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答應給她寄一封信,卻再次察覺了她的計劃。
她從來沒有接受過我,我明明一直以來都是這樣暗示自己的,可為什麼心還是會這麼痛。
于是我又傷害了她,用一條鎖鏈栓住了她的翅膀。
我差點逼死了她。
看到那片血的時候,我第一次動搖了。
只要她能活下來,離開我也沒關系。
可當村醫包扎好她的傷口,告訴我她肚子里懷著我們的孩子,我僅剩的那點良心再次泯滅殆盡。
這就是我無數次向往的未來啊,一個一家三口的完整的家。
哪怕我清楚地知道它是我罪惡滔天的見證。
我們有孩子了,她叫陳歲歲,她的眉眼像媽媽,鼻子和嘴巴像我。
她四肢健全,哭得很洪亮。
或許是我的報應吧,她生下來就不健康,可我永遠不會放棄她。
因為她是我和宛知的孩子,她身上流著我們共同的血。
在醫院解開手上鎖鏈的那一刻,我突然有一種不好的預感。
我留不住宛知了,她會離開我的。
其實我最討厭醫院了。
高二暑假的一次爆炸,毀掉了我的整個人生。
我在醫院里眼睜睜地看著被炸的一身漆黑的父母被蓋上了白布,又無能為力地任醫生切下我壞死的左手。
我的聲帶受損嚴重,說話像破舊的銅鑼般沙啞難聽。
于是我在宛知面前裝作一個啞巴,因為我真的害怕看到她嫌惡或憐憫的神情。
一個轉身,診室的門咔嚓一下關上了。
我第一次張口,聲嘶力竭地喊著她的名字,直到聽到警笛的轟鳴。
我的懲罰到了。
被戴上手銬的那一刻,我突然恍然大悟。
自始至終,我虛偽又自私的愛不過感動了自己罷了。
嚴格來說,那不算愛。
真正的愛是誠摯地希望對方可以幸福,而不是給她帶來傷害和痛苦,更不是將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對方的痛苦之上。
我錯了,我有罪。
我會接受法律的制裁,用自己的余生去贖罪。
尾聲
「宋女士您好,我是《A 城周刊》的記者,因為這場拐賣案引起了廣泛的社會影響和討論,現在就由我為您做一個專訪。」
「好的,我了解,可以開始了。」
「首先第一個問題,據我所知,您目前的身體狀態還不算好,醫生說您經常出現失眠和情緒不穩定的現象。那麼您接受這場采訪的原因是什麼呢?」
「我希望以這場慘痛的教訓,給那些和我一樣涉世未深的女孩兒們敲響警鐘。在幫助他人的同時,也要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心。」
「好的,根據您提供的線索,警方也破獲了一個犯罪團伙,就此解救出來了多名同樣被拐賣的女子,我代表社會大眾謝謝您,感謝您的勇氣。」
「不客氣,這是我應該做的。」
「那我們到下一個問題,據我所知,您和犯罪嫌疑人陳某生有一女,請問孩子目前是由誰來撫養呢?」
「前段時間孩子在住院,后來因為我的身體和心理狀況都不太理想,所以目前暫時是在我小姨家撫養。」
「好的,謝謝。據悉犯罪嫌疑人陳某涉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,并有強奸、非法拘禁等犯罪行為,數罪并罰,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,這個情況您了解嗎?」
「了解。」
「那您當時出庭了嗎?」
「沒有。」
「您為什麼沒有出庭呢?」
「需要提供的證據和陳述開庭前我都提交了,所以我認為自己沒有出庭的必要。」
「您不想再見陳某一面嗎?」
「對不起,我不太懂您的意思,我為什麼要見他呢?」
「是這樣的,通過對周圍群眾以及相關當事人的采訪我們了解到,陳某和一般的拐賣犯不同,他的身世很凄慘,也沒有對您做出任何實質性傷害或侮辱的行為。相反,他愛您,他將您當作妻子不是嗎?而且你們的年齡又很相仿,這簡直就像是小說情節。您在與他相處的近兩年里,就沒有過一刻動心嗎?」
「不好意思,請問您是正經報社嗎?」
「抱歉,我知道這很冒犯,可只有博人眼球的東西才能變成熱點……」
「記者小姐,請問你曾經被拐賣過嗎?」
「沒有,但是……」
「如果你曾經被拐賣過,你就不會問出這麼愚蠢的問題。」
「是,我承認,陳鋒是對我很好,他也是一個稱職的父親。可是這改變不了他收買被拐賣了的我的事實。他剝奪了我的人身自由,侵犯了我的性自主權,害得我母親因為我的失蹤差點兒抑郁而終。他自己都不敢問我是不是愛他,你們又有什麼權利?而且就算他愛我,我就一定要愛他嗎?憑什麼?他人生的凄慘和我沒有任何關系,為什麼要拉著我一起入地獄?就算他沒有拐賣我,只是正常的追求,我也有說不愿意的權利!」
「對不起宋女士,我知道您的意思了,您別激動……」
「永遠不要幻想和綁架犯或是拐賣犯談一場荒謬至極的戀愛!更別想著用自己的愛救贖他們!生活不是小說。
就算他們是對你情根深重的高富帥,也改變不了他們加害者的身份!他們是罪犯!他們永遠都站在你的對立面,不是你值得愛的人,當你親身經歷以后就會懂了。
如果有一天,你問那些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女孩這個愚蠢的問題,那麼你就也成了加害者,這是對她們的二次傷害!」
「對不起,我了解了,那麼……」
「我累了,采訪到此結束吧。」
作者:比比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