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寧被魔王以愛之名囚禁,雖然是 HE,但這種結局只會在小說里出現,現實中被一個偏執狂因禁折磨,那絕對是地獄。
劉洪越來越喘,我也逐漸冷靜了下來。
「劉洪,這些都是你臆想出來的,我那天的話不是對你說的,我甚至都沒注意到旁邊有你這個人,請你清醒一些。」
劉洪搖頭笑笑,「這些不重要了,你就是我認定的女人,即便你現在不愛我,以后也會愛上我。」
他信心滿滿,無非是認定那些書里說的都是真的。
一開始別管女主多討厭男主,最后總會愛上男主。
我想了想道:「我承認,我是很喜歡故事里那些人設。」
劉洪聞言笑了,「我會做的比他們都好,相信我。」
「我相信,但我還是不會喜歡你,劉洪,你沒發現嗎,那些人都有一個共同特點,就是都、很、帥。」
劉洪愣了,「我相信你不是那種膚淺的女人。」
我搖頭,「不,我是,你也知道的對嗎?畢竟那些男人都是我寫出來的,清一色一八五的身高、清瘦冷峻的氣質、帥氣的樣貌,多金又或者權力滔天的家世,如果我不喜歡為什麼要寫這些?劉洪,你再看看你,你有什麼啊?」
劉洪的喘氣聲更加急促了,「不,這些流于表面的東西根本不重要!」
「劉洪你接受現實吧,而且我已經約好了醫生,很快就會去把孩子打掉。」
「不!」劉洪終于爆發,雙目呲裂提刀就要捅我。
但他的腳步已經開始踉蹌,我完全可以躲開。
可我沒躲,而是將身子一錯,任憑刀子扎進了我的左肩。
「啊……」
血液將劉洪驚醒,他驚恐的看著我連連后退,「不,我不想傷害你的,都是你逼我的.....」
我忍著疼痛,從肩膀上一把拔出水果刀,對準了他。
他看著我,片刻后卻笑了,「林欣,你下不了手的。」
我抖著手,「你現在離開去自首,還來得及。」
劉洪卻完全不聽,又向前逼近一步,「不,你是我的,你不喜歡我沒關系,我總有辦法讓你喜歡,既然你不喜歡我的樣子,那我就把你弄瞎,只要你看不見了,就會慢慢喜歡上我!你放心我會好好照顧你和孩子,一輩子當你的眼睛。」
我舉著刀后退幾步,滿心絕望,「你滾啊!」
「林欣,你這輩子都逃不脫我的,除非我死……」
話說一半,他忽然身子一軟倒在了地上,開始劇烈喘氣。
「我、 我這是怎麼了?」他看了一眼地上喝過的水瓶,瞬間抬頭,「你,給我下毒了? 」
我搖頭,「不是毒,是藥,治病的藥。」
但用在正常人身上卻要命。
「劉洪,我再給你一個機會,去自首。」
現在去醫院,還來得及。
「哈哈哈,」他笑道,「 你休想,就算我進了監獄也有辦法找到你,就算是死,我們也要一起!」
他起身沖過來奪刀,我閉眼將雙手狠狠往前一送。
......
再睜眼,劉洪已經口中吐出鮮血,倒在地上不甘心地看著我。
我顫抖著起身,居然逐漸恢復了冷靜,罵道:「要死自己去死,別特麼拉上我!」
劉洪開始不停咳血,卻依然活著。
我用毛巾簡單給自己包扎了傷口,起身將他喝過的那瓶水倒進馬桶,又將冰箱里的其余幾瓶水也全部倒掉,將所有瓶子沖洗干凈放進了垃圾袋。
隨后,我又走到床邊,拿出一支針劑,打開后,猛地插到他的臉上,針劑刺破臉皮被注入體內,少量流入口腔,順著血液進入了他的胃部。
劉洪全程驚恐地看著我做這一切,身體卻已經一點動彈不得了。
我的聲音因為傷口有些顫抖,
「事情是這樣的,你來的時候,我正準備給小白鼠注射,所以針劑就擺在一旁,隨后你說出了所有事實,用刀威脅我、強迫我,還想殺我,慌亂中我只好拿起一旁的針自衛,你身體里就有了藥物。」
劉洪想說什麼,但一開口卻都是血沫。
我繼續道:「你殺王恒的時候,是不是發現他好像生病了,所以你輕易就將他殺了?」
他頓時瞪大了雙眼。
我壓低聲音道:「沒錯,但是,他也確實是死在了你的刀下。」
因為我下的藥,要到天亮才能發作。
時間回到 12 月 7 號,我隨王恒去了以前常去的餐廳吃飯。
細數過往,我想起了以前的日子,那時候我們真的很好。
他言語間都是求和的意思,我居然也萌生了他一次機會的想法。
于是我再次問他分手原因,試圖從根上解除誤會,可他卻依舊閉口不談。
隨后在他去洗手間的時候,我無意間看到了他手機上的新消息。
『王恒,如果我們的孩子還活著,現在應該出生了。」
孩子?
當時的感覺,可以用天崩地裂來形容。
原來是一場背叛,且起碼長達十個月之久,細想那個時候,我們正在看婚房。
但我當時卻不知道發消息的人就是王麗。
我很崩潰,也很憤怒,十幾年的信任成了一場笑話,我連一個真相都不配得到。
于是那晚給他收拾好床鋪,往加濕器里加水的時候,我加了些藥。
我不擔心,因為藥和他平時用的哮喘藥成分一模一樣。
但令我沒想到的是,他卻提前死在了劉洪刀下。
……
待我收拾好一切,冷眼看劉洪的血流滿地再無氣息后,這才驚恐萬分地打通了報警電話……
10
時間過去一年,我去了 B 市的一家醫藥公司,開始了新的工作和生活。
這次我沒有選擇獨居,而是和同學租住在一起。
女孩,如果你單身且獨居,那一定要小心,安全比什麼都重要。
女孩,如果在現實中你遇見一個男人,他以愛之名、打著各種為你好的幌子行傷害你之事,
別猶豫,讓他滾,不行就報警。
(完)
來源:知乎 作者:瀧小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