某個界限,因為某些無關緊要,甚至荒唐的理由,你都可以殺人。」
聽完這些,我心情復雜。
或許是話題過于「小眾」,周萬強岔開話頭,道:
「小子,出去后買把錘子,這玩意兒威力大,帶著還方便,以后還有雜痞(混混)搶你錢,用這玩意兒招呼他們。」
說完,他又補充了一句:
「記得別打腦袋,不然容易死人。」
我那會兒好奇,追問他什麼款式的錘子,多大的錘頭,錘把多長,什麼材質。
周萬強聽后人都麻了,干脆道:「你出去后,如果老城的二哥五金店還沒關門,你直接找老板要一個。」
「店老板還欠我三百塊,你就說拿把小號羊角錘,欠的錢就抵了。」
我笑著說好。
……
印象中,周萬強給我說了這事后,就被關到了別處。
后來聽說,是被槍斃了。
「一切早已命中注定。」
突然車輛急停,帶著我身子晃動,拉回飄遠的思緒。
刑場,到了。
我一抬頭,便看到警察們鄙棄的目光。
這令人心安。
所有人都認定,是我殺了周彤,案子已經塵埃落定,只要我被執行死刑,一切就結束了。
我將帶著秘密,永埋地下。
其實,周彤是自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