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可欣死后,警方分別找與她同寢室的五名同學談話,其中就有劉夢瑤一個。劉夢瑤承認自己跟黃可欣關系不好,也曾經用難聽的話辱罵過對方,但她堅持認為黃可欣的死跟她沒有任何關系。
“不是我們想孤立她,是她跟我們合不來。我們平時聊天的話題她都不感興趣,她也很少會主動跟我們交流。她家的經濟條件不好,在我們面前有點自卑,我們不想故意刺激她,那些集體活動就沒讓她參加……”
“作為同班同學,我當然惋惜她用這樣的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。但是她選擇自殺,是因為她自己的性格有問題,并不是因為我罵過她幾句難聽的話,或是因為我們不跟她一起玩兒……”
“你們有什麼證據說我對她校園霸凌?有什麼證據說她自殺是因為我?如果沒有,那我就沒什麼好說的了。反正我不覺得我需要對她的死負責任,她自己不珍惜生命,跟我有什麼關系……”
“她凌晨四點離開寢室?這件事我不知道啊。我的睡眠質量向來很好,基本上都是一覺睡到天亮……”
“我早上起來確實沒在寢室里看到她,但我怎麼會想到她跑去實驗樓自殺啊……”
“我沒有第一時間告訴班主任是我的責任咯?我又不是她媽,還得隨時看著她不成?再說了,黃可欣早上六點就上吊自殺了,就算我跟老師說她不見了,我們提前幾個小時找到她,那也改變不了這個悲慘的結果吧……”
以上這些是黃可欣去世后,劉夢瑤對警方說過的原話。
同寢室的其他四名女同學雖然沒有劉夢瑤表達得這麼直接,但也都認為黃可欣的死跟她們沒有關系。
其中一名女孩兒委屈地對警察說:“是她自己不會處理人際關系,不會調整自己的心態。我們這麼大的女孩子,誰沒有煩惱呀,要是不找父母,朋友,老師把煩惱傾訴出來,確實很容易憋出問題的。隔壁班有個女生就是因為早戀問題得了抑郁癥,休學回家了。所以黃可欣的問題終究是她自己的問題吧……”
警方通過調查發現,班里的老師和同學們對黃可欣的評價基本上都是懂事、內向、聽話、乖巧。他們不太理解黃可欣為什麼會自殺,被問到是否跟校園霸凌有關時,他們的回答都有些模棱兩可,沒有人能給出確切的答案。
因為自殺事件發生在校園里,學校出于人道關懷給了黃可欣的父親一筆補償款。但是再多的錢也換不回一條年輕的生命。黃志不想要錢,他想要的是女兒自殺的真相。
在黃志眼里,黃可欣是個樂觀,堅強的女孩兒,對未來的人生充滿期待。他們父女兩人相聚的時間很少,但每次見面都會像朋友那樣談心。黃可欣會把她在學校里遇到的事情講給黃志聽,開心的,不開心的,包括她跟同寢室的其他女孩子關系不合這件事,黃志心里也很清楚。
黃志經常開導女兒要看開一些,堅強一些,還說女兒之所以遭遇這些不公平的對待都是因為自己坐過牢,沒有能力讓女兒過生幸福快樂的生活。
每次說到這個話題,黃志都會忍不住落淚。他覺得自己愧對女兒,發誓說就算自己再怎麼沒本事,也不會讓別人欺負自己的女兒。
黃可欣是個懂事的女孩兒,她看到父親難過的樣子,會溫柔地幫父親擦干眼淚,然后態度堅決地告訴父親:“爸爸,你沒有做錯任何事情,你殺的那個人是因為他該死,我從來沒有因為你坐牢而感覺到恥辱。我會好好學習,將來考上好大學,我們一起離開這座城市,開始新的生活。想想未來,想想一切都有機會改變,我覺得現在受的這點苦都不算什麼。”
黃志堅持認為能說出這樣的話的女兒是不可能自殺的。當然,警方已經排除了他殺的可能性,黃志也認可警方的結論。他的意思是說,黃可欣在學校里一定經歷了什麼不為人知的事情,他要求學校盡快給他一個公道的說法,而不是拿錢讓他閉嘴。
而學校這方面,除了道歉和賠錢之外,似乎想不出更好的辦法來安撫黃志的情緒。在警方的幫助下,他們繼續就這件事調查了一段時間,但是最終的結果仍然令黃志感到失望和不滿。
他覺得劉夢瑤就是逼死女兒的罪魁禍首,因為劉夢瑤是學校領導的女兒,再加上她家里有幾個臭錢,所有的人都幫著她說話,庇護她,仿佛自己的女兒就是賤命一條,死不足惜。
因為沒有實質性的證據,雙方各執一詞,直到現在還沒有協商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。
從表面上來看,黃可欣自殺一事跟我和蘇慕正在調查的案子毫無關系,但是為了保險起見,細心的蘇慕還是親自去調閱了警方的記錄,在黃可欣的遺書中發現了這樣一段令人傷感的話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