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才沒空聽你這神經病胡扯!”我嘴巴雖然這麼說,但還是坐下來了。
他把一張照片拋到我面前,我看了一眼,腦袋立刻就仿佛被閃電擊中一樣,轟隆地炸開了。照片里有兩個沒穿衣服的男人,一個是他,另一個是我女婿劍峰,他們竟然在做那檔事。
我真不敢相信劍峰竟然會做這樣的事情,但眼前的照片又讓我不得不相信。他以此來要挾我,說如果依依不肯離婚的話,就干脆一拍兩散,把照片發給每一個認識老林或依依的人,讓我們一家永遠也抬不起頭做人。
這幾天我一直為這件事而煩惱,既不敢跟老林說,也不敢問依依,只好對安安說。當然,我并沒有直接把這件事告訴安安,而是問她照片能不能作假。她跟我說有一種叫“Ps”的東西,能修改照片,很多女明星都被用這東西弄出些惡心的照片來。
昨天,小寧又給我打電話,問我怎麼還不叫依依離婚,是不是想讓他把照片公開。我說他的照片是假的,是Ps出來的。他說照片是用膠卷照的,不能Ps,而且他還有很多,要是我不相信,他可以拿給我看。于是我就跟他約好再次在咖啡館碰面……
聽完紀雪融的敘述后,我腦海中出現了一個疑問——寧宇易為何讓她向依依求證他們夫妻鬧離婚一事?以他與肖劍峰的關系,大可以直接撥電話給對方,然后讓對方親口告訴岳母。他沒這麼做,原因只有一個,就是他不想讓肖劍峰知道此事。
作為雙性戀者的肖劍峰,也許只是想在寧宇易身上尋找快樂,若要長相廝守,他肯定會選擇能為世人接受的異性伴侶,要不然他也不會與依依結婚。
若以此為據,再做推測則可得到這樣一個假設——肖劍峰不想讓別人知道他的同性戀傾向,所以他娶依依為妻,目的只是掩飾他不為人知的一面。因此,雖然他與依依經常有爭執,但也不會隨便離婚。而寧宇易是一個占有欲極強的人,他不愿意把自已的情人分一半給依依,所以他想盡辦法迫使依依與他的情人離婚。
再以此假設為依據,便可得到另一個假設——寧宇易想獨占情人,甚至不惜公開自已與情人的同性戀身份。但肖劍峰卻不愿意讓別人知道自已有同性戀癖好,而要保守這個秘密,最好的方法當然是把寧宇易殺掉,并把照片及底片銷毀。
倘若以上的假設成立,那麼就能得出一個結論——肖劍峰就是兇手!
然而,這個結論是建立在多個假設的前提下,我當然不能依靠自已的假設來抓人。而且,此案還有很多疑點,單是解釋兇手如何逃脫現場就是一件讓人頭痛的事情。暗房在保安趕到的時候是反鎖的,唯一能讓兇手逃離現場的就只有空調管道,但狹窄的管道又不能讓人通過。除非兇手是能穿墻過壁的妖怪……
有作案能力的就只有水泥女妖,但她似乎并沒有作案動機。肖劍峰雖然有作案動機,但又不具備作案能力。若要我在他們兩者之間做出選擇,我當然會選擇后者,畢竟后者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活人,而前者卻是至今仍無法確定其真實身份的妖怪。
然而,當我再仔細回想與肖劍峰有關的每個細節后,發現了不少可疑之處。
其一,他聲稱看見墻壁上出現女人臉,那只是他一個人看見,沒有任何人能證明他是否真的看見了;其二,以他的身高,在腳下綁上一對小碼鞋便能留下小鞋印、大步幅,而且他也有能力把死者按在沖洗盆里,致使其淹死;其三,安安被扣留問話時,他所表現出來的焦慮不安或許并非因為擔心安安,而是害怕自已會被抓捕。
不管我的想法是否正常,反正抓他回來審問一番準沒錯,于是我便立即傳召他過來問話。本來我只是通知他一個人過來,但依依也陪他一同到來,由此可見他們夫妻之間的關系并不算很差,最起碼依依仍是關心丈夫的。
“我想知道你跟死者寧宇易之間的關系。”在審訊室中,我開門見山地向肖劍峰發問。他先是一愣,但很快就反應過來,我想他應該想過我會問這個問題。
他沉默了一會兒,然后給我一個敷衍的答案:“我們是同事。”
“肖先生,你跟我們繞圈子對你沒好處,你應該知道,我們不會沒事找你過來閑聊。”我嚴肅地說。
他又沉默了一會兒,再次開口時聲音稍微顫抖:“你們都知道了?”
我豎起左手晃了一下:“我們只知道一部分,所以才要詢問你,不過我們知道你最不愿意被人知道的事情。”盤問是一門很高深的學問,對方急切想知道我方掌握了多少情報,若我說什麼都不知道或者全都知道了,那他可能什麼也不說;若我直接說出我所掌握的部分,那麼他便能避重就輕敷衍了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