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聲音已經嘶啞。
可換來的卻是一記響亮的耳光!
「鄭文杰,你太讓我失望了!你讓我以后怎麼見人?你做這些有沒有考慮我的感受?」
我的臉火辣辣的。
但我不怪她。
因為我讓她傷心了。
可我真是冤枉的!
5
這次,我是坐警車來的。
雖然我在警局堅稱自己是無辜的,我對車上為什麼會出現璐璐的內褲絲毫不知情。
但我知道,我短時間內是出不去了。
璐璐還是活不見人。死不見尸。
但幾乎所有人都相信,她是遇害了。
所以現在對我詢問的重點已經從「你與璐璐的失蹤有沒有關聯」變成了「作案現場與拋尸地點在哪」了。
已經有警員去川藏線沿路尋找了,但在廣闊無垠的西南高原找一個人的下落,與大海撈針沒有什麼區別。
在警局,我被采集了生物樣本,要去和璐璐內衣上出現的證物進行比對。
這個需要幾天的時間。
我被關在了看守所里坐井觀天。
夜不能寐的我,把事情一遍一遍的回想,然后我已經意識到這是一個陰謀!
有人要害我!
是誰?
我馬上就想到了好幾個人的名字。
他們都是我的同行,都是做網絡安全系統的公司。
同行是冤家,只有同行才有赤裸裸的仇恨。
互聯網,是一個贏家通吃的領域。
我知道這幾家公司都在努力開發自己的安全系統,但如果被我的公司搶先上市的話,那他們就一步輸,步步輸了!
所以這才卑鄙地對我栽贓陷害。
因為我現在是嫌疑人,所以我沒有辦法與外界隨意交流。
但我也可以見公司的律師。
律師給我帶來了很不好的消息。
首先是公司。
我是公司法人,我身陷囹圄,公司上市手續全部停滯。
而我的競爭對手則是在加足馬力,要后來居上。
還有我的家庭。
安慧也被人肉了!
有人往我家的門口扔雞蛋、潑紅漆,倒大便。
只要安慧一出門,就有記者對她瘋狂拍照,問她老公是強奸殺人犯是什麼感受?
你們夫妻性生活和諧麼?
你老公有沒有什麼變態嗜好?
還有情緒激動的正義網友專門過來,就是為了辱罵安慧。
還有人打了安慧的耳光。
律師說安慧這幾天失眠、驚夢,總是會無緣無故地哭泣。
情緒已經幾乎面臨崩潰。
我聽了之后,又憤怒又自責。
我不想讓自己的事業毀于一旦。
也不想我的妻子被我連累,受到這樣的侮辱。
所以我做了一個艱難的決定。
通過律師,我簽署了一項決議,把公司的決策權全部轉給了錢森,讓他繼續負責公司上市,同時正式從公司辭職。
律師轉達了錢森的口信,他會替我好好看著公司,讓公司成功上市,然后等我恢復自由后,完璧歸趙。
我與錢森十幾年的交情,我相信他。
我同時提出了與安慧協議離婚。
這是唯一讓她擺脫困境的辦法。
我把所有的財產都給了安慧,包括我在公司上市應得的原始股權。
這麼做一方面是對妻子的補償。
同時也是我想出的一種保全財產的方法。
既然有人要誠心害我,我不知道我會在里面待多久。
我沒什麼親人,所以我的財產只有交給安慧才放心。
我相信安慧還是愛我的。
哪怕她已經成了我的前妻。
現在的離婚,只是因為憤怒與誤會。
一旦我恢復了清白,我們就可以破鏡重圓、重歸于好。
直到現在,盡管我內心煎熬,但我相信自己還是能脫罪的。
關鍵就在于那個內衣上的體液!
血跡可能是璐璐的,但體液絕對不會是我的!
我又沒在車上打飛機!
可在我簽訂離婚協議之后的第三天,我被狠狠地打臉了!
DNA 結果比對出來了。
在璐璐內衣上發現的血跡,證實屬于璐璐。
體液,證實屬于我!
知道了這個信息后,我的內心一股冰冷!
一股巨大的恐懼和失望,籠罩著我!
6
「說!你到底把璐璐弄到哪里去了!她現在是生是死!」王警官在提審我。
「我說過我沒做過!」連日的憋屈讓我的情緒積攢在爆發的邊緣。
而體液的結果,則是讓我的情緒幾乎絕堤了!
「我們不會放過一個好人!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!」王警官對我嚴厲地說。
根據刑法的規定,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,一般 14 天,最長 37 天。
如果過了 37 天,還是沒有發現關鍵性的證據,就只能放人了。
于是我就足足在看守所里面待滿了 37 天。
這段時間里,王警官想盡了一切辦法,希望可以找到突破口。
但他失望了。
璐璐的下落還是一個謎,無人知道她是生是死。
但璐璐的手機、身份證、銀行卡,社交賬號全部停滯了。
一切的跡象都表明這個美麗的女孩已經遭遇了不測。
去川藏線的人回來了,終究沒有找到尸體。
這就讓證據鏈出現了巨大的空白與缺失。
在我即使面對各種攻心攻勢都不改口的前提下,我只能被無罪釋放了。
走到室外,看著久違的天空,我有一種恍如隔世的感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