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據。證據。證據。重要的事兒說三遍。
我們業內有過說法,打官司就是打證據,一個律師如果手上沒有證據,就算再能言善辯,都無濟于事。以前經常有人說我性格內向,怎麼做的律師。其實這是對律師的一個誤解,律師該是有一分證據講一分話,句句在點子上。
甚至可以說,有些訴訟的戰場以和勝負其實不在法庭上,而是在訴訟前的證據收集上。一個律師走進法庭有沒有底氣,其實在于看手上掌握證據的多少,有幾分把握能在質證環節指出對方證據的問題。
所以,律師一定要想方設法找證據,哪怕是反復閱卷,或者自己去調查取證。沒有證據,就無法確定當事人真的陷入冤案。
接下來這起案子,就很有可能因為權力監督不到位,而成為冤案。萬幸的是,當事人陰差陽錯保留了證據,所以某些貪贓枉法的人將案件制造得再完美,也無法代替真相。
2013 年 11 月 21 號,十幾個人圍住法院大門。這些人的年紀都在四五十歲左右,手舉紙板,上面用毛筆寫著:「司法公正,嚴懲兇手」。
有些大爺大媽站得累了,就放下紙板,墊著屁股坐下去。
看這架勢,肯定是沖我的案子來的。
我瞅著這群人手舞足蹈的樣子,心里忐忑,好在他們不知道我是「那個案子」的辯護律師。
接下來,我必須故作輕松,緩慢地朝大廳走去。
誰知道,我的助理看到法院門口國徽莊嚴,內心澎湃激昂,揮動拳頭對我說:「有沒有殺人,證據說了算,堅決干到底!」
之前喊口號的大爺大媽,一聽這句話,瞬間找到攻擊目標,朝我們身上扔打火機。有兩位大爺沖過來要打我們,看到有法警,兩人連忙剎住腳步,法警一回身,他們又想沖過來。
其他人繼續嚷嚷著口號:「花季女人慘死家中,律師助紂為虐,平民哪來安全感。」
我拉住想上前理論的助理,在法警的幫助下,迅速踏上臺階,逃離人群。
好不容易躲到大廳門口,我回過頭,兩位大爺正蹲在地上撿拾打火機。
引起大爺大媽公憤的,是一名剛滿 19 歲的青年,今天是他的庭審日。
青年叫戴小雷,被檢察院以控強奸、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。此時他目光呆滯,站在被告席,將身子往另一側傾斜,又被法警推回去。
就在三個月前,他還和朋友在一塊喝酒吹牛,將縣城里的大混混樂哥作為榜樣:「我要混得和樂哥一樣,砍人只關幾天,50 歲的和十幾歲的女人都睡過。」
聽他吹牛的朋友名叫秦曦,比他大 3 歲,13 歲開始踏入社會。在戴小雷眼里,秦曦算是老江湖了。
案發當天,秦曦對戴小雷說,最近手頭緊,恐怕連上網的費用都得敲詐小學生,實在太跌份。
他接著告訴戴小雷:「好在我會『看風水』,我爺爺給我留了塊羅盤,我用它發現一塊寶地,住那兒的人非富即貴,去弄點小錢花花不成問題。」
就這樣,秦曦負責找作案地點,戴小雷負責開鎖,兩人一拍即合。
很久之后,秦曦坦言,看風水是假的,羅盤也是假的,只有他不太會開鎖這件事是真的。
秦曦所謂的寶地,是一片洋房小區,全是好車出入,小區有保安巡邏,他們翻墻才能進去。
兩人的原計劃是一起行動。但在進入小區后,秦曦發現,高檔住宅的門鎖不一定同樣高檔。隨后他向戴小雷建議分頭偷竊,理由是:「我倆穿得不像有錢人,別引起保安盤查。」
戴小雷同意了,并且約定:「下次咱們再來,要和他們一樣穿西裝,夾公文包。」
戴小雷找到了自己的目標,那是一棟 4 層別墅,大門上鎖。而秦曦選擇了隔壁那棟。
一般的 A、B 級鎖,戴小雷用胸針、口香糖、錫箔紙就能打開,所用時間不會超過 1 分鐘。
那天戴小雷僅用 30 秒,就打開了別墅大門,「一看就是有錢人的裝修,大理石的門框和電視背景墻,沙發、電器都是好貨。」
從房間粉紅色的裝修風格來看,屋主應該是女人。戴小雷特意來到臥室,用被子裹住自己,「我從來不知道女人這麼香。」
此時戴小雷似乎忘了自己的主要目的,依舊賴在床上。而他的同伴秦曦,已經在另一棟別墅中偷盜了 20 萬元港幣。
數分鐘后,戴小雷起身,他總算準備干點正事兒——從屋主電腦下邊的抽屜里翻出 2000 元。
他也不是沒想過把電腦拿走。「太重了,而且我聽人說過,超過 2000 會被判刑」。他只敢從抽屜中拿出 500 元,這是精心計算的數額,「我們那嫖娼價格差不多這個數。」
戴小雷躺回床上,女房主貼身被褥的味道使他沖動。他把視線又移回到電腦,心想里邊會不會有女房主的 QQ 號。
他對著枕頭深吸一口氣,起身摁亮臺式機的電源開關,「屏幕上她的照片很漂亮性感。」
戴小雷記下 QQ 號,然后在電腦里翻找出一個叫「股票資料」
的文件夾。
他很好奇,想知道如此年輕的女人,是靠什麼股票發家,住那麼好的別墅,「我自己也可以跟著買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