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勇的這個幕后大哥還是有很大能量的,酒桌上把劉勇冷嘲熱諷地糟蹋了一頓,還是幫他聯系了一個合作伙伴。
合作伙伴只出剩余的土地出讓金,而且要優先退出自己的投資,房地產開發的利潤要 70%。
劉勇知道他是趁火打劫,但算完賬,自己還是能賺一個多億,也就同意了,約好了一個星期內簽合同打款。
看上去這個坎是過去了,劉勇本打算松一口氣,沒想到,合同還沒簽,項目上又出了意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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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勇的房地產公司被起訴了,劉勇本人也是被告,被訴請承擔連帶責任。
原告是周易快運,也就是劉勇房地產開發項目用地的原地主,該公司要求根據征收補償協議,由劉勇夫婦及房產公司向其支付補償款一點五億元及利息。
與此同時,劉勇房地產公司的賬戶、土地使用權證、在建工程,以及劉勇在建材公司的 30% 股權也同時被財產保全了。
劉勇收到訴狀和保全裁定之后很意外,他不是和周易快運的董事長商量好了嗎?九千萬,用房產銷售回款支付,為什麼現在就要錢,還要這麼多?
他打電話給周易快運的董事長老王,質問到底是怎麼回事,老王說,我是擔任過公司的董事長,可我不是股東啊,現在我已經跳槽到另外一家公司了,這事情你還要去問現任董事長。
劉勇委托律師和對方律師溝通,對方律師態度很強硬,說我們雙方的補償協議是在國土資源局的監督下簽的,寫明按評估價補償,評估價就是一點五個億,至于你說的九千萬和后期付款方式,只是雙方的口頭協商。
你現在未按期繳納第二筆土地出讓金,已經出現了重大違約的風險,我們現在提起訴訟是為了保護我公司合法利益,合情合理。
劉勇覺得自己被人坑了。
房地產公司的賬戶也被封了,在建工程也被封了,下一步很可能就是銀行收貸。
這個要崩盤的節奏啊!
怎麼辦?
劉勇突然有點想薛老板了,如果薛老板在,肯定會有主意。
還好李飛總比較仗義,得知劉勇被起訴后,李飛專門打了個電話,說事情已經知道了,讓他放心,自己已經上船了,無論如何,也會保證繼續施工,直到拿到預售許可證。
只要工程不出問題,只要幕后大哥介紹的合作伙伴能夠把資金拿到位,項目就還有救。
但這一切,都只是劉勇的一廂情愿。
合作伙伴得知公司被財產保全的消息,果斷地撤資了。
李飛雖然沒有落井下石,但鑒于項目現在的情況,也只能暫時停工。不過他到底是個講究人,跟劉勇約定好,讓劉勇盡快想辦法解決問題,他做好準備隨時復工。
前期墊進去的資金,先做個決算,等能夠開工了,還按約定的來。
現在不管劉勇愿意不愿意,都要認真地面對這場官司了。
12
訴訟的過程是漫長的。
一審開庭兩次,歷時四個月才做出判決,劉勇敗訴,法院判令由房地產公司向原告支付補償款壹億伍仟萬元,劉勇夫婦承擔連帶責任。劉勇不服,繼續上訴,兩個月后判決生效,維持原判。
劉勇拿到二審判決書,對著律師大發雷霆,說自己兩審給了一百多萬律師費,怎麼最終打成這樣的結果?
劉勇的律師說,當初已經告訴你,這個案子根本打不贏,是你說自己認識法院的領導,一定能夠打贏,我才接的案子,現在你搞不定了來埋怨我?這個黑鍋我不背。
兩人不歡而散,劉勇無奈,只能去找自己的幕后大哥,大哥曾在政法系統任職,對訴訟流程非常熟悉,他幫劉勇盤算了一下,說:「你現在需要一個非常有背景的律師,給對方當事人和律師施壓,在執行階段達成和解,該讓步就讓點步,能減少點損失就減少點損失。」
于是劉勇根據靠山大哥的推薦,又找到了一名律師,這律師姓柴,從省高院辭職出來的,辭職前是執行局的法官。
柴律師和劉勇見了一面,了解了情況,說:「這個事情不難,現在執行哪有那麼容易,我跟中院執行局打個招呼,讓他們逼對方和解,先打個折,再做個分期,然后少給一點定金,做個執行和解,這事情也就完了,總之不能影響我們項目開發。」
劉勇聽柴律師說得胸有成竹,連忙點頭應道:「對對對,我就是這個意思。」
案件原告方很快就申請了強制執行,柴律師和中院執行局的法官比較熟悉,協商做一次執行調解,約在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的會議室。
調解當天,劉勇和柴律師早早地就到了法院,在會議室等候,約定的時間是下午四點半,原告方律師幾乎是踩著時間點走進會議室,一分鐘都沒耽擱。
劉勇一看,來的律師自己認識,正是許律師。
許律師向法官重新遞交了一份委托手續,說:「原一、二審的律師不再負責本案的執行代理,從今天開始,案件的執行工作由我來負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