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反,得挨個回答們問題。
但經過件事,真怕。
怕、怕傷、怕名……
因為些事怕件,就著徹底無保護。
法庭,林青對自己帶領團伙拐賣、折磨、虐待兒童致致殘罪名供認諱。
諷刺,為減罪刑供所「作伙伴」。
最終,如證社輿論壓力,以林青為首犯罪團伙均被判刑。
林青被槍決,監獄。
為別,只為親到個惡魔面對恐懼樣子。
穿著囚,剃,燈照耀慘如。
見到,卻并沒表現驚,只很淡然。
「王,。就好奇,沒任何其設備,也沒信號至沒,麼報警?」
「呵,對付們些,當然得格留些,然麼救女兒?」
完,將塞直連 110 拿。
「當初就懷疑女兒被拐賣,為順利到女兒,特定制副信號就能報警。
「林青,以為盆里加液化眠藥嗎?別記教就藥理,為救女兒,得引蛇洞。
「逃,就劉娘易放,所以到腰信號就報警。」
頂熾燈芒刺,完話林青愣愣,忽然撲哧笑。
「愧老師,夠聰,敗。
「只,什麼候始懷疑劉娘……或者們?」
平,盯著,緩緩:
「記記得告訴過,沒,充器也丟?
「觀察過,種很常見扁充。劉媽用諾基亞也種扁,如果真半個,能注到或者借到充器,就懷疑。」
監獄,面正好,笑著向撲。
「媽媽,麼麼啊?個警察叔叔好兇,讓,只讓乖乖著。」
抱起,雕玉琢蛋狠狠親,然后對值班警察鞠躬。
「啊!警察叔叔雖然兇點,們卻最全、最棒哦!如果以后任何困難,記定……」
「警察叔叔!」打斷話,用力揮著向后警察再見著。
「媽媽都記得,放吧!
「還,媽媽,今個冰淇淋,以嗎?」
著失而復得女兒,禁再次濕眶,忍哭腔,微微笑。
「好,們買冰淇淋。」
《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