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數字 1,你把它改成 7,再故意用拙劣的手法改成 9。
當人們發現 7 時,便會自以為發現了真相。
可那所謂的真相,不過是另一層精心編織好的障眼法罷了。
我就曾數次錯過真相……深陷其中,渾然不覺。
——哪怕真相,從一開始就藏在我的眼前。
1
我叫方明,我在二十六年的刑警生涯中,遇到過一起無比可笑的案子。
一名女子死在家中。她曾求助,哭號,她遭到長達兩個月的偷窺與跟蹤,有二十六人都聽到她臨死前的呼救聲。
可這樣一起案子,被認定是「自殺」。
那要從我收到的匿名檢舉說起。
2
被害人,江敏。一個人居住在濱江西城,與丈夫女兒分居。
自案發兩月前起,下夜班后,她便被一陌生人尾隨。
那人身穿黑衣,壓低帽檐,手揣在口袋里。
永遠跟在她身后,不加掩飾,一言不發。
起初,江敏只是害怕。
隨后卻發現,他在逐漸逼近自己。
從一開始的百米,五十米,三十米再到二十米……直到有一天,江敏再也受不了。
她強忍恐懼,停下步伐,任由這人走到自己身前。
「你這人有什麼毛病?你到底想干嗎?」
面對江敏的質問,黑衣人沒有任何反應。他只是錯過身位,繼續行走,默默離去,仿佛一具空殼。
隨后,這種尾隨,變成了偷窺。
半夜,起風,江敏在冥冥中醒來。
兩瓣吹動的窗簾間,露出了一只男人的眼睛。
到后來,甚至是堂而皇之地騷擾,把她逼到赤身裸體跑上街。
因為照鏡子時,這個男人就貼在身后。
這一切的一切,都被記錄在江敏的日記里。
在最后五天,上面只反復寫著同一句話——救我。
救我,救我,救我,救我,救我。
日記越到后面就越潦草,近乎囈語,那種絕望的情緒溢于言表。
可沒人救她,直到她死。
她曾在臨死前徹夜求救,有二十六人聽到她的聲音,卻都無動于衷。
直到第二天發現她那鮮血淋漓的尸體,胸前插著一把鋼刀,雙目渾濁。
而她的嘴角,卻掛有一種「欣慰」的笑……
令人毛骨悚然。
可就是這樣一起案子,被當地警方認定成「自殺」。
為什麼?
因為這一切有關陌生人的怪事,都僅僅是死者的一面之詞。
從沒有第二個人見過她口中的陌生人。
一個都沒有。
3
江敏不是沒有選擇過求助。在長達數月的時間里,她屢次求助親人、鄰居、警察。
可每當她的丈夫前來,陌生人總能「恰到好處」地逃走。
聽到她呼救的鄰居,撞不到本該從窗外逃跑的偷窺者。
而動用刑偵手段的警方,也檢測不出男人存在過的跡象。
要知道,那可是刑偵手段!
各種求助高達七十余次,但沒有一次發現哪怕一絲一毫的痕跡。
直到她死那天,所有人都覺得她有精神疾病。這一切只是她的臆想,因為她的被害妄想癥。
她臨死前呼救,所得到唯一的回答是隔壁老男人的叫罵:
「有病治病去,別他娘的叫喚了!還讓不讓人睡覺了?」
因為這已經是兩個月來她第七次這麼做了,這就是眾人無動于衷的理由。
他們說,江敏兩個月前丟了工作,生活可以說是一落千丈。
所以當地警方認定她精神壓力大,選擇自殺,并不是什麼沒由頭的事情。
但是,這就是真相嗎?
簡直就像一個「狼來了」的故事……
我想,這會不會正是兇手的計劃?
屢次三番跟蹤,但不下手,也不留下痕跡。
直到讓人以為死者有被害妄想癥……
直到以「自殺」為所有人編織出一個合情合理的解釋。
細思極恐。
4
點上一支煙,深吸一口,我極力把這種念頭從腦子里甩開。
作為警察,我不能太信奉撲朔迷離的推測,我需要的是證據。
而在這一案里,證據,曾經有。
包裹里有一個中年男人的照片,他是死者的丈夫——韓濤。
死者生前曾為自己訂購大額人身保險,金額足有百萬。
投保人與受保人均是江敏自己,受益人則是兩人的孩子。
但是,他們的孩子還小。很容易讓人聯想這筆錢會被怎麼「名正言順」地保管,又被怎麼「堂而皇之」地取用。
所以韓濤這人有重大嫌疑。
乍一看,這不就是一起普通的殺妻騙保嗎?這樣的案子我們已經歷許多。
可當地警方調查的結論是:此人具有牢固的不在場證明。
案發時分,他離作案現場很遠,攝像頭清晰拍下了他的身影。
照片沒有作假,所以他很清白。
可問題就在于——清白過了頭。
我看向那張照片,里面的他正抬著頭,正對監控。
簡直就像故意去看攝像頭,生怕拍不下他的臉啊。
這里一定有蹊蹺。
5
我決定走訪韓濤。
他居住的地方彌漫著一股腐朽的味道,到底都是底層勞工的身影,他亦如是。
此人穿著凌亂的白襯衫,胡茬遍布,整個人有一種憔悴感。
一聽到我說明來意,就做出一副喜不自勝的模樣,雙眼殷切,顫顫巍巍握住我的手:
「太好啦,得虧您來了,這案子終于有著落了……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