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回頭看了清河娃一眼,清河娃也沒想到,可鹿角沒回頭,推著我就往里走,明明膽子不大,可現如今,知道是去龍潭虎穴,卻還是坦然自若。
他既然這麼堅持,我也沒辦法了。
金毛偏著頭,也好奇的看著他。
我一邊往里追,一邊問:“說起來,你為什麼對清河娃這麼好?”
鹿角目不斜視:“因為她是我上這里來,對我最好的人。”
我看出來了,鹿角的父母宮本來就很豐隆,他倒是沒吹牛,活在地面的時候,他肯定是個世家子弟。
不過,他的父母宮豐隆過甚,成了“梟獍角”。
這種人會得到父母蔭蔽,只是跟之前我們見到的“梟獍地”一樣,是克父母的。
果然,他一出生,父母雙亡,雖然有偌大的家產,可身邊的人從小到大,都在算計他。
沒人拿他當個人看,只當他是個招財童子,變著法的算計他。
他看見過底下人諂媚后的不屑,長輩親昵后的鄙夷,平輩恭維后的白眼。
那些人對他很好,可那些好,都是假的。
他到了山崖上,巡視自家莊園的時候,其實知道后頭的堂兄,會把他給推下去。
可他沒回頭,也不是為了別的,這個世界,他呆夠了。
該有的他不用奮斗也都有,沒意思,那些假的東西,也全沒意思,哪怕堂兄不動手,他也許會有一天結束自己的生命。
可沒想到,跌落山崖之后,他到了一個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的地方,頭上,還長出了以長壽出名的鹿角。
他不知道這到底是怎麼回事,接著就發現,有些異人,對他的角垂涎欲滴。
是清河娃告訴他——離那些異人遠點,他們已經不是人了,你要是弱,他們就會同類相食。
他第一次看見的真,就是從清河娃的眼睛里。
清河娃很喜歡男人,見到了好看的男人,總會攀附上去,他一開始,也有戒心,可后來發現,清河娃似乎對他沒什麼興趣。
但是他被欺凌的時候,清河娃總是會站出來,用自己的尾巴把那些異人卷走,教給他——這地方弱肉強食,不想被撕扯,就強大起來。
為什麼對自己這麼好呢?
對清河娃來說,自己肯定是很特別的一個。
可清河娃冷笑,說沒別的,只是看見他,想起了以前的自己。
他高興了起來,拼命去長自己的鹿角,他聽清河娃的話。
他不覺得自己長相不如人,他就去纏著清河娃,一直纏到了現在。
“她要什麼,我就給她找什麼,”鹿角答道:“我別的都不要,我要她高興。”
我有點喜歡鹿角了,這種單純,簡直太珍貴了。
不光是我,金毛似乎也多看了鹿角幾眼。
“一會兒你小心點。”鹿角一邊往里走一邊說道:“金郡王剛才沒在藥水里泡多長時間,現在身體肯定出了問題。”
“你還知道金郡王的身體呢?”
“我跟一個運藥湯子的是朋友,”鹿角低聲說道:“聽說,金郡王的魂魄,早就該魂飛魄散了,是他用百繭水養聚魂蟲,再靠著聚魂蟲保持自己的魂魄,每天都要在這地方泡五六個時辰呢,不過這百繭水的毒性大,魂魄是聚攏齊了,不過身體殘損的很厲害,每次都要用固元膏擦身,這一次他沒來得及擦。”
難怪飼養聚魂蟲呢,就為了鞏固住身體的殘魂?
“那不是更好,身體虛弱,更容易打敗他了。”
“不一定,”鹿角臉上,卻露出了幾分驚懼:“相反,魂魄殘損的時候,他可能會,發瘋。”
發瘋?
“總而言之,你自求多福吧,”鹿角說道:“能得罪金郡王,你本事也真不小。”
謬贊。
正說著話呢,看見了前面兩個小東西躥了過來,在一個偏僻的角落一閃而過。
很像是倆老鼠。
不過,這倆“老鼠”長著人手。
我對這地方極為熟悉,幾乎是身體記憶,三步兩步過去,就看見這倆東西對著一個柜子,就開始翻找了起來。
“快點,快點,再找不到,就來不及啦。”
“來不及,就要被扔進池子里啦!”
鹿角一看:“這是宮弼——專門伺候金郡王的。”
宮弼,傳說之中,是一種非常喜歡照料人的靈物。這東西有個特點,就是撒不了謊。
說著,鹿角靠過去:“你們找什麼呢?”
那兩個宮弼倒騰著箱子:“金郡王受了重傷!”
“是讓一個叫景朝國君的人打的!那個人可怕,可怕!”
“我們來找金藥,給金郡王治療——治療好了,把景朝國君的龍皮剝下來,掛在墻上。”
“晾干了,當被子蓋!”
“剝龍皮?”我立馬問道:“怎麼個剝法?”
那兩個宮弼一回頭,見我滿臉是毛,以為我也只是個異人,答道:“那還用說嗎?金郡王在瓊星閣的門上,動了手腳。”
“國君來了,一旦開門,就會中招。”
“在一個黑色的,圓圓的東西里,藏著秘密——誰讓景朝國君,干出對不起他的事情。”
“嘻嘻嘻嘻……”
這倆玩意兒的笑聲,還真是讓人瘆得慌。
在門口給我布了局了?那還真得過去見識見識。
“找著了,找著了!”
這倆宮弼歡呼了起來:“就這最后一點啦!”
我卻一把就將那一小瓶藥搶過來了。
那倆宮弼看著我,跳腳大怒:“你好大的膽子,敢搶金郡王的藥!你是什麼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