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,把張振通的兒子張興義抓回來。
第二,馬上查一查有誰家還走丟了孩子,著裝為粉色上衣,藍色牛仔褲。
第三,分出人手來繼續找羅香蘭的蹤跡。
其中,只有第一項,能輕而易舉地完成。
但是,張興義這個人,他就是一個徹頭徹腦的傻子,說話都不利索。
我們跟他待了好一陣子,什麼手段都使上了,愣是什麼都問不出來。
他就只會呵呵傻笑,嘴里說著亂七八糟的胡話:
「噠噠噠,咻咻咻。」
「不是我,不是我,不是我。」
「走,走,揪揪,揪揪……」
……
分析了半天,也分析不出他想表達什麼。
很氣人。
于是,我們只能繼續找張振通。
但這次不一樣,我們一開局,就直接放了大招。
「你兒子已經到案,現在還在刑偵隊,也供述了不少事情。現在該你說了,但凡說得跟他有一點不同,不僅你要完,他也得玩完。」
張振通瞬間就慌了。
他開始口不擇言地求我們放過他兒子,說著說著眼眶都紅了。
就算生出來的是個傻子,但眼前這個人,卻仍然愛他。
因為,他是個父親。
訴說完情緒之后,他再一次招供了。
在他此前所供述的證詞里面,后半段都是事實——
也就是他如何分尸,烹飪,投喂這些。
但是前半段,他誘拐女孩,強暴,殺害等等。
都是假的。
因為他想替兒子,把罪責全都扛下來。
但其實,張振通知道得也不多。
因為案發當日,他回到家的時候,兒子張興義跟那具尸體,已經在家中的大廳里了。
十歲小女孩的尸體,臉被砸壞了,認不出容貌。
當時張振通就徹底懵了。
他打罵兒子,質問他到底發生什麼事,但智障兒子什麼都回答不出來。
張振通去檢查尸體,才發現一個更惡劣的情況:
小女孩的下體血肉模糊。
他猜測,她應該是被侵犯過。
他知道,倘若這件事傳出去了,兒子能不能進精神病院都是個大問題。
以這里彪悍的民風,他很有可能會被人活活打死。
畢竟強暴并殺死孩童,這個罪孽,幾乎人人得而誅之。
所以,他腦子一熱,就想著把女孩處理了,把這件事瞞下來。
當時張興義還不愿意,還攔著他哇哇大叫,還扯著他往門外指,仿佛還想要出去。
張振通只能把他一頓毒打,鎖到了二樓上。
然后,他開始動手,把女孩像只畜生那樣屠宰了。
一開始他只是想瞞,但第二天被抓之后,他知道,最好的方式是他自己承認罪行。
因為他毀尸滅跡的事已經暴露了,但兒子還不一定會暴露。
所以他想著自己扛下來,讓兒子撇清關系。
6
「真是煩死了,他要是當時就報警,事情哪有這麼復雜啊!」
出了訊問室,老徐氣得直罵。
確實如此,如果當時我們就介入,案子根本就沒有那麼復雜。
而且,我們還面臨一個很大的問題:
張興義,他什麼有用的情報都提供不了。
我們可以把他當成兇手來辦案,但這毫無意義,我們還是必須查出真相。
哪怕查到最后又回到張興義就是兇手這個原點,也得查下去,因為太多疑點擋在我們面前了。
比如,這個小女孩到底是誰?
羅香蘭又哪里去了?
這兩個最重要的問題,總要先解決掉其中一個才行。
所幸的是,同事在監控中找到了一些細節。
是關于羅香蘭的。
先前提到過,公路監控設備,最多只能拍到村口位置,而村道上根本就沒安裝監控。
但就是這個村口位置,我們的警員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。
村口進去,有兩個方向的村道,分別是西北跟東北。
羅香蘭的家,是在東北位置,但從監控中看到的,她卻是走向了西北方向。
即是說,她并不是一開始就想著回家的。
那麼,她是想去哪里?
老徐讓我們去學校找認識羅香蘭的每一個人,一定要弄清楚她案發當天下午,是不是約了誰要去哪里。
而他則帶人去村里,一家一家問,看看誰家有沒有丟失孩子。
很奇怪的是,我們都一無所獲。
羅香蘭的同學雖然多,但沒人知道她下了課之后是不是還要去做些什麼。
老徐那邊也是,村里每家每戶都去過了,但也沒有誰家丟了孩子。
或許死者并不是村里人?
老徐當然也想到了這點,他早就查過整個縣區的報案記錄了,沒有報告丟失孩子的。
我突然想到一點。
有一個群體,就算走丟了,也不會有人報警的。
當然,我得去做個確認。
7當天夜里,我獨自一人來到了城鎮邊緣的地方。
在一片空地上,找到了一個營地。
營地極其簡單,就是一頂又一頂的帳篷。
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這樣的群體,但在多年以前確實是存在的:
流浪的乞討團隊。
他們不違法犯罪,也不打擾到居民,所以才會在城鎮邊緣的空地里扎營。
他們白天就去鎮區或者縣區乞討,包攬人流量多的菜市場、商場等地方。
但如果有人趕他們或者找他們麻煩的話,結營的重要性就能體現出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