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是已經停職檢查的常務副局長胡春秋和刑偵支隊長何保勇。
嗯 ,一會兒再和唐市長提一下!
“張豪在常寧盤踞多年,其建立的團伙組織嚴密管理嚴格,而且有著龐大而復雜關系網,所以我們要有長期作戰的心理準備,千萬不能操之過急!”
唐慶瑞看著周局長,提出了穩扎穩打的穩妥意見。
周翊點頭稱是。
穩是一定要穩的,但如果有直接干死張豪的機會,他肯定也不會錯過。
“如果這次張豪又被放出來了,你有沒有信心再抓他一次?”唐書記以開玩笑的語氣問道。
周局長微微一怔,望向對方的目光中充滿了詢問之意。
“假設,這段時間你有沒有搜集到張豪其他犯罪證據,那麼在向檢察院移交案卷之后,張豪應該會以‘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’的罪名被提起公訴,而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將會被修正抹去。這是第一步。”
周翊目光頓時一凝。
公安機提起的罪名,檢察院會根據移交的案件的實際情況來確定是否更改罪行,如果發現適用罪行不合適,是可以更改原有罪名提起公訴的。
而且可以直接就改,不通過公安機關。
“接著法院將會根據刑事訴訟法關于此項罪名的最低量刑標準,對張豪進行定罪。最后結果不出意外,是判處有期徒刑不超一年,緩期執行。”
唐慶鋒扶了下眼鏡,張豪這種操作,根本瞞不過他這個法律專業出身的市長。
但在市委書記鄧如學掌握常委會大多數票權的情況下,在其牢牢掌握檢察院與法院的情況下,他現在除了能給周局長提個醒之外,也沒有更好的辦法。
周翊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。
怪不得張豪被抓回來之后不慌不忙,并且還以挑釁的語氣和閔愛武說過一句話――‘姓閔的,要不要打個賭,不出一個月,我就會出來!’
都說常寧公檢法是一家,看來都是自己不好,忽然調過來把這一家子給拆散了。
現在‘公’不肯同流合污,但剩下的‘檢’和‘法’卻還可以‘精誠合作’。
要怪只能怪自己搜集的罪名太輕了!
想到這里,他抬起頭,向唐市長說道:“市長,最近我與陳剛局長,正在制定一個引蛇出動的計劃,先和您匯報一下……”
……
會客室里,財政局副局長蔣珍明看了下手表,尋思著要不要問問邵大秘,市長今天是不是沒有時間接見他了,要不他明天再過來?
正想著,就忽然聽見市長爽朗的笑聲從走廊傳來。
“今天先這樣,我就不送你了,有事情隨時打我的電話!”唐市長將周局長送出門外,言辭親切地說道。
“市長您留步,留步。市長再見!”周局長態度恭敬地與唐三藏市長禮貌作別。
目送著唐慶瑞回到辦公室,周翊這才轉身準備離開,卻忽然看見一個身形高瘦的中年男子從會客室里走出來,面帶諂笑地向他伸出了手。
“周局,幸會幸會,我是財政局的蔣珍明,也是來向市長匯報工作的。”
“蔣局你好。”周翊不認得對方,但能給市長匯報工作的,別管正的副的,至少是個局長沒跑。
“今天時間緊,不方便詳聊,周局方便交換一下手機號碼嗎?我有個急事兒想找周局幫忙!”蔣珍明注意到邵大秘向這邊走來,知道對方一定是通知他過去談話,于是有些急切地問道。
“嗯,成,這是我號碼,到時電話聯系。”周翊也不是不食人間香火的清高客,相反,他其實很愿意交朋友,至于幫不幫忙,那就要看對方的‘急事兒’是個什麼事兒了。
……
十一月二十三日。
張豪向全常寧展現了一次神操作。
就在當天,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被告人張豪,因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,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,緩期一年執行。
而令人瞠目結舌的是,從檢察院提起公訴到法院宣判,只用了不到三十天。
差不多相當于一個行政拘留期的最高上限。
張豪通過這種方式,不但展現了他強大的關系網,更是對周局長做出了清晰的嘲諷和回應!
你不是說我不行嗎?你現在看看我到底行不行?
對此,周局長表示內心毫無波動。
因為這種手段確實讓張豪保住了一定的顏面,也確實可以讓張豪在事實上恢復了人身自由。
但只要張豪人還在西南常寧,只要張豪還是那個壟斷高利貸、賭博和毒品在內暴利行業的黑老大,只要張豪不肯放棄這麼多年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,那就不可避免地存在著被常寧警方��次抓獲鋃鐺入獄的風險。
【第305章 想反抗我?你們拿什麼反抗我?】
今天,是張豪恢復自由的第三天。
他在自家的清漣會所,宴請了市委政法委副書記馮德輝,市檢察院副檢察長賀應輝,市司法局局長田立波,市中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宮正。
就是當時陪周局長打牌的那四位。
別看一天監獄都沒蹲,在看守所里也享受著大爺的待遇,但豪哥的心情卻一點兒都不美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