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不能盡快破案,將兇手繩之以法,恐怕還會繼續出丑。因此,所謂的“包庇論”只不過是某些人嘩眾取寵的伎倆而已。
那洛杉磯警方為何要對視頻進行剪輯及修改呢?
表哥認為是出于辦案需要,因為網友能獲取的信息,兇手同樣能夠得到,甚至用來回避警方的調查及法律制裁。因此,在對外公開的視頻中有必要刪除部分敏感信息。
“若兇手不小心在視頻中暴露了自已的相貌,看到視頻后不立刻潛逃才怪。我要是兇手,就算不馬上去整容,起碼也要換個發型。”表哥以此結束這個話題。
3.九天化尸
2008年,在羊城當刑警的松哥衣錦還鄉,少不了得和眾哥們聚一聚。他在飯桌上大談辦案經歷,當中有讓人毛骨悚然的“九天化尸”案。
松哥是我中學時的同桌,之所以要叫“哥”,除他比我大兩個月外,還因為他塊頭比我大。上初中那三年,我從沒打贏過他。我一直認為他這種“壞人”該當警察,實際上他還真的當上了刑警,并且很臭美地回來請我們幾個哥們兒吃飯。
開場的廢話就不多說了,直奔主題。松哥在飯桌上大談自已的辦案經歷,當中讓人印象最深的是周某龍案。
這宗案子雖然有點兒復雜,但還不算難辦,花了約一個月時間便破案,過程大致如下:
2008年5月21日,十三歲的初二學生周某龍沒有像往常那樣,于放學后返回家中,家人遍尋不著遂報警求助。
30日,警方接到群眾報警后,于學校附近的一處偏僻山坡上找到一具高度腐爛的男尸。
經現場勘驗,證實死者為已失蹤九天的周某龍,死因是鈍器打擊致重度顱腦損傷。因該案已引起當地居民恐慌,上頭高度關注,下命成立專案組調查,松哥便是其中一員。
松哥跟同事以排除法,將嫌疑人逐一排除,最終調查范圍收窄為死者身邊的親友。據調查所知,死者父親為離異后再婚,與前妻生有一子,名為周某杰,比死者大三歲。
從親友口中得知,死者并不知道周某杰是自已哥哥,雖然兩人就讀于同一所中學,且住所相隔不過百米,卻幾乎沒有來往。
幼年發生的家庭變故使周某杰對父親心生怨恨,曾說“弟弟家的生活條件相對好一些”之類的話,他的父母還為撫養費等問題,數度對簿公堂。
綜合這些因素,不禁讓人對周某杰產生懷疑,雖然他只有十六歲,但童年的經歷顯然使他對周某龍心懷怨恨,有充足的殺人動機,因而將他鎖定為嫌疑人。
6月24日凌晨,松哥跟其他專案組的同事正式將周某杰逮捕。經盤問后,周某杰承認將弟弟殺死,并坦白行兇過程。
周某杰一直妒忌弟弟得到父親善待,因而心生怨恨,早于半年前已萌生殺機。案發當日,他在路上碰見周某龍,便以武力脅迫,將對方帶到一處偏僻山坡上扼頸致昏,再用石塊砸擊致使其顱腦破裂死亡,隨后倉皇逃離現場。
案子是偵破了,但此案有一個疑團卻至今仍未解開。
失蹤九天的周某龍,被發現時尸體已高度腐爛,全身皮肉、內臟全都沒了,僅剩下一副完整的骨架以及一點兒殘留下來的頭發。
更離奇的是,他的校服竟然仍完好地穿在身上。
人從死亡到尸體腐化為白骨,所需的時間因環境條件而各有不同。籠統而言,在空氣中需時一年、水中兩年、埋在地下三年。周某龍暴尸荒野,尸體要腐化到變成白骨這個程度,理論上至少要一年時間。雖然溫濕度等環境因素,對此會有某程度上的影響,但也不可能將時間縮短到九天之內。
“九天前還是個大活人,九天后卻變成一副白骨。也用不著請教專家了,僅以常識就能判斷這是不可能的事,法醫也說從沒遇到過這種情況。”松哥說。
我問他會不會是附近的動物將死者的尸體吃掉了?
他搖頭道:“我們首先考慮的就是這個可能,但死者的校服完好,流浪狗肯定沒這麼斯文。”
我又問是否存在人為的可能性,他笑道:“人是他哥殺的,這個十六歲的小伙子殺人后就慌張地逃走了,根本沒考慮處理尸體的問題。他要是有心思把尸體弄成骨頭,就不會任由其暴尸荒野。隨便挖個坑埋掉,也不會這麼容易被人發現。至于尸體是否被其他人動過手腳,我認為可能性幾乎是零。在附近活動的都是當地人,之前也沒出過什麼變態狂,正常人誰會吃飽飯沒事干,去搗弄一具尸體?而且案發地點偏僻,要不然也不會在案發九天后才有人發現尸體。”
我再問會不會是老鼠之類的小型動物,他還是搖頭:“再小的肉食動物也有牙齒,撕咬尸體必然會在骨頭上留下牙齒印痕。
可是,我們在尸骨上沒發現類似的痕跡,怎麼看也跟自然腐化一樣,就是腐化時間短得匪夷所思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