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些女孩子,應該就是二叔托人介紹的所謂有編制的女孩子。
王振開始夜不歸宿,最過分的時候,他甚至幾天都不回家。
他將我對他的愛視為掌控,他覺得我一直在控制他的生活。
我知道他在用這樣的方式反抗我,沒關系,我可以讓步。
我愛他,只要他還愛我,這都不算什麼,我能忍受!只要他還愛我!
可是!慢慢地,我感覺到他沒有以前那樣對我好了。
他開始對我不耐煩,開始對我發脾氣。
而我也逐漸變得卑微……
我簡直要瘋了,因為我最愛的男人,可能很快就要離我而去。
我絕對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,絕對不允許!
我知道我可能病了,我的心理一定是出問題了,但我不在乎!
我想到了這件事的罪魁禍首!都是他們!他的二叔和二嬸!
我對他們生出了恨意,這樣的恨意隨著王振逐漸的冷淡愈發濃烈。
都是他們,都是他們阻止王振,如果不是他們,王振就永遠都是我的,永遠都是。
如果他們消失了,不就沒人阻止他了嗎?王振不就可以回到我身邊了嗎?
我要讓他們消失!徹底地消失!
于是,我開始謀劃我的殺人計劃。
-——
也算是老天照應我。
一天夜里,我親眼目睹了一場肇事逃逸,眼疾手快的我立刻用手機拍下了那輛面包車的車牌號。
被撞的是一個騎著自行車的小女孩,遠處的一個路人和我一起目擊了這起事故,但是他距離較遠,沒有看清面包車的特征,只能擔憂地打了 120。
只有我看到了車上的字:小良煙花。
于是我第二天找到了他。
那輛面包車上的痕跡還在,應該是他害怕維修的時候被查到。
那是一條非常偏僻的小路,沒有任何的攝像頭。
所以我手機里的照片就成了現場唯一的證據。
當我將照片放在他面前的時候,他很害怕,哀求我不要舉報他,因為被撞的那個小女孩已經死了,不僅如此,還上了本地新聞。
如果我舉報的話,他可能要判很久。
「我的母親病重,需要很多錢做手術,我真的不能去坐牢!你有什麼要求我都答應!」均小良近乎祈求地說道。
「一個要求,幫我做完,你母親的手術費我來付。」
「什麼要求?」
「幫我殺人。」
這很瘋狂,對于他來說,他甚至以為我是個瘋子。
聽到這句話,他瞪著眼睛,額頭上瞬間有汗水流了下來。
「我是認真的,考慮考慮,如果你坐牢的話,你的母親可就沒救了。」
說完,我頭也不回地離開,這樣的人軟肋太過于明顯,我相信他會答應。
果然,第二天我去了之后,他答應了。
他是個孝子,為了自己的母親,他什麼事都能做得出來。
但是他要我保證不能讓任何人知道,他被抓了也會供出我來,我當然答應他。
因為按照我的方法走,根本就不可能有人懷疑他。
同時我買了一套王振入冬時常穿的衣褲交給他,沒錯,我要栽贓給王振,讓他第一時間就被警方懷疑。
我查了流程,如果有重大作案嫌疑,王振可能要被調查很久,反正最后也是證據不足,他仍然會回來。
這樣的話,他就會徹底和外面那些女人斷了聯系,沒有哪個女人會接受被警察羈押了幾個月的他。
我就要讓他知道,只有我才是愛他的,只有我才會不離不棄地等著他回來。
已經沒有人阻止我們了,王振也撇清了跟那些女人的聯系,這樣的話,王振不就永遠屬于我了嗎?
8
案發當天,我軟磨硬泡地纏著對我已經不耐煩的王振出去走走。
他對我早就沒感覺了,只是欠缺一個機會罷了。
就連陪我出門,他都毫不掩飾自己的煩躁與不耐,我忍著他的脾氣,帶著他避開攝像頭走了很久。
我說了很多很多我們以前的事情。
包括那首我們最喜歡的《煙火》。
幻想著他能知道我的意思,我不想失去他。
如果他當時能夠想起我們以前的日子,該多好?如果他能想起以前,哪怕一點點,該多好?
哪怕他當時對我還有一絲絲的感情,我都會停止這一切。
可是他像是全忘了,他甚至連《煙火》的歌詞都記不全了。
他諷刺我是個無聊的人,并說以前的事誰天天記著?
我啊,我天天都記著呢!我每一天都記著呢!
「親愛的,我說這麼多就是想聽聽你的態度。我們回到從前好嗎?不要在再和外面的那些女人有聯系了好嗎?」
我紅著眼睛,近乎是祈求的樣子。
而他只是冷冷地哼了一聲,:「都出來幾個小時了,哭夠了嗎,哭夠了就回去。」
我強忍著淚水,我知道時間差不多了,于是我和他回到了家中。
我知道,均小良一定得手了。
事情既然已經做出來了,那就沒有挽回的余地。
我實在是太愛他了,我不敢想象沒有王振的日子。
但是親愛的,你不能有其他的女人,你只能有我一個。
王振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去找外面的女人,他以為我不知道,其實我全都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