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這個版本中,你的重心是先在你父親那兒,隨后轉移到你哥那兒的。
「但實際情況卻不是這樣。實際是你先住進了你哥家,開始騷擾你哥的女朋友,直到案發前兩個月,才去醫院要求你父親寫遺囑,被父親拒絕,隨后犯案。實際情況中,你的重心一開始就是在你哥那兒的。
「賀天影,告訴我,2011 年底究竟發生了什麼,讓你和你哥斷聯一年后,又忽然住到他家去了?」
賀天影聽完就笑了起來。
「陸律師,恐怕也只有你在意這些細節了。」他說道,「這是我們最后一次見面,現在我就解答你的疑問。」
23
賀天影的講述(5)——
2011 年底的某一天,我和文含英聊天,無意間得知換腎很貴,要四十萬。
她只是隨口一說,但我放在了心上。
當時我產生了工作的念頭。
我有一個獄友,早我兩年出獄,后來在另一個城市做廢品生意,賺了不少錢。
他早就找過我,叫我跟他一起干。之前我都拒絕了他。
現在我想要掙錢了,于是再次聯系他。
一切都談攏后,出發前一天,我去找了我哥。
我跟我哥告別,告訴他,我準備去另一個城市發展一段時間,和朋友一起做生意,以后就不要給我打錢了,我自己可以生存下去。
差不多就是和他永別的意思。
我哥同意了,隨后表示,想請我吃頓飯。
我們就找了個附近的燒烤店,一邊吃,一邊聊聊近況。
喝了幾杯酒,我哥失去了平時冷靜的形象,哭了起來。
看得出來,這十幾年他過得很痛苦,心理壓力很大。
他跟我講這些年的點點滴滴,各種心酸不易,說他當年對不起我。
一杯接一杯,越喝越多。
后來又講到當年民事賠償的問題。
我說,當年我爸不肯多賠,是因為打點證人花了不少吧?
我哥一口反駁了我。
他說父親沒有花錢打點證人,最多誘導了一個證人。
有一個看見兇手逃離現場的證人,其實根本沒看清,父親想辦法誘導他認定那人就是我。除此以外,他什麼都沒做。
我說,不對吧,不是還有人聽到我行兇嗎?平白無故他怎麼可能聽到是我呢?
他聽到的就是你,賀天形說,他只是遠遠聽到了一點,所以他以為行兇的是你。
賀天形說,那一夜,付楊枝臨死前,一直喊你的名字。她一直喊,天影,天影,救我……
直到最后一刻,她還看著草叢外的方向,希望你能出現。
這話猶如一記悶雷,正中我頭頂。
……
吃完那頓飯后,我決定,還是不走了。
我必須要留下來,做一些事。
從小到大,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個旁觀者,沒什麼存在感,無需被注意。
我從人世間經過,從或甘或苦、或悲或喜的一幕幕前經過,旁觀著世界這一出鬧劇。
但是付楊枝那一聲,讓我停住腳步。
她把我叫上了舞臺。
既然她叫了我,我就不能坐視不管了。
即便這一聲,跨越了十五年的時間,才傳到我的耳朵里。
全文完。
后記
2012 年 11 月 22 日,最高法作出裁定書,核準賀天影死刑。
11 月 25 日,我陪文含英去西山縣老家,給她的女兒掃墓。
墓地位于山腳,兩旁草木環繞,葉子落盡了,有些蕭條。
如果是夏天,這里的風景肯定很好。
我一眼看見,墓碑旁邊的樹枝上,系著一條淡藍色的發帶。
我定睛看了許久,說:「這條發帶很漂亮。」
文含英說:「是的。幾個月前,有人把它系在我樓梯間的盆栽上。我一看,很像是女兒以前喜歡的發帶,所以就帶過來了。」
消失的兇器,最終回到了這里。
「文姨,我有個問題。」我忍不住發問,「你真的不知道對門住的是誰嗎?」
文含英沉默片刻,笑道:「我雖然眼神不好,但是不瞎。他住過來一個月后,我們兩口子就認出來了。」
「那你不恨他嗎?」
「當年是恨的,但是能有什麼辦法?那段時間我們太過傷心,很多事都沒有細想,后來離開了老家,住到了市里,開始信佛了,才慢慢緩過來。
「前幾年有一次,我回老家收拾房間,找到了一件男孩的襯衫,正是小賀的。我這才想起來,這孩子曾經救過我女兒啊。他從歹人手里救下了楊枝,把自己的衣服脫下來給她穿,一路把她送回家。當年我一眼就看出,這是個實心眼的好孩子。這樣的孩子,真的會做出那種惡事嗎?
「后來我又回想起,小賀當年在法庭上供述的內容。他把楊枝說成是他哥的女朋友,說他們互相喜歡,而自己嫉妒心發作。但是楊枝是不可能變成他哥的女朋友的。
「楊枝以前跟我說過,她一開始確實對賀天形有好感, 后來就不喜歡了。她去了他們家幾次, 漸漸發現他們家的氛圍很奇怪,賀天形和父母一直其樂融融, 像是一家三口, 而賀天影卻像個多余的人,被他們聯合起來孤立了。
「楊枝只要在賀天形面前提起賀天影,賀天形就露出厭惡的表情,完全變成另一幅嘴臉。
可是賀天影沒做錯什麼,只是沒那麼優秀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