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此同時,周曉曉的尸檢報告出來了。
我連忙去見了法醫。
4
周曉曉的死亡時間,被判定為昨天下午五點至七點之間,因為尸體泡了水,所以只能是個范圍時間。
致死傷,是胸口刺入心臟的鐵釘。
她的嘴巴部位有殘余黏膜,這說明她生前被膠帶封住了嘴巴,無法發聲。
她的雙腳根部,與雙手手腕,脖子,腰部,這些部位的正面,都有嚴重的勒痕。
即身體正面半圓勒痕,這說明她生前應是以平躺姿勢,被麻繩用力固定在平面上。
很有可能是一張桌子。
一般桌子可不具備這種捆綁條件,這還是一張改造過,至少定點打洞,專門用來固定女孩的桌子。
而最殘忍的是,法醫從流血情況判斷出,她雙眼的傷,是在活著時形成的。
她是在被固定全身無法動彈,膠帶封住嘴巴無法發聲的情況下,眼睜睜看著兇手把自己的眼睛掏出來的。
然后,兇手再把釘子,一根根打入她的身體。
最讓我們吃驚的是,女孩被發現時雖然赤身裸體,但法醫卻沒有檢查到她有被侵犯過的痕跡。
在看到尸體的一瞬間,幾乎所有人都在心里認定,兇手一定是個變態,女孩是被奸殺的。
但我們都錯了。
那麼問題來了,既然不是為了實現獸欲的話,那麼兇手殺害女童的原因又是什麼?
而且殺害之前,還用如此慘無人道的方式去折磨孩子。
從周曉曉的遺體可以看出,她身上幾乎沒有額外的傷害,即是說,兇手目的性非常強,并非常精準地只去實現「挖眼」
「三枚鐵釘插胸腔」這種操作。
從整個流暢的綁架,藏匿,折磨,殺害,拋尸的過程來看,他一定做過充足的準備,甚至模擬過如何實施。
他一定有目的。
但我們完全猜不到他的目的是什麼。
講完尸檢報告后,法醫取出一個證據袋,里面是一枚鐵釘。
周曉曉身上取出的釘子。
它同體黑色,有六寸長,即二十厘米,幾乎可以穿透周曉曉弱小的身體。
它有一個怪異的釘頭,指甲大,多瓣。
它也有一個怪異的釘身,居然是扁的。
它的釘尖看起來并不銳利,要敲進人的身體,可能需要非常用力。
而最大的問題,是法醫告訴我:
「這釘子生活中很少見到,因為只有一個場景會用到它,那就是固定棺材蓋,而也因為如此,它有一個名字,叫【棺材釘】。」
那一刻,我的思考似乎都停頓了。
棺材釘?
把它釘進挖去雙眼女童的身體。
怎麼看,都像是某種不知名的邪惡儀式。
5
就在我跟法醫繼續討論各種可能性的時候,手機來電了,在村里偵查的同事,有重大發現。
在惡霸張凱的家里,他們找到了一套兒童衣裳。
但并沒有發現失蹤女孩的影子。
該套兒童衣裳已取證并拍照記錄,此刻正拿去給三個受害家庭求證,看是否為某個女童失蹤時的穿著。
掛掉電話我就收到了同事發來的照片,那是一套普通的碎花裙子。
我急忙回到大隊,沖進問詢室找到張凱,把手機屏幕懟他臉上,質問道:
「你知道這是什麼嗎?」
他皺起眉頭,盯緊屏幕,一臉茫然地搖了搖頭。
「那它為什麼會出現在你家里?」
聽到這句話,他雙眼突然一睜,仿佛顯得很驚訝。
隨后,他抓起桌上的執筆,快速寫下幾個字:
「與我無關,嫁禍。」
不,沒有嫁禍的理由。
除了張凱,我們壓根沒有確定任何嫌疑人,真兇根本不必做出「嫁禍」這種動作來,因為做多,一定錯多。
所以現在,張凱是第一嫌疑人。
「你把另外兩個女孩藏在哪里?」
他把筆拍在桌子上,抬起頭,目露兇光地與我對視了起來。
可以感受到他的怒氣。
也許是被揭發后的惱羞成怒。
這時,趙俊打開門,讓我先出去一下。
我收好手機,出去之前,給張凱丟下一句話:
「我們回頭繼續,你做好坦白從寬的心理準備。」
到大廳里,趙俊表示,同事們已經確定那套碎花裙子的歸屬了,是已身亡的周曉曉昨天的穿著。
但同時,也有許多不合理的地方。
在張凱家里,除了找到這麼一件東西之外,其他什麼都沒有發現。
沒有找到另外兩個失蹤女孩,他家也不是作案場所,現場更沒有作案工具。
什麼痕跡都沒有。
而且那套衣裳,它藏得也不嚴實,非常好找。
當然,趙俊的判斷也非常謹慎:
「不是說他沒有嫌疑,而是說,他家絕對不是犯罪現場,這意味著他可能會有另一個據點。如果有的話,那麼另外兩個失蹤女孩,很有可能被禁錮在那里,而把周曉曉的衣服帶回家,也許只是實現他的什麼特殊癖好。」
聯想到法醫鑒定結果中,周曉曉并未被侵犯過,興許這個兇手,還真是有其他特殊的癖好。
「那就要趕緊審了!」
畢竟兩個女童仍然失蹤,情況太危急了,我們一定要爭分奪秒。
我跟趙俊再次進了張凱的問詢室。
本以為一定能問出點什麼來,但結果卻不盡如人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