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這事讓我跟廢柴去處理就行了,你們去游樂場玩吧!”娜汀亞轉身走向門外,并示意溪望跟隨。
“我也想去看看。”倩琪緊隨溪望身后。
安琪見狀亦無意玩樂,立刻追上前,并宣示主權般挽著溪望的手臂,說:“我好歹也是警察,當然得到現場了解情況。”
溪望扭頭看著她,歉意道:“你明天就得回去工作,現在不去就沒機會了。”
“沒你陪我,去也沒意思。”安琪毫不在意。
連發起人都跑了,其他人也無意前往游樂場,于是便一同上樓頂。
酒店樓頂不能以電梯直達,只能在15樓通過樓梯進入。樓頂除了在樓梯間旁邊,有四個屹立于1.5米水泥底座之上,自身高約2.4米的巨大水塔外,就沒有其他設施。
眾人到達樓頂時,發現已有大群警察及消防員在場,發奎解釋道:“昨天有房客投訴水壓很低,所以趁今天沒下雨,我們一大早就安排工人清理水塔。可沒想到工人在清理水塔時,竟然發現里面有一具尸體。這可把大家嚇壞了,全都亂得團團轉,我只好立刻告訴戴管家。”
帕克接著說:“水塔的入口較小,不足以讓成年人通過,工人沒辦法將尸體撈出來,只能等消防員來處理。其實在你們用早餐之前,警察就已經來了,只是之前不知道尸體的身份,所以沒有驚動小姐。”
“現在情況怎樣?”娜汀亞問道。
“消防員放干水塔的儲水后,在下方鑿開一個洞口才能將尸體移出水塔。經法醫初步鑒定,已確定是失蹤多日的女房客。”帕克往站在警察堆里的荊虹望了一眼,又道,“尸體剛才已經運走,詳細情況可以向荊督察了解。”
娜汀亞瞄了溪望一眼,命令道:“還不去干活!”
溪望無奈地聳聳肩,跟安琪一同走到荊虹身前,向其了解情況。
“我快被這宗案子煩死了,本以為把人找出來就什麼都好辦。但是現在看來,這宗案子比我們想象中要詭異得多。”荊虹抱怨一輪后,遂將警方現掌握的資料道出——
警方接到酒店的報警求助后,立刻派警員前來了解情況,發現其中一個水塔內確實有一具疑似人類尸體的異物。因塔頂入口太小,到場警員無法將異物撈出,便要求消防隊增援。
其后消防隊到場,確認異物為一名全身赤裸的女性,以頭下腳上的姿勢陳尸于水塔之內。消防員隨即將水塔儲水放干,并在水塔下方割開一個缺口才能將尸體移出。
經法醫鑒定,死者為失蹤多日的加籍華人林雪兒。尸體手腳扭曲,但沒有任何外傷或受擠壓的痕跡,也沒有曾受性侵犯的跡象。初步判斷死因為溺水導致窒息死亡,且被水浸泡時間在十天以上……
“她很可能自失蹤后,就一直泡在水塔里面,難怪我們找遍整個酒店也找不到她。”荊虹抬頭望向總高度達4米的水塔,眉頭皺得幾乎能把蒼蠅夾死,困惑道,“現在我們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是,她到底是怎樣進入水塔的?”
“用梯子不就行了?”安琪往消防員架在底座上的梯子指了指。
“不論借助任何工具,都必然會留下相應的痕跡,但鑒證科的伙計卻只找到清理水塔的工人,以及消防員留下的痕跡。”
荊虹苦惱地搖頭,“除此以外,什麼也沒找到,就連一個鞋印也沒有。”
“兇手是清理水塔的工人!”安琪語氣堅定道。
“先別妄下判斷,別忘記昨天下了一整天雨。”溪望輕搖食指,“受雨水沖刷,昨天之前的痕跡恐怕已經消除。”
荊虹點頭道:“這就是讓人頭痛的原因,現在我們連死者是自殺、他殺,還是死于意外也確定不了。”
“雖然痕跡已被破壞,但要判斷這宗案子的性質并不難。”溪望遂做出詳細分析——
根據家屬、親友,以及林雪兒曾光臨的書店店員描述,她是個性格外向,開朗、活潑、好動,且愛交朋友的女孩。像這樣的女孩子在沒受任何刺激的情況下,絕不會突然了結自已的生命。
而且她在失蹤之前,每天都有跟父母通電話報平安。如果她有意自殺,肯定不會每天給父母打電話。還有,她是以全身赤裸的姿態陳尸水塔,對女性而言這種死狀極其不堪,誰愿意死后還給親友留下一個如此惡心的壞印象?
因此,基本上能排除自殺的可能性。
死于意外也不可能,因為難度實在太高了。死者身高為162厘米,在沒梯子等輔助工具的情況下,不可能爬上總高度達4米的水塔頂部。若是利用工具爬上去,那麼她掉進水塔后,肯定有人將工具搬走。
更重要的是,她閑來沒事干嗎要到樓頂“裸跑”?她要麼是被人追趕,要麼是被人扛上水塔,不管是哪種情況都涉及第三者。既然涉及第三者,那麼就絕非單純的意外,而是“他殺”!
聽完他的分析后,荊虹便點頭道:“我們也是先考慮他殺,但這又衍生出另一個問題——兇手是怎樣上來樓頂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