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小趙,出去冷靜一下,叫別人進來。」
隨即他轉向我,「抱歉,陳老師。張教授是小趙的資助人,所以他一直很崇拜張教授。」
我不在意他和張春生有什麼關系,我只想出去。
「周警官,什麼時候能放我出去,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和實驗室爆炸有關系吧。」
「不,我們懷疑你與張宇死亡案件有關,48 小時之內請配合我們調查。」
「我們比對了你交給我們的紙條和張宇房間的字跡,檢驗表明并不是同一人筆跡,而紙條上和張宇宿舍床下字跡相同,我們在學校邊的垃圾桶找到了你撕碎的另一張紙條,經檢驗我們認定除了張宇房間,剩下全部都和你的字跡相同。」
「而且,」他頓了頓,「有人向我們舉報,在張宇死亡前一個晚上,你進入過他們那棟樓。」
14
聽完他說的話,我的第一反應就是,不可能。
我手里的紙條被我扔進爆炸殘余銷毀了,不可能出現在垃圾桶中,還有張宇床下,也不是我做的。
到底是怎麼回事?
不等我思考出一個結果,周警官就繼續說:「你現在是張宇一案的主要嫌疑人。」
我想了想,問出了我心里一直疑惑的那個問題:「張宇真的死了嗎?」
我能明顯看出他的瞳孔緊縮了一下。
但很快,他就又鎮定了下來,「為什麼這麼問?」
「不為什麼,一種直覺而已。」
接下來的幾個小時內,周警官和另一個人寸步不離,一直審問我。
我同一個問題都不知道回答過多少遍了,但他們還是沒有放棄,不斷地審問我那天晚上的行蹤。
他們越是這樣就越說明,他們沒有掌握關鍵性的證據。
證據不足,無法定罪。
所以,48 小時之后,我就可以被放出去了。
想到這里,我定了定神,不再思考如何回答他的問題,而是想是誰把我的紙條換了。
張宇交上來的作業,本來就是那張「我還活著」的紙條,我根本沒有調換,后面又被別人換走了,這是疑點一。
張宇床上掉出的紙條和床下的字不是張宇本人字跡,是把紙條調換走的那個人趁他不在宿舍的時間里寫的,應該就是張宇第一天離開的那個晚上,但他是怎麼確定張宇不會回來的呢,這是疑點二。
能經過警察局的筆跡檢驗,模仿我的字跡,需要很長時間,他從什麼時候策劃這一切的,他的動機又是什麼呢,這是疑點三。
我思考了很久,能做到這一切的只有張宇的舍友,李強。
「周警官,我有一個想法你要不要聽一下?」我打斷了他們的問題,突然開口。
「你說。」
「告訴你們那天晚上看到我的是李強吧,但他沒有照片或者視頻證明,而他又是你們的另一位嫌疑人,所以你們對于他口供的真實性有所懷疑。」
他們兩個對視一眼,沒答應也沒否認,只是繼續示意我接著說下去。
「李強和張宇關系不好,從那天我去他們宿舍他的態度就可以看出來。
李強借用我的名義約張宇出來后,不知道用什麼方法讓張宇回了自己租的房子內。
等到晚上前往張宇家,兩人發生爭執后,李強將張宇打暈關在廚房,形成密閉空間后打開煤氣,他則站在客廳或者可以清楚看見張宇的地方等待。
通常,煤氣在 15-20 分鐘內可導致人昏迷,以防萬一,他又繼續等一段時間才離開張宇家中。
在離開途中看到了我送另一位老師回家,于是將張宇的死推到我的頭上。
他與張宇同一宿舍,得知張宇交上的作業寫了什麼很簡單,模仿我的字跡寫了另兩張紙,并將其中一張撕碎后扔進垃圾桶。
他做這一切,就是想逃脫罪名,將我偽造成兇手。」
「但這一切都是你的猜想,也有許多漏洞,我們憑什麼相信你。」
我點了點頭承認了,不再多說一句話,越是這種時候,就越要沉住氣。
有時候你說的對不對根本不重要,最重要的是你說的話在別人心中留下一根引線,炸彈不知道什麼時候就爆發了。
15
心理學上有一種效應——錨定效應,人總是會被第一個接收到的信息影響。
而我提出的那些紙條已經成為心錨,他們在調查的時候總是會不自覺的想這些紙條之間的聯系。
又因為紙條上的特殊文字,更加重了他們對錨的注意。
張宇那種人有可能自殺嗎?
沒有。
所以他們通過張宇同學朋友的了解之后,輕易不會定為自殺。
確定他殺又需要證據,要什麼樣的證據呢,有明顯人像的照片和視頻或者證人。
小區年齡較大,攝像頭畫質差,在黑夜中更是,而新的一批攝像頭在一個月后才能更換。
我懷疑,就連李強從張宇家出來,都是靠著幾個攝像頭捕捉,通過衣著判斷。
所以,這場案件看起來簡單,但是在調查過程中有著重重困難。
48 小時說長不長,也就是睡一會兒的事。
時間一到,周警官親自來給我解了手銬,這倒是讓我有些意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