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,此刻我并沒能看見他在球場上的英姿,因為他只是坐在場外低頭不語,一副愁腸百結的模樣,跟他外表的陽光氣息格格不入。
我想,如果不是因為牽涉兇案,他的高校生活一定會很精彩。
我向他道明來意時,他沒有太大的反應,想必這兩三天阿楊等人經常過來找他問話。相反,球場內外的學子們卻交頭接耳、竊竊私語,還不時有人對他指指點點,顯然我的到來又使他成為同學們的話題中心。
“這件事給你造成困擾了嗎?”我跟他于校園中漫步,并給他遞了根煙。
“我不抽煙。”他禮貌地拒絕,坐在花壇旁邊的長椅上輕聲嘆息。經過良久的沉默之后,他再度開口:“如果說沒有,肯定是騙你的。我之所以到球場上發呆,就是因為不想一個人獨處,讓自已鉆牛角尖。身邊的好友突然死了,怎麼說心里也不會好受,更何況當時我跟他的距離是如此接近。如果我沒有提議抄近路,如果我不是因為害怕而逃跑,如果當時我能拉他一把……”他苦惱地以雙手抹臉。
“你無須過于自責,就算你留下來幫他,也不見得能改變現狀。”我坐在他身旁,輕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。
“最起碼我不會為此而感到內疚。”他以憂傷的眼神凝望蒼天,仿佛在尋覓身處天堂的同伴。
“或許,你能為他做點兒事以減輕心中的內疚。”我點了根煙,跟他一起仰望穹蒼,“能告訴我當時的詳細情況嗎?”
他默默點頭,在仰望蒼天的同時,向我講述案發當晚的情況——
那天,梓軒為了慶祝嵐嵐取得省美術作品展的二等獎,請我跟方樹、小麥到商業街的ktv玩。梓軒因為高興,剛坐下就叫來了幾瓶芝華土。開始時我們還兌綠茶喝,后來喝多了,就干脆不兌,直接喝純的。洋酒不比啤酒,喝的時候沒什麼感覺,但后勁來得很猛,喝到最后我覺得腦袋里面裝的全都是酒,連視線都變得模糊了。
梓軒跟嵐嵐在商業街附近的塘仔村租了房子,吃完消夜后,他們就先回去了。方樹本來還想換地方繼續喝酒,但我跟小麥已經喝得東倒西歪了,只想盡快回去休息,好不容易才拉上他一起回宿舍。
那晚我實在喝太多了,走路時雙腳就像踩在海綿上一樣。小麥也好不到哪兒去,要不是我扶住他,他說不定會直接躺在地上睡到天亮。所以我就提議走小路回學院,因為走大路回去起碼要走半個小時,但走小路十來分鐘就能到學院后門。
走小路要經過一個陰森恐怖的墓園,聽說那些黑道大哥殺人后,會把尸體埋到墓園里,所以里面埋了很多身份不明的尸體,是個怨氣沖天的地方,就算是白天也很可怕。除非是一大群人,否則我們晚上一般不會走這條路,但當時我們都喝了很多酒,借酒壯膽就覺得沒什麼好怕的。
我們一路搖搖晃晃地走著,走到距離墓園大概還有百來米的地方,小麥突然蹲下來嘔吐,我跟方樹只好停下來等他。就在這時候,一個黑影從墓園里走出來。
那黑影看起來走得很慢,但不一會兒就來到距離我們不到二十米的地方,借助朦朧的月色,我依稀能看清楚對方的樣子。
雖然她頭發凌亂且渾身污泥,但我還是認出她就是我們的同學沈婷悅。
方樹跟小麥大概是被婷悅的模樣嚇到了,他們倆也不知是誰大叫一聲“鬼啊”,然后就一起連滾帶爬地往回跑。雖然我不認為世上有鬼,但婷悅此時的模樣的確非常嚇人。而且她一路走過來都是搖搖晃晃地緩步前行,但這時候猛然向我們撲過來,我心里一慌,就本能地轉身逃跑。
我是籃球隊的隊員,平時經常鍛煉,所以跑得比方樹他們要快得多。而小麥是只孱弱的“四眼龜”,在我們三人中,他跑得最慢。我從后面追上他,就順手拉他一把,拖著他繼續跑。
當時,方樹在右邊,而我則在左邊,因為有小麥擋在中間,我拉不到他。而且他的脾氣比較倔強,我想要是我主動去拉他,他可能會把我的手甩開。所以,我就沒有管他,只是拖著小麥拼命地跑。如果我知道只要拉他一把或許就能救他一命,我一定會牢牢地抓住他的手。хᏓ
可惜我當時并沒能預料到這個可怕的結果,只是拉著小麥拼命地往前跑。我們跟方樹的距離漸漸拉開,我怕他會跟不上,很想回頭看看他的情況,可是我心里實在太害怕了,怕回頭看見的會是一個可怕的畫面。頭皮發麻的感覺,使我的脖子不能挪動分毫。
突然,身后傳過來讓人毛骨悚然的慘叫,我終于忍不住回頭看了一眼……這一刻所看見的畫面是我至今所見到的最可怕、最令人心膽俱裂的一幕。
當時方樹跟我的距離大概只有一米,月色雖然不是很明亮,但我看得還是很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