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這樣,稀里糊涂,結束了節目錄制。
回到酒店,我才跟丟了十八年的弟弟正式打了招呼。
「姐!」
他性子開朗,眉眼彎彎,許是一直被養在南方的緣故,膚色有點黑。
眼睛哭得有點腫,一笑起來有兩個酒窩。
看著這張雋秀的臉,我怔住了。
弟弟很帥,但不知道為什麼,我內心卻有種莫名的抗拒和陌生。
他跟我,跟爸媽,長得一點都不像。
7
「余安同志在嗎?」
房門突然被敲響,緩和了我的尷尬。
開門一看,竟是警方。
「我們是廣州打拐專案組的,給你們送點材料。」
一個證物袋遞到我手里,里面裝的是一張紙。
DNA 檢測報告。
「經檢驗,廣州的徐家寶,就是你們家走丟的余平。
「當年拐賣他的人,至今沒落網,為了能盡快破案,需要他配合警方進行一下調查。」
「別!你們別把他帶走!」
我媽沒明白怎麼回事,只聽警方要把余平帶走,便死死扯著他的手,說什麼都不放。
沒法子,我只好央求警察,讓我們一家陪著去。
「這樣也好,你爸媽可以把當年走丟的過程再跟我們說一說,說不定能想起什麼線索,能協助我們破案。」
爸媽進去做筆錄的時候,余平正好做完出來。
我們兩個并排坐在大廳的長廊上,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。
「你還記得小時候的事嗎?」
他表現得有點局促。
不著痕跡,避開我眼神。
「不怎麼記得了,那時候太小。」
也是,被拐的時候,他才四歲。
四歲的事,哪能記得。
「那養父母對你好嗎?」
「挺好的,尤其是我爸」說完,余平才覺這個稱呼有些不妥,于是改口,「我的意思是我養父,對我比親兒子都親。
」
喊了十八年的爸媽,突然成了養父母。
換做是我,恐怕也很難適應。
余平肌肉僵硬,渾身的不自在,我看著心頭一酸:「那就好。」
「其實......你不用改口,他們畢竟養你十八年,你喊他們爸媽是應該的。」
來之前,林荀跟我說過收養他的那對夫妻大致的情況。
兩人成婚多年,膝下無子,正好碰上人販子謊稱孩子是被遺棄的,故而收養了弟弟。
所以從法律層面上來講,并不能對他們追究刑事責任。
更何況,他們養了弟弟十八年。
爸媽有生之年能跟弟弟再團圓,他們也算有一份功勞的。
「姐,謝謝你這麼理解我,只是爸媽那......」
余平很有眼色,看得出來,爸媽對他有多緊張。
「爸媽那我去做工作,你放心,你已經成年了,有權決定自己的去留,認親之后,你是多了一個家,而不是換了一個家。」
余平不以為意地笑笑:「咱家這麼好,讓我換,我也愿意。」
明知道他這是話趕話說到這兒了,可我聽進心里,總覺不得勁。
他愿意,不是因為這本來就是他的家。
而是因為......
這個家比他想象得好?
8
「來來來,這些都是媽給你買的。」
一回酒店,我媽像獻寶一樣,拿出所有提前準備好的禮物。
一身 FILA 運動衣,一條蔻馳腰帶,一雙耐克鞋,還有一部 iPhone13。
每一樣都是最新款,全是我媽從上大學的表弟嘴里套來的信息。
「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歡,」我媽生怕禮物不合余平口味,小心又小心,「你喜歡什麼,跟媽講,媽再去給你買。」
「喜歡!喜歡!」
余平高興得眼睛發光,首當其沖,把手機揣進了兜里。
又試了試衣服鞋子,一嘴一個「媽媽眼光真好」,哄得我媽嘴巴咧到了耳朵根兒。
連我爸也急著嚷嚷,非搶著說衣服和鞋子是他物色的,爭寵的模樣像個老小孩兒。
團圓之夜,是該高興的。
可我笑著笑著,莫名有些發酸。
家里的條件,比下有余,比上,差得遠。
這些年,爸媽是掙了些家底,但為了找余平,也不少花。
所以,從小我被灌輸的消費理念,就是能省則省,不能浪費。
身上的衣服幾乎不超二百塊,手機從來都用安卓。
兜里這部已經用了三年,隨手打開幾個應用,卡到不行。
「對了,還有最重要的一樣。」
余平期待的眼神,緊盯著我媽翻來找去的手,看清她手里拿的什麼,一瞬難掩失落。
「媽終于又給你戴上這長命鎖了。」
鎖掛到余平的脖子上,我媽控制不住,又哭了。
「這十八年,媽沒有一天不想你,想你的時候就看看這鎖。你好好戴著,它一定能保佑你健康平安的。」
年頭太久,長命鎖上銹跡斑斑,可棱角的位置,圓潤又光滑。
那是我媽常年握在手里的獨特烙印,在我看來比什麼都珍貴。
「媽放心,我一定隨身戴著,洗澡都戴!」
我媽破涕而笑,摟著他不撒手,直念著「好兒子」。
9
省城,我上了大學四年,爸媽并不常來。
偶爾來那麼兩次,也都是為了找弟弟。
但這次,心情大不一樣了,有弟弟陪著,他們看什麼都新鮮,玩什麼都興致勃勃。
高檔飯店,國貿商場,網紅景點,吃最好的,最買貴的。
這些年虧欠弟弟的,他們恨不得一股腦全給補上。
末了,我媽帶的錢不太夠了,問我:
「安安,要不這件衣服你給弟弟買了?他好不容易才回家,你是姐姐,總得送他個像樣的禮物不是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