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到現在賀天影質問我,我才回想起過去。
我一早就知道,我代入了個人情緒,預設了立場。但我確實非常討厭強奸犯。
就算我主觀上沒有偏見,案情也已經足夠明朗了,一點辯護的余地都沒有。
難道還有余地嗎?
賀天影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盯著我。
「我明白了。」我回過身不看他,「我會盡力把事情做得圓滿一些。」
8
回家后,我把案卷復盤了一遍。
其實可疑的地方還是有的。
為什麼賀天影出獄兩年,兄弟倆沒有任何通訊聯系,卻突然住一起半年?半年前發生了什麼?
為什麼賀天影「為了遺產而殺另一個繼承人」的動機很法盲,可在看守所的表現又不像法盲?
我跳出警方的框架,放眼整條時間線,還發現了一個問題。
賀天影目前的人生經歷,其實可以分為四個階段——
第一個階段是 1997 年到 2010 年,歷時十三年,這是他第一次犯罪并服刑的時間;
第二個階段是 2010 年夏天出獄后到 2011 年初,歷時半年,這是他在西山縣第一機械廠工作的時間,后來就辭職了;
第三個階段是 2011 年初到 2011 年底,歷時一年,這是他租住在老城區南環新村的時間,處于無業狀態;
第四個階段是 2012 年初到 2012 年 6 月,歷時半年,這是他住進他哥家的時間。
等到 2012 年 7 月,他就殺了他哥。
通過案卷,我其實只了解到賀天影第一階段和第四階段的事,對他的第二、三階段,我一無所知。
因為沒有提供這個時間段的證詞的證人。
警方找的證人基本都是賀天形的學生、鄰居、前女友等等,都是賀天形這邊的證人。
他們對賀天影的評價要麼就是不認識,要麼就是負面評價,都是對賀天影不利的。
可能是證據鏈已經完整,警方覺得沒必要再聽取更多證詞了。但如果要為賀天影辯護,就不能被警方牽著鼻子走。
如果再找一些第二、三階段的證人,是否會有不同的角度,幫助我更全面地了解賀天影呢?
說干就干。
第二天一早,我趕到賀天影租住的小區,南環新村。
由此我找到了本案最重要的證人之一,文含英。
文含英住賀天影對門,301 室。我登門時,她正在門外樓梯間修整盆栽。
我躊躇了片刻,走上前去。
「這麼早,去買菜啊?」文含英瞥了我一眼,熟絡地打了聲招呼,回身繼續。
我一愣,沒回答,于是她又回頭看我一眼,瞇了瞇眼睛。
原來她視力不太好,把我認成了這棟樓的另一個鄰居。
我表明來意后,她瞇著眼睛用力打量我一會,把我領進了家門。
「我老伴身體不好,在休息。你坐吧。」
她家里有一股濃重的香火味道,墻上打了佛龕。煙霧繚繞的,像是病氣的具象化。
「是慢性病嗎?」我問。
「尿毒癥,腎壞了,兩天要透析一次。」
「都是你在照顧嗎?」
「是啊,相依為命。」
「唉,不容易。」我附和道。
「昨天也有人找過來。」文含英說。
「是誰?」
「檢察官,姓吳。」她說,「吳檢察官問我,隔壁小何是個什麼樣的人。你是不是也要問這個?」
文含英似乎有口音,把「小賀」說成「小何」。但這不是重點,重點是檢察官竟然也來過。
「呃,是的,我也想問。」
「小何的事情我大概知道了。但我覺得不是他。」
「為什麼?」
文含英想了想,說:「人要是做壞事,都是因為有欲望。小何是那種無欲無求的人,過一天算一天,我成天說他沒有朝氣的。」
無欲無求?
她繼續說:「他的性格也比較靦腆,人挺穩重踏實的。我老伴生病,很多事不方便,他幫了不少忙。
「非要問我他哪里不好,那就是沒什麼追求,年紀輕輕也不出去上班。當然這些是我的個人看法,你們辦案肯定是講究證據的,我一個老太婆不太懂這些,只是單純覺得他沒有理由殺人。」
她的評價跟我對賀天影的印象接近了,我不禁有點激動,隨后問了更多問題。
「他是什麼時候搬來的?」
「有一年多了。」
「你見過他家里人嗎?」
「沒有。他說他是孤兒,就一個人——所以我不知道你們說他殺了他哥,這個哥到底是什麼哥。」
我覺得有點怪。不提家人是一回事,直接說自己是孤兒又是另一回事,這聽起來像是和家人斷絕關系似的。
可既然如此,又為什麼忽然住到他哥家里去,忽然去找父親爭遺產呢?
我繼續問:「他今年有半年沒住這兒,你知道嗎?」
「知道啊。年初的時候,他說他別的城市有個朋友,給他介紹了一個工作,他想去看看。我當時聽了挺欣慰的,覺得他終于精神起來了。走后房子也沒退租,萬一看了覺得不好呢?上個月才回來的,說那個工作確實不好,就回來了。」
賀天影對鄰居是這樣的說辭,這可真是托辭了。
離開文含英家后,我有了些信心,但仍然滿腹疑問。
糾結了一晚上,我決定聯系負責本案的吳檢察官。
我以前沒怎麼接觸過檢察官,畢竟民事案件中不需要公訴人這個角色。
想到檢察官是經驗豐富的法律從業者,而我與他觀點對立,內心難免忐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