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,我并不快樂。
因為這些故事全是那天給我打電話的神秘槍手寫的。
那天我鬼迷心竅地跟他達成了交易,向他支付了五篇稿子的稿酬:一千元。
他把五篇稿子全部發給了我。
一千元的付出,但給我帶來的收益,翻了幾千倍!
這買賣太劃算了,劃算得,如此不真實。
本以為這是一錘子買賣,但不久后我開始主動給他打電話,因為我發現,我已經離不開他了。
可奇怪的是,他的電話顯示是空號。
04
我開始慌了。
我找到他接受轉賬的支付寶賬號,給他發消息,又找到他給我發稿子的郵箱,給他發郵件。
但全都石沉大海。
這個人,就像是人間蒸發了一般。
怎麼辦?
我好不容易再火一次,如果沒有新的作品發布,會被打回原形的!
接連好幾天,我重新陷入到剛開始寫不出稿子的那種恐慌中。
我吃不下飯、睡不著覺,游戲也玩不進去,每天反復地看他賣給我的那五篇稿子,越看越著迷,越看越惶恐。
惶恐之中,還有一絲隱隱的憂懼。
這五篇稿子,拋開頂級的情節設計、文筆功底以及主題立意,它們的真實感也是頂級的。
真實到幾篇故事里的不同人物,我在自己認識的人中,都能找到對應的原型。
我甚至感覺只要把名字換一換,故事里的情節放到那些原型的身上也是能夠成立的,毫無違和感。
天吶!這種神級的稿子,就算沒有我的署名,也會在網上大放異彩的。
怎麼可能只要兩百塊錢一篇?
賣給我稿子的人,到底是誰?
就在我惶惶不可終日時,警察找上了門來。
「李佳佳是吧?你涉嫌故意殺人案,跟我們走一趟吧。」
05
一個高個子警察拿著「傳喚證」在我眼前一晃,就有兩個年輕警察把我一左一右夾著出了門。
等我從震驚中反應過來時,人已經被帶到了警局的訊問室里。
「《冰尸》這個小說,是你寫的吧?」
問我的是高個子警察,他的普通話里夾雜著方言,看起來五十多歲,眉毛很濃,給人一種不怒而威的感覺。
我心里一震,身子不由自主地顫抖起來。
《冰尸》正是神秘人賣給我的五個故事中的一篇,寫的是一樁神秘的兇殺案。
這段時間我惶惶不可終日,除了擔心自己找槍手的事兒被曝光,更多的也是被這些稿子那讓人窒息的真實感所震懾,內心一直都有一種說不上來的擔憂和恐懼。
一個刑警突然過問一部網絡文學作品,這事本身就不是什麼好兆頭。
不等我回答,他瞥了我一眼繼續說道:「你還記不記得這故事里,浴室殺人的橋段?」
我怎麼會不記得?
《冰尸》里面最經典的橋段,就是這段浴室殺人案。
那是一段詭異的、令人做噩夢的劇情。
一具尸體出現在浴缸里,浴缸中滿滿的都是熱水,滾燙的熱水。
死者赤裸著身體,死狀慘烈,像一只被燙死的無毛豬。
但詭異的是,法醫解剖尸體發現,死者的內臟,全凍成了冰疙瘩。
身體外表被燙爛了,內臟卻是冰疙瘩。
仿佛那些內臟根本不是他的,而是被活生生燙死后,有人把在冰柜里凍成冰疙瘩的內臟,再塞進他的肚子。
但這明顯是不可能的,那些內臟都嚴絲合縫的長在身體里,死者的肚皮也沒有絲毫動過刀子的痕跡。
這一切完全無法用醫學常識來解釋。
更詭異的是,酒店監控記錄顯示,死者是晚上 8 點 13 分進入房間,而他的尸體被服務員發現時,是 8 點 54 分。
這段時間,只有短短的 41 分鐘。
也就是說,兇手的作案時間,連 41 分鐘都不到。
因為在這 41 分鐘內,兇手要完成進入房間、殺人、冰凍內臟等所有環節,然后全身而退。
但自始至終,監控都沒有拍到除死者和服務員之外的第三人進入房間。
警方也排除了房間內提前藏有兇手的可能。
這段浴室殺人的劇情雖然只有寥寥幾百字,但那個神秘作者的每一個字都用得恰到好處,活靈活現地呈現出一個驚悚懸疑到極致的片段。
我有些心虛地對高個子警察說,這段劇情是我親自設計的,當然記得。
「記得就好。」
高個子警察笑了,門牙縫里有根韭菜。
「兩天前,君豪酒店 916 房間發生了一起浴室殺人案。」
「案情和你的故事情節,一模一樣,連地上有一條毛巾的細節都是一樣的,來吧,說說看,你到底是怎麼把人殺死的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