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他實在動彈不得,我才開始下手……”
【第四十章 模擬畫像(2)】
江口刑警大隊審訊室。
葛春枝和母親胡銀萍都承認,她們實在忍受不了葛老二豬狗不如的行為,這才合謀殺死了他。
“是你一個人下手還是和你女兒一起下手的?”朱勇問。
胡銀萍愣了一下,連忙解釋:“就是我一個人。”
朱勇又問:“為什麼用繩勒?”
“我早就想殺了他,在腦子里醞釀過無數次。我當年殺過豬,知道一刀下去血肯定濺得到處都是,到時你們警察來家里一看,不就什麼都明白了。我就想到用繩勒死他。”
“后來怎麼想到分尸的?”
“勒死了那畜牲后,本來想把他扔到野地里去的,可我沒想到,人死后那麼沉,我一個人弄不動,只好把他拖到地窖里,再剁成幾大塊扔到山里喂野狗。”
朱勇豈能被對方拙劣的說辭糊弄住,他冷笑一聲道:“胡銀萍,別再編故事了。葛老二的尸體你一個人能弄得動?老實交待,你和葛春枝誰是主犯?”
“我是主犯,當然我是主犯。你們要槍斃,槍斃我好了,春枝她根本不知道我殺了他……”
朱勇和觀察員對視了一眼,他們知道,僅憑眼前這個五十出頭的婦人,要想勒死葛老二談何容易,沒有葛春枝幫忙,她更無法將尸體從臥室拖進地窖。
朱勇明白,她是想把責任全攬在自己頭上,減輕法律對女兒的制裁。
葛春枝的審訊室內。
國強問:“葛春枝,你為什麼要嫁禍于人?”
“我嫁禍誰了?”葛春枝抬頭看了看國強,又低下頭去。
“說一說,那把殺狗刀是怎麼回事?”國強問。
葛春枝咬著嘴唇,過了許久終于說:“那個殺狗的管一刀不是個東西。去年秋天,有一次晚上我在路上遇見了他,他百般引誘,說一直就喜歡我,想我想得睡不著覺。我們一起走到鎮東邊的機井房附近時,他一把抱住我,說他和老婆關系不好,早就想離婚娶我。我見他說得似乎很誠懇,就相信了他。況且,我一直想找個人嫁了,我早就不奢望愛情,只要男人對我好,吃穿不愁就行。管一刀平時對我不錯,凡是遇見了都笑臉相待,去他家買肉,給的斤兩也足,還會送點狗雜碎。于是我就說,你既然真心喜歡我,那就等你離婚后咱倆再好。可是他那能等到離婚,就開始動手動腳。哎,也怪我意志不堅定,稀里糊涂就順從了他。我們偷偷好了半年多,他卻始終不提離婚的事,我催得急了,他就開始躲著我。兩個月前,我到他店里找他,他竟然說我不要臉,當初是我勾引了他,讓我今后別來找他了。我氣得在家哭了幾天,恨他不得好死。上個月,我路過他店門口時,見他店里沒人,就把那把宰狗刀偷偷塞到包里……”
“這麼說,你早就預謀,要殺死你養父葛老二了?”預審員問。
“是的,一切都是我策劃的,拋尸也是我去的。”已經被人贓俱獲,葛春枝不再害怕,她嘆口氣道,“在我拋到最后一趟時,林子里忽然竄出一個鬼影,一蹦一跳地往我身邊靠,我嚇死了,扔下編織袋就跑,中途還摔了兩個跟頭。要是早知道那只是個傻子,我就把最后一塊尸體扔下山澗了。
唉,這是命,一切都是老天注定的!”
國強回到支隊時,前往鄰省平安縣調查的偵察員老王和大劉也回到了專案組辦公室。
國強趕緊走上前去,他問:“王叔,劉哥,平安縣的案子能和咱們的連環案串案嗎?”
大劉從包里拿出兩大本卷宗,對國強說:“這是我從平安刑警大隊借來的,我們正在疑惑,要說作案手段,與咱們東山的12.21案十分相似,但兩個案發地相距太遠,足足有五十來公里,因此我們不敢肯定。”
國強正要翻看,吳中勇也走了進來,老王便把卷宗遞給了吳中勇,介紹道:“吳局,平安縣的這個案子和12.21案有許多相似之處。”
吳中勇翻看了一會,對老王說:“你先把這起案件介紹一下。”
“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10月4號,受害人名叫姜廣艷,31歲,是當地一家企業的化驗員。據辦案人員調查,姜廣艷于10月3日到咱江濱購物,原定于當天就趕回家中,可直至第二天早上也沒有回去。其丈夫尋了一夜無果后,便向當地派出所報案。沒想到報案后僅兩個小時,便有村民在河邊發現了姜廣艷的尸體。”
“也在通江河邊?”吳中勇驚道。
大劉搖了搖頭道:“不是通江河,是平安縣縣城附近的環城河。”
吳中勇不禁皺起了眉頭,他知道,通江河是江濱與平安縣的分界河,河東屬于江濱市江口區,河西則屬于鄰省的平安縣。平安縣縣城離江口只有35公里左右,離長江大橋則有50公里。要說兇手夜間騎著自行車去那麼遠作案,顯然不太現實,一來一回要奔波100公里以上,加上作案時間,至少得要七八個小時。
大劉繼續說:“這起案子與咱們的連環兇殺案雖有許多相似之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