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作所為,已經遠遠超出了補償的意義,這是縱容,毫無底線的縱容!
隨便吧。
他們想怎麼樣都無所謂。
但別想再把主意打到我頭上!
這不是我該承受的!
「我不嫁。」
擦干了眼淚,我冷冰冰地一口回絕。
林荀猛然一怔,隨之,嘴角泛起苦笑。
爸媽則更多是震愕、慍怒。
因為他們理所當然地認為,這就是水到渠成、一舉兩得的事,我沒理由拒絕,也不該拒絕。
尤其是我媽,臉紅氣壯,摔了筷子站起來就嚷嚷:「死丫頭,瘋了吧你!養你二十多年,你就是這麼報答我們的!」
瘋了?
呵,瘋的可不是我。
是,他們是養了我二十多年,但再大養育之恩也不是這個報答法兒!
以此為要挾,讓我搭上一輩子幸福的借口?
沒門!
「現在是法治社會,就算您是我媽也沒權利包辦婚姻!」
「法?這法要是有用,我兒子當年就不會丟了!我告訴你,嫁給小林這事你沒的選,你是嫁也得嫁,不嫁也得嫁!」
我媽是鐵了心要賣女求子。
我狠咬了咬嘴唇,一句不想多說,扭頭就走。
臨出門的時候,余平不忘再刷一波存在感。
把我往絕路上,又推了一把:
「姐,你不愿意也沒用了,彩禮錢,媽已經收了。」
回到我租住的公寓,耳邊還依然回蕩著余平話音里的得意。
樓道很黑,連燈都沒有。
為了給余平騰房間,前幾天剛搬來這的時候,我怕得不行。
可如今,我不怕了。
跟爸媽的冷漠和余平的貪婪比起來,這點黑,算得了什麼。
我徹底想明白了。
一味地退讓和忍耐,換來的只能是無窮無盡的壓榨和屈辱。
同樣都是孩子,憑什麼讓我來承受!
既然爸媽眼里沒我,那就算了。
從今天起,那個家,不要也罷!
14
之后幾天,林荀給我打了很多電話。
我一個都沒接。
只給他回了一條微信:「錢,我會還你。」
至于怎麼還,我還沒頭緒。
但肯定不是再從余平那要回來。
我很清楚,進到他兜里的錢是要不回來的,就算沒有爸媽的偏袒,他也不會吐出來。
相處這段時間,我已經看清了他的真面目。
他貪財,毫無底線地貪。
自從相認,他從我這、從爸媽那,前前后后撈走了三十多萬。
說是結交哥們,投資項目,但我已經查過了,全是子虛烏有。
沒人知道這麼多錢去了哪,給了誰?
又或者,他根本就沒花,只是自己藏起來了?
畢竟他離家十八年,防著我分家產也不是沒有可能。
到底怎麼回事,我百思不得其解。
至于爸媽,那天之后,再沒聯系過我。
我懂我媽,她是拼著一口氣,要看著我先低頭。
只可惜,她的如意算盤打不響了。
我不會再像原來一樣,事事都以他們的感受為先。
人生屬于我自己,是時候我該為自己而活了。
奈何,這樣的日子只停留了大半個月。
我才稍稍喘口氣,好不容易平靜下來的生活,又被打破!
單位組織體檢,剛從體檢中心出來,接到我媽打來的電話。
我有一瞬的恍然,主動給我打電話,可不像她的風格。
猶豫了片刻,我沒接。
然而她像故意跟我作對一樣,一連串不停地打。
打到最后,我有點發怵,萬一真出了什麼事呢?
我還是接了。
「喂......」
「安安啊,你快回來吧,你弟弟他,又丟了!」
嘈雜的電話音里,響徹著我媽絕望的嘶喊。
一聲一聲地砸在心坎,讓我仿佛回到了從前。
所以,幾乎是條件反射,我掛了電話就往家趕。
走到半路,才反應過來。
余平可不是當年的四歲了,怎麼可能又被人拐走。
到家細問才知,是余平養父母那邊不愿意了,逼著余平回了廣州。
「怎麼這麼突然?」
這事之前談過。
爸媽也表示,會給余平留點空間,讓他兩邊父母都認。
但畢竟,這邊才剛團聚。
考慮到他現在也沒什麼要緊事,所以先在這邊多住一段時間,過了農歷年以后再回廣州。
當時,余平答應得好好的,說養父母那邊也同意。
突然就這麼走了,還是不告而別,這就有點匪夷所思了。
「恩孝難兩全,兒子有罪。」
我捏著字條,聽我媽邊哭邊喊,好一陣,等她冷靜下來才問:
「電話打了嗎?」
「打了,沒接。所以,我給小林打了電話,報了警。」
......
這麼大人了,報警干什麼?
而且,這去向有眉有眼的,報警也構不成失蹤啊。
林荀不是一線警察,可報案還是交給了他負責。
我知道,他在刻意制造跟我相處的機會。
15
「我知道是我不對,我不該背著你跟你爸媽定下結婚的事。安安,你再給我一次機會好嗎,那些錢......」
「那些錢我會想辦法還給你,但是我和你,還是算了吧。」
選擇跟林荀分手,是我深思熟慮過的。
我不愛他。
婚姻是一輩子的事,既然不愛,何必在一起。
還有一部分原因,是我想徹底絕了爸媽賣女的心思。
「不!我不分手!」
林荀突然激動起來,抓住我的胳膊。
我嚇了一跳,下意識地往后縮。
「對......對不起,我不是有意的。」
意識到失態,林荀很快松開了手,惶然道歉之后,卑微垂下頭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