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反對。”一直自信滿滿的李睿凡終于站起身來,他對審判長說,“公訴方的問話涉嫌誘導,想要我的當事人說出與現實不符的想象性內容。”
審判長想了想問李睿凡:“辯護人,你的意見是什麼?”
李睿凡微笑著看了看身邊的眾人,終于對老孫說:“請問公訴人,我想問一下,您認為我的當事人想要將程妮弄上車,目的是為了勒索錢財,請問你的證據是什麼?”
老孫淡淡笑了下,沒有正面回答,他反問道:“請問辯護人,你覺得被告人將受害人弄上車,不是為了勒索錢財又是為了什麼?”
李睿凡說:“剛才我的當事人已經陳述了,他就是想要程妮的一句道歉。”
老孫問:“要一個人道歉,前提是這個人得罪過他,然而據公安機關的調查和我們檢察機關的走訪核實,受害人程妮根本不認識被告人韓小滿,而且她在案發時段的前幾個月內,根本沒有去過人民商場,韓小滿所謂的受害人罵過他,顯然是謊言,目的是為了減輕他的罪責。”
李睿凡說:“據我所知,案發日離韓小滿所說的初遇程妮日相隔36天,人民商場外的監控早已被覆蓋,你所說的沒有過相遇并不能成為事實,程妮所說的不認識當事人,亦不可采信。其一,她遭受過當事人的暴力夾頸,心生怨恨;其二,她辱罵受害人是窮鬼,一旦承認,會遭受到所有窮人的一致聲討,導致大量網民拒絕購買她公司的快餐,她的公司將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。對此,我認為,在道德和經濟利益的雙重趨使下,程妮說了謊。
”
一個說韓小滿說謊,一個又說程妮說謊,原來安靜肅穆的法庭內頓時嗡嗡一片,旁聽席上,有些人贊同李睿凡的觀點:“對啊,程妮一旦承認她罵過人家是窮鬼,肯定要被網民人肉,把她怎麼發跡、做過哪些見不得光的隱私都給扒出來,說不定她‘上面’有人——哈哈!”
也有人站在公訴人的角度:“我看,韓小滿要是真想讓程妮道歉,當面攔下她就是了,何必把人家往車里拖,程妮要是拒不道歉,扇她兩耳光氣不就消了!”
“嗯,你說的有道理,程妮看起來挺漂亮,氣質又好,保不準他想把人家弄回家,既能勒索錢財,又能當作性奴,玩膩了錢也到手了,肯定還得殺人滅口!”
見旁聽席上的人都在交頭接耳,審判長連敲了幾下法錘,大聲喊道:“肅靜、肅靜!”
又過了兩三分鐘,法庭內才又重新安靜下來。
公訴人老孫說:“被告代理人,法庭上最需要的是證據,你說程妮說了謊,那麼請你拿出證據。”
李睿凡當然拿不出證據,但他并不慌張,而是笑問:“請問公訴方,你說韓小滿綁架受害人是為了勒索錢財,請你也拿出證據。”
“好,我這就讓證人出庭。”老孫在征得法官同意后,林樺穿著筆挺的警服走上了證人席。
【第六章 補充偵察】
江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刑事法庭。
已經到中午12點多,庭審僵持在法庭辯論階段。
林樺向法官鞠了個躬,自我介紹后,沖有些驚訝的李睿凡微微一笑,這才說:“我代表江濱警方補充我們調查到的最新線索:兩年前,被告人韓小滿曾在本市的電子街開了一家經營快餐的小店,電子街商鋪里的經營戶眾多,加上購物的群眾,被告人的生意很好,但半年后,本案受害人程妮看中了電子街的人氣,將其外賣的觸角伸到了電子街,因其工廠化生產,產品的口味及價格都是韓小滿等餐飲商戶無法比擬的,導致這些商戶的生意一落千丈……”
法庭內鴉雀無聲,眾人都緊緊盯著帥氣的林樺。
得到審判長同意后,林樺在眾目睽睽下念道:“證人胡某,身份證號********,胡某之前與韓小滿同為電子街的餐飲商戶,他作證說,韓小滿見生意越來越差,不止一次在他面前抱怨,說美味家餐飲公司——即本案受害人程妮經營的公司——攪黃了他的生意,并說公司的老板是個黑心腸的人,逼得他沒有活路。另一名證人張某麗也為電子街的餐飲商戶,其身份證號為********。張某麗作證,韓小滿曾多次揚言,既然美味家餐飲公司不給他們活路,今后有機會,他也不給公司的老板活路……”
林樺讀完,將證詞交給了書記員,走下了證人席。
公訴方老孫說:“從剛才的證言中可以看出,韓小滿綁架程妮早有預謀,鑒于其多次到長江大廈踩點,我們有理由相信,被告人讓受害人道歉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,其動機就是要報復美味家餐飲公司的老板程妮,將其綁架后要麼勒索大額錢財,要麼實施傷害甚至殺害,絕不是他口口聲聲所謂的要一句道歉。我代表公訴機關建議,對韓小滿綁架未遂的犯罪事實應預以嚴懲。”
審判長問韓小滿和李睿凡:“被告及代理人,對剛才的證詞,你們有什麼要說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