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已經入夜,驟,姜哥老隊商量過后決定暫收隊。
現采集作當點半結束。
除支紳士牌鋼,并沒更現。
,只能寄希望于已經腐爛男尸,牛犇能能從面到什麼鍵線索。
誰?
為什麼被殺?
尸又為什麼被掩埋荒之?
候,邱楚義最后。
清夜從后推,像愿,拒絕著陌探訪。
忍回凝望座邃荒。
邱楚義問:“喂,什麼呢?”
側問:“,如果沖刷,如果報案現臂,尸永埋藏里?”
邱楚義:“某種義,吧。”
職業涯里,太于罪案眠之夜。
個夜就其之。
雖然男尸已經腐爛,容貌難辨,但牛犇對尸初步尸檢后確定:
者較為,齡歲至歲之,米至米之,型偏瘦,周,因鈍器(或物)擊后導致顱血而。
者后,兇使用鈍器(或物)擊者面部,致其面容損毀。
候,牛犇將們線帶到男尸腹部:“雖然尸腐爛,但相較其部位,胸腹腐爛程度并非常嚴,腹部現其傷,系利器刺入造成。過,力度,傷較,并致命。
”
邱楚義也認真觀察著傷:“既然選擇利器傷,為什麼還腳呢?”
老隊解釋:“兩種能,其,最初,兇并沒殺,使用利器傷害也僅僅震懾作用,因此力度,傷也,后沖突級,又選擇鈍器傷害,直至對方;其,兇止,使用鈍器,使用利器,因此,者同現鈍器傷利器傷。”
其也都表示認同。
老隊繼續:“過,經歷刑事案件,同起案件,兇同攜帶或使用鈍器利器制造傷害或殺況比較,麼吧,兇作案候選擇匕首或錘子,但很同攜帶匕首或錘子。當然,僅僅推測,排除特殊況。”
另,牛犇還男尸腿處現處模糊文,初步判定為個骷髏,已經拍照并沖洗。
至于男尸所穿物之,沒到任何以證其份證件或其物品,也就,男尸腿處處骷髏文或許確定其份鍵。
凌晨分案審,老隊就案現初步分析:
其,沐陽掩埋男尸方第案現還拋尸現?
老隊分析第案現。
、理位置、拋尸險力因素。
理位置:沐陽處偏僻,里確實拋尸藏尸選擇。過,沐陽荒涼難,將尸從運至里(掩埋點)并簡單,從個角度分析,兇完全以選擇其更易通且理位置偏僻方。
拋尸險:雖然沐陽處偏僻,但還居民居,兇選擇里拋尸仍定險。當然,如果夠謹慎,種險以盡能規避。
力因素:如果兇從別處將尸運至沐陽拋棄,即便規避拋尸險,個將尸運送至里(掩埋點)也非常困難,對力極考驗,個往往很難完成。
、掩埋細節。
雖然兇將男尸掩埋于,但掩埋程度并,至以很。因此,兩過后,由于連續沖刷,被掩埋尸臂就。
如果兇真選擇里拋尸藏尸,管獨自還結伴,都應該好相應準備,比如,攜帶挖掘具,將掩埋坑洞挖掘得更,以此保證尸被現。
因此,如果兇拋尸藏尸,應該具備充精力挖掘掩埋,但兇卻僅僅將尸度掩埋,似乎并符拋尸藏尸邏輯。
如果兇僅僅將尸度掩埋,兩種能,其,當兇具備度挖掘掩埋條件,比如具備相應挖掘具;其,當兇具備度挖掘掩埋,兇能著急,無法度挖掘。
如果兇根本具備拋尸藏尸條件,為什麼還將尸運至沐陽拋棄掩埋呢?
綜以因素,雖然沐陽具備拋尸藏尸理優勢,但老隊還認為掩埋尸方就第案現。