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深知,一個人只有飛得夠高,摔下來才會爛得徹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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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以牙還牙,搜集各種資料,迅速制作了一個視頻。
包括我這麼多年自己省吃儉用,給程琳買香奈兒、海藍之謎等高消費商品的票據。
以及她畢業后不工作,用我的卡購物、醫美等賬單。
且爆出了她的大號,她在里面炫耀我給她購物的圖片,以及她經常曬出健身房、和閨蜜聚會、美容院等消費的照片,與賬單上的消費對應。
還有我給她弟買房轉的那 10 萬、給她父母送禮大約 10 萬的消費記錄。
各種記錄,全部發到個人社交平臺。
其中最重要的是一個視頻和一段錄音。
出車禍那天,程琳不顧我媽的安危,逼我送她去機場的畫面悉數被行車記錄儀錄下。
自私、無理、囂張,胡攪蠻纏,盡收眼底。
另一個就是他們一家人來我家鬧的那天,我早有預備,按下了口袋里手機的錄音鍵。
「明明說好什麼都以我女兒為先,當時是你答應先送她去機場的吧?你出爾反爾,到頭來還怪我家琳琳。后面你媽不也沒什麼事嘛?小兩口吵歸吵,你多讓讓她就是了,這婚怎麼能說不結就不結?你以前不這樣啊,難不成,你外面有人了?」
「沒用的東西,求他做什麼?你的骨氣在哪里?人家明擺著就是玩膩了要把你踹了,你還在這舔著臉死命要纏著人家!臉都被你丟盡了!」
「10 萬塊就想打發我們?你說好給我姐 30 萬彩禮錢呢?拿來!我還指著這個錢娶老婆呢,想賴賬?休想!」
「我女兒陪你睡了那麼多年,哪是你說不要就不要的?要分手可以,給 50 萬青春損失費!不然要你好看!」
……
一家子咄咄逼人的話語,配上清晰可見的字幕,被我制作成了視頻。
發到了社交賬號。
加上阿玲和男友出面澄清,附上加班當天辦公室里的監控,清晰記錄著我和阿玲只是正常工作往來;再貼上那段時間的工作記錄。
證實程琳一家完全是為了金錢利益污蔑和誹謗我,其心可誅。
各種證據,有條有理、詳盡具體,將他們一家的偽善面具狠狠撕下,露出血肉模糊的丑惡嘴臉。
我趁熱打鐵,狠狠砸了幾萬塊流量包,將那條視頻送上了熱門。
并拜托一個在自媒體方面有兩把刷子的朋友,幫我操作了一番,將視頻瘋狂轉發,發酵。
用魔法打敗魔法,以他們之前對待我的方式,狠狠將巴掌給他們扇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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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招果然很奏效,不出兩天,網友們立馬紛紛倒戈,風向 180°大逆轉。
「這種賤女人不分還留著過年嗎?人命關天的情況下,居然非要人家先顧她,如果是我老婆,早被我扇飛了!」
「不要臉的一家!以后還是得透過現象看本質,不要被他們欺騙了!」
「我說了吧,你們不要被一篇小作文牽著鼻子走,聽風就是雨,被壞人蒙蔽了雙眼。以后能不能冷靜冷靜,你們知不知道,你們隨便點一句話,對人家這個男孩子造成了多大的影響?謠言是最可怕的武器,殺人于無形!」
「我收回之前的話,看來,什麼女神,是女神經才對!我當年真是瞎了眼,草!」
……
程琳在直播間頻頻低聲下氣解釋,說我這些都是 P 的,純純都是污蔑。
但面對我提供的鐵證,她無異于負隅頑抗。
叫罵聲刷爆直播間,還被人頻頻舉報,最后被永久封號。
據說她還被網紅公司勒令解約。
她簽的是經紀約,這本來就是個坑,需要賠付 80 萬解約費用。
之前掙的錢大部分都給了網紅公司,掏光她的家底后,還差 50 萬才夠賠。
她只能央求父母變賣資產來還債。
揚言說自己是網紅,以后總能東山再起,賺回來。
她爸媽被她哄騙賣掉了住宅。
她弟之前本來已經湊夠買房首付錢,又被她偷偷拿去投資敗光了。
所以他們現在一家只能租住在一個昏暗逼仄的小房子里。
程琳還不停地 PUA 他們,以自己的美貌,以后肯定會嫁個有錢人,讓大家日子好起來。
正當她以為自己僥幸逃脫這一遭的時候,收到了法律的傳票。
我以造謠誹謗、詆毀他人名譽、煽動網友網暴等罪名起訴她。
她狡辯說是誤會了我,她自己也是受害者。
可惜如今風向急轉直下,已經沒有人會同情她。
法官替他們問我是否能和解。
我回應:「堅決不和解,必須死磕到底!」
程琳哭得眼淚汪汪:「楊宇涵,你真要做到這麼絕嗎?看在我們倆這麼多年的情分,你非要那麼計較嗎?」
我冷冷嗤笑:「那你誹謗我,詆毀我、煽動大眾人肉我的時候,你有沒有考慮過一丁點我們曾經的情分?」
她被我懟得僵在原處,眼中只剩頹然。
人證物證俱在,證據確鑿。
審判結果很快出來,她被判了有期徒刑兩年。
本來以為還能靠她發家致富的父母聽到審判結果傻了眼。
程母嚎啕大哭,差點昏厥過去。
這倒不是因為心疼女兒入獄受苦,而是自家賠光了所有錢替她還債,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