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連忙問他到底是怎麼回事,他回答道:“我給許梓軒做尸檢時,發現他頭發下的皮膚組織有明顯的皮下出血,并呈現手掌形狀,顯然是死前被人用力按壓造成。因此,有理由相信,他是被人按在水里淹死的。而且根據手掌的形狀判斷,兇手應該是名成年男性。”
我在驚愕中掛掉流年的電話,并將這個消息告訴老大。
“小相才不會像你這樣,犯這種低級錯誤,被兇手玩弄于股掌之間。”老大以鄙夷的眼神瞥了我一眼,“殺死姓麥的人根本就不是姓許的那小子,他只不過是個替死鬼。現在他已經沒有利用價值,真兇自然就讓他帶著殺人的罪名去見上帝。”
我的思緒極為混亂,一時間沒能理出頭緒,只好向老大虛心討教。
“沒錯,兇手殺害姓麥的小子時的確是穿著藍色外套,這一點能從外套碎片上的血跡得以確認。”老大豎起胖乎乎的食指在我眼前晃來晃去,“但這并不代表兇手就是姓許的,因為他大可以把外套藏起來,甚至燒掉,而不是撕碎偽裝成死者的外套。從死者離開ktv,到同伴發現他失蹤至少有兩個小時,這段時間足夠兇手在殺人后,到兇案現場旁邊的小溪洗個澡,然后再慢條斯理地處理這件外套。”
“你以為兇手是職業殺手嗎?一般人在殺人后,哪兒還有閑情逸致來慢條斯理。”我反駁道。
“這就是第二個疑點的問題所在。”他又晃動胖乎乎的食指,并伸出第二根指頭,“在兇案現場并沒有發現死者的黑色外套,卻在附近的小溪中發現姓許的錢包,而且錢包被溪水和野草洗刷過。
你認為這代表了什麼?”
我完全被他說糊涂了,一時間沒能給出答案,只好為掩飾窘境而敷衍回答:“兇手不會真的跑小溪里洗澡吧?”
“你說呢?”他瞪了我一眼又說,“兇手既然能把黑色外套帶離兇案現場,干嗎還要把藍色外套和錢包留下,還要在這兩件證物上花那麼多工夫。”
我還在消化這個論據時,他又補充道:“更重要的是,如果兇手就是姓許的,他干嗎要清除錢包上的指紋,而且用野草來洗刷。錢包本來就是他的,沒有他的指紋才怪!”
我開始明白他的意思,喃喃自語道:“原來許梓軒只是兇手刻意安排的替死鬼……”
老大點頭又道:“本來根據這兩點,以及你從姓劉的女孩手袋里找到的大頭照,有理由懷疑她才是兇手。但驗尸報告卻說兇手是男性,而且她已經被人殺害,那麼兇手就只可能是……”
黎愷敏那充滿陽光氣息的模樣,突然在我腦海中閃現。在排除許梓軒及劉婧嵐的情況下,兇手就只可能是他,因為除了他們三人外,麥青河不可能跟其他人到僻靜的地方。因此,當晚的情況很可能是這樣——
麥青河因為害怕沈婷悅冤魂不散,早晚會找他報仇,所以終日惶恐不安,以至于連日不敢離開宿舍半步。多日來的情感積壓,在被許梓軒等最信任的朋友硬拉到ktv后終于爆發出來,以縱情享樂宣泄心中的不安。許梓軒及劉婧嵐也在他的高漲的情緒帶動下暢飲狂歡,縱情享樂。
在眾人尋歡買醉時,黎愷敏卻留有余地,待許、劉兩人酒醉倒下后,他趁麥青河沒注意把香煙藏起來,并倒臥在沙發上假裝醉酒。
隨后,麥青河發現香煙已經抽完,就跟許梓軒討錢買煙。麥離開包廂后,黎愷敏便換上許的外套,悄悄溜出ktv。他在ktv外面跟麥碰面后,跟對方說許、劉兩人喝醉了想先回家,叫他們自已找節目之類的話。
因為許的錢包還在麥手上,所以麥可能還想到其他地方消遣,但黎卻以醉酒為由,硬拉對方回宿舍休息。之前受到沈婷悅襲擊時,因為得到黎的幫助才能僥幸逃脫,所以麥必定對其百分之百信任,沒有多想便跟他沿著馬路返回美院。
當走到距離商業街約五百米處,黎愷敏見周圍人影全無便原形畢露,襲擊對他完全信任的麥青河。
麥青河沒料到自已最信任的伙伴竟然會突然襲擊自已,慌不擇路地往路邊的草叢逃走。他的體能本來就不怎麼樣,再加上受到酒精的影響,以致腳步輕飄,就算使盡全力也只是跑得比步行快一點而已。而黎愷敏是籃球隊員,平時經常鍛煉,剛才喝酒時又留有余地,所以輕易就能追上他,并給他一重擊,把他打倒在地。
他惶恐地爬起來,雖然知道自已逃不過對方的魔掌,但還是本能地做出最后的掙扎,繼續逃往草叢深處。但他沒跑多遠就被黎愷敏撲倒,而這一次他已沒機會再爬起來。
以野獸般的殘暴撕咬把麥青河殺死后,黎愷敏便把許梓軒的藍色外套撕碎,散落在現場偽裝成死者的外套。并從死者身上取出許的錢包,掏空里面的東西后,在附近的小溪里刷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